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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81章 古早狗血王爷文中女主嫡妹17

    文人墨客最厌恶的就是文贼, 桃源书肆的老板玉楼生,剽窃了那么多文稿,他们提起来便深恶痛绝, 哪还愿意到书肆买书开办文会。

    只有刚到京城, 不了解桃源书肆底细的外地书生,贪图便宜, 会来这里选购书籍。

    桃源书肆的名声坏的彻底,这些外地书生得知玉楼生的底细后, 为了名声,不会光顾第二次。

    陆婉情在书肆转了一圈,店小二始终懒洋洋的,连声招呼都没跟她打。

    出了书肆, 她黑着一张脸到了玲珑阁门前。

    玲珑阁前生意倒没受影响,店内多是衣着华贵精美的女客。妆容精致的女侍者,笑容灿烂的为客人介绍各种胭脂水粉, 传授化妆技巧。

    看到这一幕, 陆婉情不仅不高兴, 心里那口气憋得更厉害了。

    凭什么她花费那么多心血, 利用现代学的各种美妆知识及化妆技巧, 创立的脂粉店,就这样白白落到了那个懦弱鬼手里。

    脂粉店做的是女子生意, 本钱低卖价高,生意稳定且兴隆。

    陆婉情还是尚书府小姐时,万事顺风顺水, 女扮男装出门, 无论参加诗会也好,到青楼凑热闹也好, 总能接触到各种贵人。

    变成鸭鸭后,她运势就变差了,吃堕胎药差点血崩,养了近一个月身子,才恢复过来。

    看过京城的繁华后,陆婉情难以忍受普通城镇的落后和荒凉,更不愿将人生耗费在和一群粗俗野蛮的下等人打交道上。

    她改名换姓来到京城,想像刚穿越时那样,和贵人合作开铺子赚钱。

    最合适的人选,当然是她之前以陆三少身份结识的好友。

    陆婉情讨厌这个流产过的身子,嫌鸭鸭容貌过于普通。扮成女子精心化妆后还有几分颜色,女扮男装时,再怎么打扮,都泯然众人,处处透着平庸。

    她是外貌协会,为了容貌漂亮些,没选择女扮男装。

    而且陆婉情现在已经不是尚书府千金,不用担心身份暴露遭人闲话——虽然之前她借用了顾辛夷的名义,但脸总归是自己的,还是要小心一些。

    从前扮成男装后,陆婉情尽量将五官化的和嫡妹比较相似。

    现在她成了柳心月,只能尽全力将自己化的美丽些。五官不够出彩,就靠独特的气质吸引人。

    陆婉情抱着挑刺的心情,进了玲珑阁。楼里贵女多带着丫鬟,一颦一笑贵气十足,没一个人注意到陆晚情精心化出的妆容。

    这份漠视和冷落,比明晃晃的嘲讽更让人难受,好像市井百姓,在她们眼里不算人一样。

    陆婉情心中暗道,今日你们对我爱理不理,明日我必让你们下跪相迎。

    人还没上二楼,陆婉情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面上一喜,提着裙摆加快上楼的步伐。

    “思思小姐,这盒荔枝红口脂很适合你。娇色欲滴,红艳中又有几分青涩。”

    大冷的天,睿郡王世子郑景枫穿着雪白狐皮大氅,手中握着镶了金边的湘妃竹折扇,眼神轻佻,举止风流。

    思思姑娘身材窈窕,胸前风景甚为壮观,发髻里插着一把小扇子,睫毛又长又密,嗔了睿小郡王一眼:“世子果然怜香惜玉,哼,不知沾过多少口脂,对女子口脂颜色如数家珍。”

    美人含嗔,风情无限,郑景枫展开扇子,露出扇面上四个大字:“小生知错。”

    白纸黑字四个大字,逗得思思笑的花枝乱颤。

    陆婉情看到这一幕,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说不出的怅然。

    她一直以为,睿郡王世子虽然风流,但只喜欢有趣的女子。没想到,他在胭脂俗粉面前,也能妙语连珠。

    心里虽然不太舒服,陆晚情还是走上前,向睿郡王世子欠身行了一礼:“民女见过世子大人。”

    鸭鸭声音粗嘎,陆婉情特地捏着嗓子说话。

    郑景枫正在和美人谈笑,突然有女子上前行礼,他垂眸看了一眼,目光落在她眉心栩栩如生的梅花花钿上。

    女子只能称得上中人之姿,但妆容上有几分巧思,郑景枫微笑颔首:“姑娘有何事?”

    他语气温和,眸光专注,让陆婉情有种受到重视的感觉。

    思思有些不高兴的嘟起嘴,用帕子拂了下睿郡王世子手背:“世子,你还没帮我挑胭脂呢。”

    她看都不看陆婉情一眼,视她为空气。

    郑景枫侧脸看着思思,眸中凝着化不开的温柔:“乖,等我片刻。”

    思思是地方官员专门调教的美人,虽然不是青楼出身,但学了很多取悦男人的法子。

    她见好就收,身子转到货架处,没再催睿郡王世子。

    陆婉情不喜思思的绿茶做派,心中暗讽她这是最低端的勾引,青楼女子都比她更讨人喜欢。

    “民女得知世子大人喜欢搜集各种好玩的玩意儿,特地献上纸牌一盒,希望您能喜欢。”

    陆婉情从袖子中,拿出一个精致的方形雕花木盒,恭敬的递给郑景枫。

    京城人人皆知,睿小郡王爱美人,喜欢斗鸡遛鸟、棋牌、杂耍,是京城权贵子弟中的大玩家。

    但他文采飞扬,会一些武功,勉强称得上文武双全,又不做欺男霸女的事,倒没人将他划入纨绔行列。

    陌生女子突然献纸牌,郑景枫没急着接手,而是用扇子轻打掌心,笑着问:“什么是纸牌,本世子从前似乎没听过。”

    陆婉情打开木盒,从里面拿出一张由多层硬纸做成的扑克牌,展示给郑景枫看:“世子大人,这便是纸牌,上面的数字叫阿拉伯数字,是异族一种娱乐的游戏。可以两个人、三个人或者四个人一起玩,有很多种玩法。”

    她一连展示了六七张牌面,睿郡王世子没懂纸牌是什么,但对上面的数字产生了兴趣:“什么是阿拉伯数字?上面的1和3等,和我们平时说的壹和叁是一个意思吗?”

    “世子大人果然聪慧过人,这些符号和汉字中的数字一一对应,用来计数非常方便。”

    陆婉情说到这里,心中生出几分傲然。

    就算跌落谷底,她依然能靠自己的能力重新爬起来。

    睿郡王世子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接过纸牌,对陆婉情说:“很有趣的玩意儿,不过你说的玩法,本世子不太清楚。明日到睿郡王府领赏,和本世子详细讲解一些,纸牌的玩法和牌面上的数字。”

    顺利搭上旧友,陆婉情心中十分欢喜,面上仍然保持淡然模样:“谢世子,民女民日一定准时到府上拜访。”

    她不卑不亢的样子,落到睿郡王世子眼中,让他有几分惊奇。

    民间女子多怯懦粗俗,郑景枫很久没见这样大胆活泼的少女了。她给他的感觉有些熟悉,让他有些迫不及待的迎接明天的到来。

    用扑克牌顺利结交睿郡王世子后,陆婉情没急着离开。

    思思感受到危机感,示威似的依偎在郑景枫身侧,让陆婉情有些好笑。她越是如此,思思越紧张,撒娇央求求睿郡王陪她挑首饰离开了玲珑阁。

    一个郡王世子而已,陆婉情还没放在眼里,刚才只是感伤,故人相逢不相识。以她的能力,好好经营一番,未必不能谋个好前程。

    传言太子身体虚弱不近女色,活不过二十四岁。陆婉情打算找个潜力股皇子,以侧妃或者孺人身份助对方上位,待其登基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做皇后。

    到时候,所有得罪过她的人,都将付出代价。

    尤其是顾辛夷,陆婉情一定要将她丢到大狱里,让她体验各种酷刑。

    陆婉情在玲珑阁徘徊了好一会儿,兴隆的生意灼伤了她的眼。

    就在她要离开时,店里突然进来几个蓝眼睛,大鼻子,眼眶凹陷,留着金色卷毛的异域人,三男一女,穿着大平国的服饰,处处透着违和感。

    四人进入玲珑阁后,受到广泛瞩目,胆子但的看稀奇,胆子小的被他们模样吓了一跳,急急忙忙离开。

    陆婉情在京城见过一些外族人,但头一次见到传说中的罗刹国人。

    巧的是,他们的语言,她竟然能听懂。

    在大平国人眼里,这四个人长得奇奇怪怪。但在陆婉情眼里,三个男子身材高大皮肤雪白,俊挺的高鼻梁十分迷人。

    中间女子,长着一双猫眼石似的大眼睛,鼻子同样高挺,身材非常丰富,就是脸上皮肤有些粗糙。

    “三王子,大平国的胭脂水粉好漂亮,我要买。”

    女子眸光闪亮,用罗刹语和同伴沟通。

    “波琳娜已经很漂亮了,就算不打扮,也是最迷人的小野猫。”

    三王子笑起来格外阳光,立体的五官就像雕塑一样。

    陆晚情听到王子这个称呼后,目光频频看向四人。

    四人中身材最健壮的男子,拍了拍腰间锦囊,爽朗大笑:“放心,我带了许多宝石,能为波琳娜买下一条街。”

    买下一条街是夸张的话,男子知道大平比罗刹国富饶,只是说笑而已。

    陆婉情跟在一行人身后,波琳娜看中了一款口脂,惊喜的说:“这个瓷盒好漂亮,三王子,你一定要帮我买。”

    男子大笑,拍了拍三王子的肩膀:“阿列克谢,看来波琳娜更喜欢你送的礼物。”

    他们叽里咕噜的说了一通,玲珑阁中侍女听的一脸茫然,迟迟没替他们拿口脂。

    四人有些不耐烦,陆婉情在此刻开口,她先用大平语说:“他们要这一款口脂,我懂罗刹语,可以替你们翻译。”

    接下来,陆婉情又用罗刹语,把她的话重复了一遍。

    阿列克谢一脸惊奇的看着陆婉情,表情夸张的说:“你会说罗刹语?非常厉害。”

    …

    鹿城,武器锻造场厢房。

    郑景昭泡澡满是药材的木桶中,被热水蒸的脸色泛红。

    火辣辣的痛感,在身上四处游走,他微皱眉头强忍这份痛苦。

    第082章 古早狗血王爷文中嫡妹18

    氤氲的水汽中, 郑景昭眼眸微闭,脸上浮着淡淡霞色,皎然如月清雅绝尘。

    一个时辰后, 叩门声响起。

    郑景昭睁开眼, 脸色红的像涂了胭脂,几乎能滴出水来。

    他深呼吸, 刻意压住情绪:“请进。”

    门开,顾辛夷走了进来, 她穿着月白色长袍,长发用蓝巾简单挽起。

    朦胧白雾中,郑景昭隐约看到一双□□动人的眼眸,还有微翘的唇角。

    泡药浴时, 有女子进门,他本能的紧绷脊背,身体微微下沉, 只露出半截雪白的肩膀。

    “殿下, 该针灸了。”

    为避免郑景昭尴尬, 顾辛夷径直走到木桶后。

    郑景昭露出水面的皮肤, 白的有些病态, 让顾辛夷想起秋日早晨,凝在草叶上的冷白霜花。

    平日的他, 濯濯如春日柳,笑起来让人如沐春风。华裳之下,如雪似霜, 背上的陈旧伤痕显得格外狰狞。

    在古早狗血文中做太子, 委实不容易。顾辛夷想到此处,庆幸郑景曜已经被圈禁在王府, 扑腾不出什么大浪花。

    那几个野心勃勃的,待太子康复后,再多算计都要成空。

    木桶大约有近四尺多高,郑景昭站直身子,腰部以上全部露出水面。

    这是他生平头一次,在女子面前袒露身体,冷热交织,胸腔种涌淌着别样情绪。

    顾辛夷会不会觉得他不够硬朗,身体过于瘦弱,他的背上有遭遇刺杀时留下的刀疤,看起来是不是很丑。

    身为太子,郑景昭头一次为这种琐碎小事烦恼。

    水雾氤氲,顾辛夷拿出银针:“殿下,你刚泡过药浴,身体比较敏感,针灸时或许有些痛,还请忍耐一些。”

    清泉流淌一样婉转动听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撩动着郑景昭心弦。

    他点点头,压着嗓子说:“孤不怕痛,有劳三小姐了。”

    此时此刻除了道谢,郑景昭不知该说些什么。

    顾辛夷非医者,愿费心为他治病,让他非常感动。

    郑景昭想过,若他身体真的能变得康健,无不寿风险,他最想做的其实是……求聘顾辛夷为妻。

    与报恩无关,报答恩情有很多种方法,他身为太子,无需以身相许。

    那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心绪,看到她时心生欢喜。她名声受损时,会感到愤怒,想替她伸张正义。

    两人交集不多,郑景昭又从未沾过男女之情,之前不懂那些情绪意味着什么。

    被刺客围攻,生死攸关之时,他感慨壮志未酬,替为保护自己受伤甚至牺牲的护卫哀伤,想起最多的除了母后、父皇,便是只有几面之缘的顾辛夷。

    当她手持宝剑,突然出现在郑景昭眼前,身手利落的打退刺客,抓到主谋后,那份朦胧的感情,渐渐变得凝实。

    人人皆言,太子是天底下除了皇帝之外,最尊贵的人,想要什么唾手可得。

    他们又怎知,郑景昭心中藏了多少无奈。

    在遇到心仪的女子时,碍于自己多病的身体,他甚至不能像寻常男子那样,大胆的表露自己的思慕。

    细长的银针扎入后背,轻微的痛感,像被虫子蛰咬一样。

    郑景昭紧绷的身子正要放松下来,下一针,强烈的痛感,刺的他唇角溢出一丝呻吟。

    “殿下,且忍一下,很快就不痛了。”

    顾辛夷声音轻柔,哄孩子一样安慰郑景昭,加快手中动作,同时往他体内输入灵力。

    大约一盏茶的功夫,郑景昭感到身体舒服了许多,连泡药浴时产生的灼痛感都减轻了不少。

    又过了一会儿,顾辛夷收手:“殿下可以稍微放松一下,但不要移动背上银针,半个时辰后就可以拔针了。”

    郑景昭看不到顾辛夷的表情,颔首道:“多谢,不痛的,三小姐不必担心。孤发病时,比泡药浴和针灸痛多了,大概习惯成自然。”

    他话中带出些许自嘲的笑意,顾辛夷认真回:“殿下吉人自有天相,一定能早日康复,不再受病痛折磨。”

    前七日,郑景昭每日都要泡三个时辰药浴,为了药效,要不停的添加热水,泡完之后还要进行针灸。

    药浴不好受,对身体刺激极大,有时泡久了,酸痛感像是从骨头里钻出来的。

    尽管如此,他仍然忙里偷闲,调查鹿城私自铸造兵器和铜币的事。

    鹿城知府杨桦虽然忠于朝廷,但此地势力错综复杂,他上任不到三年,被多方势力联合架空,心中苦不堪言。

    几位皇子明里暗里的派人敲打他,拿家族的兴衰和性命威胁他,杨桦不得不装聋作哑。

    他本想熬上几年,熬到从鹿城卸任脱离苦海。

    没料想陛下会派太子前来调查,民间私铸武器和铜币的情况。更没想到太子人还没到鹿城,就遭到了刺杀。

    若是太子真在鹿城地界出了问题,他就是有十条命都不够死。

    为了将功折罪,知府杨桦这些天格外卖力,主动配合太子的人在城里城外进行调查。

    一时间,鹿城暗流涌动,几方势力想方设法掩盖自己的罪行,连百姓都察觉到,最近城中气氛似乎过于森严。

    每天,都会有一队队披着甲胄手持武器的兵卒出没在大街上。

    顾辛夷不愿意看到,大平国在某些人充满野心的算计下,生灵涂炭分崩离析。

    她替郑景昭治病间隙,凭借高强的武功,在鹿城各处进行探查,找到好几个隐藏极深的私铸武器和铜币的窝点。

    每次找到这样的场子,顾辛夷都会隐匿行踪,避免打草惊蛇,第一时间找到铸造场的账簿和人员名单。

    古人也有防止泄密的机制,账簿上的武器、铜币运送,多用暗文代替。

    太子手下有熟读各种书籍,专门负责解暗文的人。根据查到的其它线索,推敲出账册中数字和人名。

    不到一个月,鹿城就被查的清清楚楚,顾辛夷居功至伟。

    私自铸造武器和铜币的幕后主使,有三位皇子,还有一个是兰妃的舅舅。

    刺杀太子的人也查了出来,是五皇子派的人。

    得知真相,郑景昭并不惊讶,只是觉得悲哀。天家无父子,更无兄弟,五皇子想杀的不是他,而是太子这个身份。

    案子水落石出,郑景昭的身体经过近一个月的调理,不仅气色好了许多,脸颊上肉都变多了。

    他原来体型偏瘦,身为男子腰肢过于纤细,身形翩然似修竹。

    养好身体后,气质多了几分沉稳,从带着三分病气的美男子,变成朗朗如日月入怀的贵公子。

    相比起从前,顾辛夷更喜欢恢复健康的郑景昭。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随着郑景昭身体一日日好转,分别的日子也到了。

    每年冬日,胡人都会大肆侵扰边民,顾辛夷要快些赶到西北,收编山匪流民,训练出一支听从她指挥的军队。

    离别在即,郑景昭心情有些黯然,他望着笑容明朗意气风发的顾辛夷,像咬了口酸杏一样难受。

    动情只在一瞬间,真正将对方放在心坎上时,舍不得她受半点委屈。

    “三小姐,你真的不随孤一道回京城吗?你若是想从军,可以加入赤凤军。”

    赤凤军直属于朝廷,负责拱卫京畿要地,军中将士个个都是好手。

    “多谢殿下提携,但臣女已经下定决心,要从边关小卒做起,保卫大平百姓不受胡人侵扰。”

    顾辛夷眸中光辉熠熠,看的郑景昭有些失神。

    她果然和世间女子不一样,心怀天下黎民。

    当初安王被贬为庶民时,京城中许多人幸灾乐祸的看陆府笑话,说陆氏嫡女痛失王妃之位,怕是要日夜啼哭含恨不已。

    只有郑景昭知道,顾辛夷根本没将安王妃之位放在眼中。

    只是那时他还不知,原来她不爱红妆爱武装,有从军报国之意。

    第083章 古早狗血王爷文中嫡妹19

    鹿城的天, 长年被风沙和雾霾覆盖,一天十二个时辰,几乎都是灰扑扑的。

    顾辛夷牵着小毛驴, 眉眼间笑意清澈动人。

    元宝熟悉了郑景昭身上气味, 甩着尾巴,用脑袋轻轻拱了拱他。

    “别闹。”

    顾辛夷轻拍了下元宝的脑袋, 眸中笑容变得更加明亮。

    她似乎很高兴,郑景昭从顾辛夷脸上, 看不到离别的伤感。

    他原打算恢复健康后,向她表明心迹,让她做自己的太子妃。但在得知顾辛夷的志向后,郑景昭将爱慕深深藏在心底。

    郑景昭很欣赏顾辛夷从军报国的气魄, 对她的爱慕,不曾因此减弱。

    正因为爱重,他才不愿在此时表达心意。她心怀天下, 不愿困在内宅中, 天底下最大的牢笼, 便是繁华肃穆的紫禁城。

    郑景昭自己都不愿在冷旷, 充满算计的东宫多待, 又怎忍心顾辛夷在宫中虚耗光阴。

    太子妃的身份,对她来说不是荣耀而是束缚。

    郑景昭愿意等, 等顾辛夷在军中闯出一番天地,等她回眸时看到自己。

    女子从军容易受到冷眼和偏见,晋升之路更是充满艰难险阻。郑景昭能做的就是替顾辛夷扫清障碍, 不让她的功劳埋没——以她的本事, 建功立业并不难。

    离别在即,郑景昭收起复杂心绪, 解下腰间佩剑,送给顾辛夷:“今日一别,不知再见何日。这是孤的佩剑长天,今日赠给三小姐,愿你旗开得胜,早日凯旋。”

    长天剑位列十大名剑之首,是当世有名的神兵利器,江湖人对它趋之若鹜。

    但它失踪近百年,谁也没想到,它会在病弱的当场太子手中。

    剑鞘上镶嵌着光华流动的宝石,剑身上雕刻着华丽的游龙祥云纹样。单从外表看,长天很容易被认成一把用来装饰的剑。

    “殿下,这份礼物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顾辛夷推辞,郑景昭皱眉:“难道在你心里,孤的性命,还不如一柄宝剑?宝剑赠英雄,莫让宝珠蒙尘。”

    “恭敬不如从命,多谢太子美意。”

    顾辛夷双手接过剑,冰凉的剑身上,依稀还残留着郑景昭掌心的温度。

    风吹起郑景昭两侧鬓发,他清贵的面容,多了几分凌乱美。

    “北行漫漫,一路珍重,到边城后,记得给孤写信报平安。”说到写信时,郑景昭红了脸。

    他怕顾辛夷看出他的心思,又怕她完全不知自己的心思。

    顾辛夷又怎会看不出太子淡定从容下,隐藏的紧张和纯情。

    她解下自己的佩剑换上长风,将佩剑递给郑景昭:“殿下,这是我的剑,还请您收下。”

    送香囊、玉佩太暧昧,想来郑景昭也是明白这点,所以送了剑。

    他接过剑,只觉掌心一沉,心中某个地方似乎也被填的满满当当。

    “我会收好你的剑,等你回京。”

    郑景昭神情郑重,顾辛夷望着他的眼睛,唇角微微挑起:“时候不早了,殿下请回吧。对了,我的剑之前没取名,现在它叫——秋水。”

    话毕,她身姿轻盈的跃上小毛驴,头也不回的离开。

    郑景昭站在原地,目送顾辛夷身影渐行渐远,指尖从冰凉的剑鞘抚过,耳畔回响着她的话。

    秋水剑,长天剑,秋水共长天一色。

    她说自己的剑之前没取名,现在叫“秋水”,真的是他想的那个意思吗?

    郑景昭紧握剑身,唇角挑起,眸中绽放出灿烂笑意。

    …

    大雪飞扬,入目所及一片荒凉。

    抵达边关时,已经是冬日,顾辛夷穿着单薄的蓝衫,骑着小毛驴,优哉游哉的走在路上。

    群山银装素裹,天地茫茫然连成一片。雪光太亮,容易引发雪盲症,顾辛夷不怕这个,一双明若星辰的眼睛,惬意的打量四周。

    官道上没什么人,路边每隔十几里,就会有一间简陋的茅屋,这是给路人临时取暖用的。

    茅屋简陋,但里面放了火折子和干柴,要紧时候可以救人性命。

    远处村落一片寂静,这样冷的天,如非必要,老百姓通常不会出门。

    离边城大门还有二十多里路,官道附近的村落,渐渐多了起来。

    天寒地坼,小毛驴在灵气的滋润下,不仅没瘦还胖了许多,撒蹄狂奔时,只留下一道模糊的残影。

    不过通常情况下,怕不小心吓到别人,顾辛夷不会让元宝跑那么快。

    临近边关,为了解边境百姓的日常生活状态,她特地放慢行进速度,每到一个村子都会停下歇歇脚。

    顾辛夷容貌秀丽,穿着打扮和五官轮廓,都是大平国人模样,村民对她十分热情。

    村子里不全是大平国人,每个村都会有几个,因为各种原因混了胡人血脉的面孔。他们无论在大平还是胡人部落,都是受到排斥的存在。

    两个民族间充斥着血海深仇,城外的村子,几乎每个都被胡人骚扰过。

    这种情况下,又有谁能毫无芥蒂的接纳混了胡人血脉的孩子,尤其看不起那些自愿嫁给胡人又被抛弃女人生的孩子。

    胡人将汉人视为两脚羊,自然不喜欢体内流着汉人血,五官也像汉人的混血儿。

    顾辛夷住在村口姓丁的一户人家里,家里一共三口人,婆婆和守寡的儿媳,一起照顾刚满十岁的孙子。

    孙子叫丁满福,因为家贫生的格外瘦弱,头发稀疏,跟外人打交道时有些怯懦。

    他不敢和顾辛夷说话,蹲在院子里,目不转睛的盯着元宝,眼睛里满是好奇。

    丁满福穿着打了好几层补丁的冬衣,冻得瑟瑟发抖,被亲娘宋氏看到,心疼的骂了句:“兔崽子,不冷死你,快进屋烤火。”

    丁婆婆正在烧水给顾辛夷解乏,听到儿媳的话,探着脖子喊;“小福子,来奶奶这儿吃烤饼,别在雪窝里蹲。”

    宋氏端着一碗萝卜白菜素丸子汤,放到桌子上,不好意思的对顾辛夷说:“今年收成不好,家里就这些,让您见笑了。”

    “谢谢大姐,听说西北这边雨水少天气冷,经常遭旱灾,日子不太好过吧。”

    宋氏将筷子摆好,坐在板凳上,手抓着袖子,满面愁容:“谁说不是呢,今年比往常要旱一些,青稞和小麦长得都不太好,好在去年和前年收成还不错,紧紧肚皮日子还能过。只要……”

    说到这里,宋氏脸上露出恐惧神情:“饿肚子不要紧,就怕胡人又跑来抢粮食糟蹋人。当初孩儿他爹,就是被胡人杀死的。”

    说到杀害孩子亲爹的胡人,宋氏的紧咬牙根,恐惧中带着恨意。

    “别怕,有守军在,胡人不敢轻易犯境。”顾辛夷好心安慰宋氏。

    丁婆婆端了盆热水,领着沉默局促的丁满福进了屋子,顺口接到:“嗐,那些该死的畜生狡猾的很。城外有很多村子,守军不能一个个把守,每隔两年都要被糟蹋一个村子。”

    “他们每次来,不但烧杀抢掠还放火烧村,唉,这样的畜生,老天怎么不降一道雷劈死他们。”

    丁满福听到奶奶的话,肩膀微微缩起,眼神里露出恐惧神情。

    “婆婆您说的对,依我看对付胡人就不该客气。他们敢犯大平边境,就要领着大军打回去,把他们打的落花流水,不敢再打抢掠的主意。”

    胡人放牧,汉人种地养蚕,各有各的营生。

    如果他们愿意用肉食和皮料,换粮食和布匹,两边未必不能和谐相处。

    但胡人仗着地理优势,只想找机会抢掠,不要老老实实靠做生意交换物资。

    丁婆婆听了顾辛夷的话,抬头看了她一眼,笑着问:“小姐一看就是贵人出身,这打仗哪有那么容易。胡人擅长骑马,打劫了村子就跑,实在招人恨。”

    当地老百姓被胡人折腾怕了,对于彻底赶走他们已经不抱希望。

    顾辛夷低头喝了一口丸子汤,味道有些淡,汤里带着一丝苦味儿,应该是用了杂质比较多的盐。

    这年头食盐提纯技术落后,只有达官贵人和富裕人家,才能吃得起细盐,又称雪花盐。

    民间不得私贩食盐,顾辛夷打算找机会,将食盐提纯技术推广,让百姓也能吃到质量高的盐。

    丁满福看到顾辛夷喝汤,含着手指,喉咙不自觉的发出吞咽声。

    看到孙子馋成这样,丁婆婆转身进厨房,端了一碗明显稀了许多的白菜汤给孙子:“给,小馋猫,瘦的跟竹竿一样,胃口倒不小。”

    丁满福接过碗,蹲在地上吸溜吸溜的喝起汤,满足的像只小动物。

    顾辛夷借宿时,给了丁婆婆一块碎银子。

    对于丁家来说,这就是一笔飞来横财,婆媳两人将她当菩萨一样供着。

    丁满福年纪还小,人懵懵懂懂的,还不知奶奶和娘拉扯他长大成人有多难。

    一碗汤见底,外面突然传来锣鼓声,有人扯着嗓子大喊:“快跑啊,胡人来了,大家快跑。”

    丁婆婆脸色骇然,手中炕烧饼的箩筐掉到地上,焦黄的烧饼滚到地上,沾了泥土。

    宋氏直接吓软了腿,手扶着桌子,脑袋像被锤子砸了一下,只觉头晕目眩,天旋地转。

    当初胡人到村里劫掠,村子里的男丁手持锄头、斧子和菜刀拦他们,让老弱妇孺有机会逃走。

    后来朝廷的军队赶过来,胡人被赶走,他们陆续回了村子,发现负责挡胡人的男人们几乎死光了。

    宋氏的丈夫,脑袋被砍掉,身子几乎被劈成了两截,现场血腥的惨不忍睹。

    打那以后,村子里太平了几年,宋氏一心盼着福满早日长大,娶个媳妇儿,多生几个孩子,家里也能多些人气。

    如今听到胡人来的消息,她心中涌出深深的绝望。

    丁满福手中碗掉到地上,摔成两半,紧抓着宋氏的衣裳:“娘,是吃人的大虫来了,对不对?”

    第084章 古早狗血王爷文中嫡妹20

    对孩子来说, 胡人就像吃老人的老虎。但对大人来说,该死的胡贼比大虫更可怕。老虎吃饱了就不会下山伤人,胡贼杀人如麻, 无恶不作, 比老虎更可怕。

    村子顷刻间变得兵荒马乱,丁婆子仓惶的在原地转了个圈, 哑着嗓子声音发颤,对顾辛夷说:“姑娘, 你快骑着毛驴往城门方向跑,千万不要回头。”

    她从兜里摸出顾辛夷给的碎银子还给她,再三叮嘱:“这块碎银,老婆子不能收。满福娘, 你快带着满福跟大家一起跑,除了装铜板的荷包,什么也别收拾。”

    “娘, 那您怎么办。”

    宋氏紧紧抓住儿子的手, 心快从嗓子眼儿里跳出来, 几年前逃难时的慌乱和恐惧, 像D蛇缠住她的脚踝。

    丁婆子满脸心酸的笑了笑, 脸上堆起一层层皱纹:“我腿脚不好,走路都疼, 跑起来只能拖后腿。春儿,这些年苦了你了娘把满福交到你手里,你们娘儿俩一定都要好好的。”

    婆媳二人相依为命多年, 生离死别之际, 宋氏眼泪就像断线的珠子,扑簌簌的往下落。

    她牵着儿子的手, 扑通一声跪到地上,哭着说:“娘,您放心,我一定会把满福养大,您在家里藏好,我们会回来找您的。”

    就像当初,明知是死,为了保护家人,丈夫和村里的青壮男丁留下断后一样。

    为了保住儿子性命,宋氏只能抛下年老体衰腿脚有毛病的婆婆,带着儿子离开。

    顾辛夷推开丁婆子的手,右手按住佩剑:“阿婆别怕,这银子你收好。胡人猖狂,来我大平国烧杀掳掠,我一定要会会他们。”

    她的话,让丁婆子脸上露出愕然神情:“姑娘,你千万不要想不开。你长得这么漂亮,万一被胡贼发现,一定会被他们抓走献给胡人首领。胡人个个茹毛饮血,像野兽一样蛮横。”

    “多谢阿婆担心,我会武功。待会儿胡贼来后,我会和村里青壮年一起打退他们。”

    丁婆婆见她执意留下,抹了把眼泪,对顾辛夷说:“多谢姑娘仗义相助,咱们一个村子的人,都会记住您的恩德。满福,快给陆姑娘磕头。”

    丁满福听话的将身子朝向顾辛夷,重重磕了个头。

    “快起来,地上凉。”顾辛夷伸手托起丁满福,他瑟缩着身子,脸上写满了无助和惶恐。

    就在这时,外面突然传来尖叫声:“胡人已经杀过来了,大家快藏好。”

    不远处传来惊雷似的马蹄声,和孩子的哭闹声、男子的嘶吼声混在一起,宋氏脸上露出绝望神情。

    她闪身进了屋子,拿了把剪刀出来,对婆婆说:“娘,胡人已经进村,来不及跑了。我们把满福藏到水缸下的地窖里,里面有吃的喝的,能撑上几天。”

    人被逼到了绝境,有的人会放弃抵抗认命,有的人则会迸发出前所未有的勇气。

    丁婆婆对儿媳说:“我们俩一起把水缸挪开。”

    接着她又对孙子说:“满福,你要记住,无论外面发生了什么,都不能离开地窖,一定要好好活着。”

    父亲死时,丁满福年纪还小,听到娘亲和奶奶将死字挂在嘴边,嘴一咧就要哭。

    宋氏一把捂住他的嘴,果决的说:“不准哭,憋住,胡贼听到你的哭声,会杀了你的。满福,你要好好活着,以后记得祭祀你爹,还有娘和……”

    她说到此处,已经泣不成声,却始终哑着嗓子,生怕惊动外面的恶贼。

    满福点头,用力闭紧嘴巴,胸口处起伏速度变快。

    婆媳俩将水缸移开,把孙子藏到地窖里。丁婆婆到灶房拿了把菜刀,皱巴巴的脸上全是恨意:“老婆子跟他们拼了,春儿,你和小福一起藏到地窖里吧。”

    宋氏摇头:“娘,胡贼凶悍,要是找不到人,一定把家里翻个底朝天。待会儿咱们婆媳俩联手,就是杀一个胡贼,也算替满福爹报了仇。”

    顾辛夷将这一幕收到眼底,心中愈发厌恶胡人的恶毒和残暴。

    前往西北前,她从书上和老侯爷口中,听过许多胡人做下的恶事。

    听到和亲眼看到,带给人的触动是完全不同的。听别人描述,就像读历史,愤怒和仇恨都落在一个比较虚无的对象上。

    当亲身经历这一切,看到淳朴善良的老婆婆,在绝望中拿起菜刀。看到贤惠能干的儿媳,含泪和年幼的儿子告别,嘱咐他祭祀死在胡人手中的丈夫,以及她和婆婆。

    顾辛夷仿佛看到,数百年来,成千上万个在胡贼肆虐下,痛失骨肉亲人的无辜百姓。

    “你们在家里安心等着,我绝不会让胡人残害村中百姓。”

    马蹄声越来越近,顾辛夷转身离开,纵身一跃跳过墙头。丁婆婆看到这一幕,手中菜刀差点掉到地上。

    宋氏擦了把眼泪,问婆婆:“娘,陆姑娘真的会武功?你说,她能不能把胡人赶走?”

    她眼神中充满希冀,丁婆婆这一辈子,不知听过见过多少次胡人掳掠后的惨状。

    在丁婆婆看来,顾辛夷人长得苗条秀丽,就算会武功,也未必打得过虎背熊腰的胡人。

    一想到这样一个如花似玉的小姑娘可能遭遇不测,丁婆婆心里沉甸甸的。

    “吉人自有天相,陆姑娘一定能把胡人赶走。”

    丁婆婆抓紧手中菜刀,和儿媳一起躲在门后,等待胡贼的到来。

    …

    几十匹膘肥体壮的骏马奔驰在冰天雪地里,顾辛夷略数了一下,一共来了七十多个胡人。

    他们穿着羊皮做成的袍子,腰间别着大刀,人还有百米远,猖狂得意的大笑,已经传了过来。

    村前拉了绳索,堆了四辆辆放了柴火的板车拦路,下丁村的青壮年,手里拿着锄头、砍刀、镰刀等武器,抱着必死的决心和胡人战斗,为老弱妇孺离开争取时间。

    尽管他们知道,胡人马上就要进村,老弱妇孺逃走的希望非常渺茫。

    但无论如何,他们都会血战到最后一刻。胡人凶残毫无人性,战斗是死,放弃抵抗也是死,谁也不想死的窝囊。

    几十匹马停在村子外,带头的人扛着大刀跳下马,望着躲在板车后的村民,手抓了一把胡子,脸上露出狞笑。

    他扯着嗓子,用胡语骂了几句话,顾辛夷来边城前,跟着侯府老兵学了胡语,听出他在侮辱汉人,骂他们缩头缩脑是孬种。

    一个瘦高个穿皮裘,眉骨高,大鼻子,但脸型偏汉人的男子,从胡人中走出来,鼻孔朝天喊:“霍脱将军说了,大家把手中武器放下,交出家里粮食和女人,就放你们一条生路。”

    男子的话激起村民愤慨,有人怒骂:“我呸,你这个活该烂肚肠的丁黑子,竟然跟胡狗混在一起。”

    “早知道百家饭养出这么一只白眼狼,咱们当初就该打死丁黑子这个畜生。”

    丁黑子被村民咒骂,不以为耻,反而嘿然一笑:“还好意思提什么百家饭,我长这么大,你们哪家没骂过我?我身上流着胡人的血,跟你们这些贱种不一样。”

    “放你娘的狗屁,你被骂是因为小小年纪不学好,到处偷鸡摸狗。”

    “桐叔,别理丁黑子,他现在就是胡人养的一条狗。”

    丁黑子哼了一声,用胡语对霍脱说:“将军,这群人不识相,不如好好教训他们一顿。村里各家有多少丁口,贫穷还是富裕,哪家大姑娘小媳妇儿长得漂亮,小的一清二楚,一定为大人们带好路。”

    住在边境的百姓,平时和胡人打交道的机会不少,下丁村能听懂胡话的人,听到此处睚眦欲裂,举着手中锄头对大家说:“该死的李黑子,他告诉胡人,村子里各家人口和存粮情况,还要带他们抢女人,大家一定要打死他!”

    如果不打死李黑子,整个下丁村将遭遇一场残酷的浩劫。

    众人对丁黑子怒目而视,他躲到胡贼身后,骂骂咧咧道:“一群泥腿子,给脸不要脸。”

    霍脱见众村民不愿放下武器,手一挥大喊:“给我杀!老人和青壮年全杀掉,女人和孩子抢回去做奴隶。”

    他一声令下,七八十个胡人挥舞着大刀,气势汹汹的朝村民冲去。

    村民满怀悲愤,咬紧牙关,决心用血肉之躯,挡住胡人的进攻,能争取一刻是一刻。

    胡人身强体壮勇武好斗,不同部落之间常发生冲突和战争。他们从小就会和人摔跤打斗,汉人多数人老实本分,能打的都去参军了。

    别说没经过训练的普通百姓,就是军队对上胡人,也难讨到便宜。

    一群胡贼冲进村子,就像豺狼钻到羊圈里,眼看就要发生横尸满地的惨剧时,顾辛夷执剑从天而降。

    她一身蓝衣翩然落地,明丽秀雅,容光照人,一群粗鲁彪悍的胡人,生生看呆在原地。

    胡女身材高大体格健硕,又因常年放牧,风吹日晒,脸上又黑又红,二十出头的年纪就像汉人女子三十多岁光景。

    在他们眼里,顾辛夷就是传说中的绝世美人,用汉人的话便是,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

    不止胡人看呆,下丁村的人也看傻了眼。

    霍脱瞪大眼睛停下脚步,口水都快流下来了,用生硬的汉话对顾辛夷说:“美人,做我的女人,我是苍鹰部落最英勇的男人。”

    他满脸络腮胡长得像头熊,顾辛夷看一眼都嫌辣眼睛。

    这样一个莽夫,竟然敢调戏她?

    顾辛夷将长天剑收入鞘中,不想让这些蛮夷粗鄙人的血,脏了自己的剑。

    见她收剑入鞘,霍脱以为她放弃抵抗,哈哈大笑,大步上前,作势要拉顾辛夷的手:“美人,咱们好好亲热一下。”

    其他胡人不敢跟霍脱抢人,一脸羡慕的看着他走向美人,霍脱的好兄弟木劜搓搓手,用胡语跟他说:“霍脱,玩够了记得让我尝尝鲜。”

    霍脱头也不回,豪爽的回到:“好兄弟,有美人当然要一起分享。”

    在他们眼里,再漂亮的汉女也只是发泄和生育的工具,生出来的孩子只能做奴隶。只有和胡族贵女结合,才能生出高贵的血脉。

    虽然大部分村民听不懂两人的话,但也能猜出他们不怀好意。

    “姑娘,你快跑,我们会拦住这群狗贼的。”

    同是汉人,见对方好心替自己出头,村民感激之余,不忘劝对方离开。

    小姑娘不过十几岁的年纪,唇红齿白,好似羊脂玉雕成的人儿,一看就是富贵人家出身。

    她满身侠气,愿为下丁村出头,村们不忍看她枉送性命。

    就在霍脱的手指,即将碰到顾辛夷衣角的一刹那,一道血柱飞射而出,一颗毛烘烘的头颅飞到丁黑子怀里。

    他下意识的抱住血淋淋的脑袋,正对上死不瞑目的霍脱,他嘴巴动了两下,还没完全死透。

    原是顾辛夷一把夺过霍脱手中刀,直接当众斩了他的脑袋。

    失去头颅的身体,晃了两下后,直挺挺的倒在地上,众人倒抽一口凉气。

    “苍蝇部落的狗熊,不过如此。”

    顾辛夷手握弯到神采飞扬,胡人被她干净利索的斩首功夫,吓得脸色骇然。

    丁黑子鬼叫一声,叫怀里脑袋扔了出去,手上和脸上沾满了鲜血。术劜看到这一幕,气的一拳将他打倒在地,骂了句混账。

    要不是还要丁黑子带路,就冲他不敬霍脱首级,木劜就能一刀砍了他的脑袋。

    丁黑子被打后,从地上爬起来,磕头虫似的谢罪,下丁村人更鄙夷他了。

    木劜一脸忌惮的打量了眼顾辛夷,完全看不出,她弱不禁风的小身板儿里,怎么能藏着那么大的力量。

    霍脱身材魁梧,脖子上肌肉结实,她如何在须臾间砍掉了他的脑袋。

    研究不出来原因,木劜大叫一声:“给我一起上,杀了这群该死的两脚羊!”

    顾辛夷笑,胡人果然头铁,被杀了头目,仍然斗志昂扬毫无惧色。

    她从怀里拿出一把飞镖,天女散花似的扔了出去,飞镖刺入前一排人的胸膛中,他们在惯性作用下,跑了几步才捂着胸口倒下。

    这些飞镖,是顾辛夷在鹿城时,利用闲暇时间,让工匠帮自己打造的。

    小巧锋利非常适合做暗器,只要刺入心脏,对方绝无生还可能。

    视死如归的下丁村人,看到胡人中镖倒下,一个个表情跟做梦似的。

    这就是凶残可怕的胡人?怎么小姑娘杀他们,比杀鸡屠狗还容易,扔出一把飞镖,倒下去一片人。

    胡人被顾辛夷这一手惊到,你推我搡,止住脚步,一时间竟没人敢继续上前。

    气的术劜大骂:“给我冲!苍鹰部落的男儿,没有孬种!”

    可惜,有没有孬种,不是他说的算。

    胡人之所以勇猛,是因为往日他们屠杀村民,犹如砍瓜切菜一样容易。要是真碰上霍去病一样的人物,怕是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到天边去。

    顾辛夷看中下丁村的人不屈和勇敢,想收一批人进军队,回头提醒道:“大家不要怕,胡人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只要大家团结协作,一定能把他们赶出家园。”

    她的话,成功激励到和胡人有些血海深仇的村民。

    这么多年,胡人屡次侵扰,下丁村几乎每家都有惨死在胡贼手中的家人。

    他们只恨自己不擅长骑射格斗,对上胡贼,就像鸡蛋碰石头。

    顾辛夷的几招就杀的胡人不敢上前,让村民看到了复仇希望,他们也想变强,想保护自己的家人不受侵害。

    一群人举着锄头冲出掩体,眼中燃烧着愤怒的火焰。

    顾辛夷挑出术劜在内,最凶残的几个胡贼,砍断他们的胳膊,让其丧失抵抗力。

    其他胡人见同伴一个接一个惨死,容貌绝美的少女,蓝衫上没沾半点血迹,好似玉面修罗一般,吓得两股战战,连和她对视的勇气都没。

    顾辛夷眼波扫到之处,胡人纷纷后退,生出逃跑的心思。

    下丁村的青壮男子见胡贼满脸畏怯,举着锄头嘶吼着冲了上去。

    战斗,战的就是一个气势。

    顾辛夷跟在村民身后,在他们遇到危险时,及时出手帮他们化解危机。

    打到最后,胡贼全军覆没,只剩一个丁黑子跪在地上磕头求饶,村民无一伤亡,只有几个人受了轻伤。

    “各位叔叔伯伯好哥哥们,你们就饶了我这次吧,我也是被逼无奈,才替胡贼带路。要是我不带他们来下丁村,他们就要杀了我。”

    村长一脚踹翻丁黑子,冲他“呸”了一声:“狼心狗肺的东西,连看着你长大的父老乡亲都要坑害。老子留着你,是要让村里人都看看你,你是个什么玩意儿,再打杀了你!”

    七八十具胡贼尸体,横七竖八的倒在地上,空气中弥漫着黏稠的血腥味。

    丁黑子早被吓尿了裤子,一声接一声的哀求。

    他后悔极了,早知道下丁村有一个女杀神在,他绝不会将胡人引过来。

    丁黑子一心指望着,做胡人的狗腿子,靠出卖村民获取荣华富贵,趁乱抢一个女娃当老婆。

    “村长,别杀我,霍脱是雄鹰部落少族长。你们杀了他,苍鹰部落的人肯定会来复仇的。只要你们留我一条性命,我愿意替大家求情,等雄鹰部落的人来时,只要交出杀人凶手,就能免大家的死罪。”

    为了活命,丁黑子自以为聪明的,道出霍脱的身份。

    他唤霍脱将军只是为了拍马屁,胡贼分部众多,普通部落根本没有将军士卒之分。

    村长踹了丁黑子心窝一脚,转头对顾辛夷说:“姑娘,您别等他乱放屁,咱们下丁村,除了这个狗东西外,没有忘恩负义的人。您的大恩大德,我们牢记在心!”

    第085章 古早狗血王爷文中女主嫡妹21

    不止村长, 参与这场恶战的所有人,都对顾辛夷抱有深切的感激之情。

    如果不是她出手相助,倒在地上的就不是胡贼尸体, 而是下丁村的无辜百姓。

    许多村民是第一次动手杀人, 被血腥味恶心的胃里翻滚,许多人脸上身上都沾了血, 看起来有些骇人。

    但没一个人后悔,也没一个人觉得杀人不好, 因为躺在地上的,都是跟他们血海深仇的恶人。

    打杀声没了后,躲在家里的老弱妇孺,心中满是悲凉。

    她们只以为村中青壮, 遭到胡贼屠戮,等待她们的除了“死”,就是忍辱负重苟且偷生。

    要不是为了孩子, 很多人女子宁死, 也不愿被胡贼糟蹋。

    丁婆子手里抓着菜刀, 浑浊的老泪, 在满是沟壑的脸上纵横。

    远处天空, 像暗红的像猪肝。她望着低矮的墙头,仿佛看到老伴儿, 卷着袖子弯着腰,带着儿子吭吭哧哧垒院墙的场景。

    老头子死了,儿子死了, 她这把老骨头大概也熬不过去这个冬天了。

    她活了一辈子, 死便死了,没什么好可惜的。只苦了儿媳, 她这些年辛苦拉扯孙子,不到三十就熬白头发。

    “春儿,天快黑了,你去屋里歇着吧。听娘一句话,好死不如赖活着,这世上没有过不去的坎儿。”

    丁婆子恨胡贼,想把他们千刀万剐,但她不想儿媳枉送了性命。

    宋氏拿手背擦了眼泪,喉头哽的难受:“娘,您不用劝了,满福爹死后,我心就空了一片。胡狗凶残灭绝人性,在他们手里活着,还不如死了痛快。”

    她说的不是假话,被胡贼劫回部落的女子,在被大平边军解救后,一个个被磋磨的不成人形,打断腿都是轻的。说是人,在部落里过的连畜生都不如,被救获得自由后,第一件事就是寻死。

    被人救下,她们也不闹,哪怕绝食也要求死。

    绝食不像跳崖和吞金,死的干脆利落,不是决心求死的人,根本熬不住胃里火烧火燎的难受。

    婆媳俩满面凄苦和绝望,好似风中摇曳的残火,却听到外面传来惊喜欢呼声。

    “胡贼被打死了!胡狗死光了!大家不用再躲了。”

    突如其来的好消息,听的丁婆子满面愕然,她眨眨眼,木愣愣的转过脖子,看着同样震惊的儿媳:“春儿,娘没听错吧?胡狗被打死了?”

    宋氏抓紧剪刀,又哭又笑的回:“娘,您没听错,胡贼被打死了,我——我这就是爬梯子上房顶看一下,到底怎么回事儿。”

    婆媳俩不敢相信,胡贼真的能那么容易就被打死?

    但村里人绝不会拿这样的事开玩笑,如果胡狗还在,也绝不会任由汉人辱骂他们。

    丁婆子扶着梯子,宋氏将裙摆打了个结,飞快的爬了上去。

    她探着身子,远远朝村口处张望,看到满地胡贼尸体,还有不断往村口赶的村民。

    宋氏腮帮子上还挂着泪,人笑的格外畅快:“娘,胡贼真的被打死了,咱们也带着满福去村口吧。那群杀千刀的,我要踹他们一脚,给孩子爹报仇!”

    她牙齿咬得咯咯响,丁婆子重重点头:“好,咱们去报仇!”

    丁满福抱着膝盖躲在地窖里,既怕奶和亲娘出事,又怕胡人找到他,心中充满了恐惧。

    他以为自己至少要躲两三天,当头顶水缸移开,油灯的光亮照进来时,丁满福还有些不习惯。

    “满福,快出来,胡贼被打死了,咱们一起到村口庆祝!”

    下丁村二百多口人,黑压压的聚在村口处,除了不能看血型场景的老人和特别小的孩子不在场外,全村的人几乎都在这里了。

    宋氏看到满地胡贼尸体,上前踹了一脚,对一脸恐惧的儿子说:“满福,不要怕,这些都是十恶不赦的大坏人。就是他们害死了你爹,是我们村的仇人!”

    丁满福屏住呼吸,努力克制住恐惧,用力踢了尸体一脚:“娘,孩儿不怕,我要为爹报仇!”

    村长站在搭建好的简陋掩体上,扯着嗓子将惊心动魄的战斗现场,给村民们重现了一遍。

    他反复强调,顾辛夷是全村人的救命恩人,让大家一定要记得她的大恩大德,还把丁黑子做的恶事告诉大家。

    得知丁黑子投靠胡贼,还给他们带路祸害下丁村老百姓,大家对他唾骂不已,一致赞同将他送到衙门,以叛国罪处决。

    丁黑子哭爹叫娘的求饶,没人愿意多给他一个眼神。

    当初大家怜惜他可怜,不介意他身上有一半胡人血脉把他养大。谁知这小子,就是一只养不熟的白眼狼。

    丁婆子拉着儿媳和孙子向顾辛夷下跪道谢,其他村民也跟着跪下,用最高礼节,表达自己对顾辛夷的谢意。

    顾辛夷好说歹说,众人才从地上起来。

    她领着村民,将死去的胡人尸体,挖了坑埋了起来——不是好心让他们入土为安,而是避免尸体腐烂后臭气熏天,引发瘟疫。

    至于胡贼身上穿的毛裘,还有他们的战马和武器,都被村民收了起来。

    毛裘村民可以留下,但战马和武器,如无意外,是要上交给军队的。

    收到胡贼侵略村子的消息后,边军连夜赶了过来。他们本以为,会看到人间地狱般的惨景。

    谁知到了村里,家家灯火通明,除了村口冻着一大片血水冻成的冰面外,似乎并无其他异常。

    众将士一脸严肃,以为胡贼劫掠之后,直接霸占村子,想将周围村庄劫个遍。

    若真是如此,今夜势必有一场要打。

    村长就守在离村口不远的村民家,得知官兵到来,带着几个青壮小伙,请了顾辛夷一起,提着风灯到村口迎接官兵。

    明晃晃的雪地里,官兵身上穿的铠甲格外打眼。

    村长提着灯,恭恭敬敬的喊了声:“官爷好,七十六个胡贼,已经被打死了,还有一个通敌叛国的畜生,我们明日就送到府衙去。”

    领头百户长叫魏明,听到村长说他们打死了七十六个胡贼,就像听到天书一样:“你再说一遍,你们打死了七十六个胡人?”

    “是的,官爷,多亏陆小姐出手相助,我们村才能幸免于难。胡贼的尸体,暂放在村外的大坑里,只等朝廷检查过后将土埋上。”

    魏明越听越觉匪夷所思,目光落到顾辛夷身上,待见她明眸湛湛如水,一张俏脸艳若桃李,更觉村长在胡说八道。

    这样一个窈窕佳人,如何能打退凶残的胡人。难道村长已经投靠了胡贼?故意设下圈套,引他们入瓮。

    魏明微眯眼睛,挥手命令下属:“都给我打起精神,小心有诈,先将这几人拿下。”

    村长一脸懵,手中风灯差点掉地上,苦着脸说:“大人,小的真没说谎,您若不信可以将村民全部召集起来,一问便知。”

    顾辛夷并没因对方态度谨慎生气,在边疆从军,若是不多留两个心眼,早就成了炮灰。

    她缓步上前,冲魏明微微颔首,拿出一枚玄铁打造成的令牌:“胡贼已经尽数伏诛,百总还请放心。在下户部尚书之女陆婉情,老宣平侯是我外祖父。”

    看到令牌的一刹那,魏明瞳孔微张:“陆小姐,手中令牌,可否借魏某近观。”

    顾辛夷点头,将令牌递给他。

    魏明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脸上露出羡慕神色,恭敬的将令牌还给顾辛夷:“在下百夫长魏明,见过陆千总。”

    一枚令牌,让魏明换了称呼。近十几年来,朝中还没出现过女将,他有些好奇的打量顾辛夷。

    “魏百总不必客气,我现在只是领了虚衔而已,手下兵招满之后,才算的上真正的千总。此番战斗,共有七十六个胡贼伏诛,他们的武器和战马,我打算留下招揽兵卒。”

    老宣平侯府在西北威望极高,得知眼前拿了千总令牌的女郎,是老宣平侯的外孙女,魏明不敢有轻视之意。

    “一切依陆千总安排,不过我们要统计一下胡贼死亡人数,报给朱将军。”

    当前镇守边关的朱将军和宣平侯府同族不同宗,两家关系不错,逢年过节都会互送礼物。

    顾辛夷点头应道:“多谢魏百总,后日我会亲自拜见朱将军。”

    她手中令牌,是太子郑景昭从陛下手中求来的恩典,与一般令牌不同,若是有人敢大胆仿制,是要被诛九族的。

    所以魏明确认令牌为真后,没怀疑顾辛夷的身份。除非她想被诛九族,不然绝不敢拿陛下亲赐的令牌招摇撞骗——还特地挑了西北军的地盘。

    如无意外,朱将军那里已经收到陆婉容的画像,她的身份造不了假。

    村长看到军中来的官爷,对顾辛夷毕恭毕敬,还称她为陆千总,神情恍恍惚惚像做梦一样。

    确认前来侵扰的胡贼,确实全部伏诛后,魏明看向顾辛夷的目光多了几分佩服。

    只是碍于男女有别,他简单寒暄了几句,便带人离开了下丁村。

    翌日清晨,在村长见证下,顾辛夷正式开始征兵。

    来边关前,她曾打算从剿匪入手,扫除作恶多端的山匪,招安没做过恶的匪徒。

    到了边境后,看到曾遭受过胡贼掳掠村子的惨状,顾辛夷改了主意。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她尽量从各个村子招壮丁入伍,这样等他们日后退伍回乡,面对胡人侵扰时,不会像羊入虎口一般悲惨无力。

    见识过顾辛夷的出神入化的功夫后,村子里愿意报名参军的青壮年不少。

    其实边关和其他地方很不一样,京城腹地的百姓生活安乐太平,不愿背井离乡参军入伍刀口舔生活。

    但边关百姓,从小时候就知道,如果不举起刀子和胡贼拼到底,就是死路一条。

    所以对于青壮年来说,入伍既能吃皇粮,又能打胡贼,还能拼个前程,是条光明大道。

    但边关穷苦,养军队需要粮草,没有大战的情况下,每年征兵数量有限,不是人人都能参军。

    顾辛夷为军队取名“扬威”,迟早有一天,她要将扬威军的大旗,插到胡人王帐中,灭掉他们以汉人为两脚羊的猖狂。

    少族长霍脱连同族中七十多年壮年,死在下丁村,还折损了几十匹战马。

    苍鹰部落族长得知此消息,气的双目通红,召集二百多族人,前往下丁村复仇。

    顾辛夷将现代军队训练方法,引入扬威军的训练中。不过十几日,几十个新兵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得知下丁村征兵,周围村落的青壮年,也积极主动前来报名。

    至于头目是个女子,在他们看来,并没什么不妥当的地方——边关出过不少杰出的女将军,大家对此已经习以为常。

    顾辛夷早就预测到苍鹰部落会来复仇,提前带着手下士兵,设陷阱做机关进行应对,让他们有来无回。

    第086章 古早狗血王爷文中女主嫡妹(完)

    胜一次是巧合, 胜两次是运气,打胜仗的次数多了,就是不容辩驳的实力。

    顾辛夷率将将训练半个月的新兵, 把前来复仇的苍鹰部落打的落水流水, 大大鼓舞了新兵的士气。

    她身先士卒,每次和敌军作战都会冲在最前方, 用强大的实力,赢得士卒的尊重和信任。

    想要组建牢靠的班底, 就要把基础打好。对顾辛夷来说,刚具雏形的扬威军,是她军旅生涯的基本盘。

    以后或许她会成为,率领几十万士兵的大将军。但想要获取将士的忠心, 必须拿出过人的本领来。

    今年冬春,天气格外冷寒,胡人断断续续的侵扰, 让边境百姓和军队不胜其烦。

    在顾辛夷的联动联防策略下, 百姓再也不是待宰的羔羊, 遇到胡贼有了一战之力, 可以坚持到援军到来。

    此消彼长, 胡贼没能从大平百姓手里抢到粮食,部落之间为了争抢粮食打的头破血流伤亡惨重。

    族群势力消减, 他们将这笔账全算到了顾辛夷头上。养军队需要粮草和饷银,大平近年天灾人祸不断,供养军队非常吃力。

    好在顾辛夷来之前, 已经筹集了许多粮草, 至于银钱,她特地训练了一支专门护送货物的队伍, 将大平国的丝绸、茶叶、精巧首饰往其他国家贩卖。

    有钱有粮心中不慌,为了不引起陛下忌惮,顾辛夷行事十分低调。

    而且她也确实没有造反的想法,只要太子之位稳定,其他皇子不搞事,她只管安心在边疆保家卫国便是。

    鹿城之行后,陛下震怒,申饬了参与私造武器和铜币的皇子,将派人行刺太子的五皇子贬为庶人,圈禁到皇家陵园守墓。

    前有安王,后有五皇子,皇帝年龄越大,对权力的掌控欲也变得越来越强。

    太子归朝后,一改往日病弱模样,丰神俊朗,神采飞扬,骑马射箭不在话下。

    身体变得强健后,他依然秉承君子之风,不像其他皇子那般行事张狂,仁孝有嘉,深得皇帝信任。

    有宣平侯府人脉开路,太子保驾护航,顾辛夷的从军之路格外顺利。

    …

    一转眼,三年时光转瞬即逝。

    太子平安度过二十四岁后,并没娶太子妃的意思。

    皇帝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无力处理朝政,又不舍得退位,便派太子监国。

    名义上是监国,实际上皇帝不能理事,太子离皇位之差一个名分和登基大典。

    三年时间,扬威军经历了从无到有威震天下的过程,因主将姓陆,扬威军又被称为陆家军。

    顾辛夷以女子之身,成为威名远播的大将军,京城里当初嘲笑过她的人,羞的好几个月不敢出门见人。

    生为女子又怎样,照样可以骑马打仗保家卫国,不比男儿差。

    老宣平侯对外孙女的成就非常满意,青出于蓝胜于蓝,有顾辛夷在,何愁不能将胡贼赶到千里之外。

    朝廷封顾辛夷为威武将军,赐她黄金千两,珍珠一斗,一副明光铠,一座气派宽敞的将军府。

    浩荡皇恩令人艳羡,陆慎勇作为文臣,培养出一个武将女儿,同僚对他更是羡慕非凡。

    有臣子自作聪明,跑到太子面前进献谗言,称顾辛夷父亲是户部尚书,手中又掌了兵权,长此以往定然会滋长不臣之心。

    他还称女子从军,如牝鸡司晨,劝太子拨乱反正,收了顾辛夷的兵权。

    有趣的是,向郑景昭进献“诤言”的人,平素只会溜须拍马,当官二十多年,数不出亮眼的政绩来,官职一直升不上去。

    他进谏是受有心人的怂恿,想求得太子欢心,在告老还乡之前往上爬一爬。

    郑景昭最不喜尸位素餐、溜须拍马之人,直接免了他的官,派他到皇庄种地。

    食君之禄分君之忧,混吃混喝这么多年,他也该做些实事报答朝廷。

    为避免众人心思浮动,为难顾辛夷,郑景昭再次颁布诏书,对威武将军进行嘉奖赏赐。

    值此,再无人敢在太子面前挑拨离间,说顾辛夷坏话。

    京城,惊鸿楼。

    说书先生绘声绘色的讲威武将军陆婉容,如何以少胜多,将胡贼一网打尽,护一方百姓平安,赢得满堂喝彩。

    陆婉情满脸煞气,十指用力抓紧扇子,手背上青筋毕露。

    这两年多来,她几乎无时无刻不活在顾辛夷的阴影中。因为她的缘故,她怕暴露身份,很多东西都不敢光明正大的拿出来。

    陆婉情找来工匠,提供各种灵感和思路,费了很大心思造出玻璃和水银玻璃镜。

    这两样东西非常受达官贵人欢迎,正在她想凭借这两样东西日进斗金时。睿郡王世子告知陆婉情,朝廷对玻璃和水银镜非常感兴趣,想让她做皇商,问她是否乐意。

    如果没有顾辛夷,能和皇家搭上关系,陆婉情当然一百个愿意。

    但碍于她的存在,她只能隐瞒身份,默默看着睿郡王凭玻璃和水银镜发大财,她只能跟着喝汤。

    陆婉情谨小慎微,生怕露出马脚,另一头顾辛夷却大逞威风,借太子和宣平侯府的势,成为赫赫有名的大将军。

    她嫉妒顾辛夷轻而易举,就能获得自己得不到的荣光,特地写了匿名信,想方设法送给太子,揭发顾辛夷只是一个借尸还魂的孤魂野鬼。

    为了引起太子忌惮,陆晚晴特地将顾辛夷夸得本领滔天,造谣她一心一意谋反。

    太子收到这份信后不仅没向陆婉情想的那样,怀疑打压顾辛夷,而是找寻送上这封信的人。

    陆婉情对太子妃之位觊觎已久,也曾想制造机会,让太子看到她令人惊艳的“才华”,她再凭着独特的性格,与太子相识相爱。

    但郑景昭不好女色,对陆婉情展现出的“才华”反应平平,让她十分愤懑。

    后来顾辛夷在边境发展越来越好,太子不仅封她为威武将军,还屡次加封。男未婚女未嫁,坊间便传言,太子不娶太子妃,是在等威武将军还朝。

    最有力的证据,自然是太子佩剑名秋水,威武将军的佩剑则是名剑长天。

    秋水共长天一色。

    温润如玉的太子和英姿飒爽的女将军,在百姓眼里,简直就是话本小说里的天赐奇缘。

    威武将军不仅擅长行军打仗,还从异域引进了高产的玉米和红薯,两种亩产量极高的作物,非常受老百姓欢迎。

    对于老百姓来说,只要能让天下人填饱肚子的,都是圣明君主,威武将军功德无量。

    顾辛夷不仅引进了玉米和红薯,还派人奔波万里找来棉花种子,改善百姓生活。

    陆婉情将顾辛夷视为头号敌人,见她在大平国混的风生水起,心一横干脆去了周国。周国皇帝刚刚登基,和太子郑景昭差不多大,正是龙精虎猛之年。

    她想一步到位,靠自己的聪明才智,让周国皇帝夜溟成为自己的裙下之臣。

    陆婉情的计划成功了一半,没顾辛夷的干扰和破坏,夜溟果然被她的特别吸引。

    但周皇夜溟为了笼络臣子,实现一统天下的野心,只愿封她为妃,不愿立她为后,更不愿为她遣散后宫。

    夜溟长相俊美,野心勃勃,是一个霸道强势的男人。陆婉情和他约定,她倾尽全力助他一统天下,到那时他要遵守约定,立她为后,为她遣散后宫。

    两人击掌为盟,周皇夜溟提前写下封后诏书作为承诺。

    陆婉情敢立下这样的盟约,也是有底气的。她怀着对顾辛夷的嫉妒很恨意,造出了H药和简易Z药。

    在冷兵器时代,有了Z药打仗时堪称天兵相助。

    除了秘密武器外,陆婉情还有令她引以为傲的人脉。她和罗刹国的三王子阿列克谢私交甚笃,与胡族规模第二大的部落族长结为异姓兄妹。

    她虽然穿到了大平国,但因为陆家和顾辛夷的缘故,对大平深恶痛绝,没半点感情。

    看到大平被其他国家吞并,陆婉情只会拍手称快。为了侵略过程顺利,陆婉情借夜溟之手,和被圈禁的前安王郑景曜取得联系。

    她以恢复郑景曜安王身份为诱饵,劝他背叛大平,将手中残存势力交给周国皇帝。

    郑景曜生性凉薄,极度自私狭隘,被圈禁后,恨透了父皇和太子,毫不犹豫的选择背叛大平。

    陆婉情来到大平国都,眼看大平得到高产粮食作物后,百姓生活越来越好,国力日渐昌盛。假以时日,周边国家就是联合起来,也难扼制大平国的发展。

    她听着楼下说书人慷慨激昂的歌颂顾辛夷,面上露出冷笑,心道:“武功再高又怎样,被Z药埋伏后,不照样被炸的血肉横飞,连个完整的尸体都拼不出来。”

    同为穿越者,顾辛夷只会卖弄小聪明,逞匹夫之勇,当女将军有什么好,风里来雨里去,只是别人手里一把趁手的刀。

    她如果能把眼光放长远,就该挟功逼嫁,坐稳太子妃的位置。

    不过顾辛夷越蠢越好,她要是不蠢,陆婉情怎么将她踩在脚底,报当年驱逐之仇。

    离开大平京城后,陆婉情赶回周国,将一路见闻告知夜溟,并建议他立即和罗刹国、胡人一起发动战争,有神器相助,必然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下大平国。

    周国皇帝夜溟见识过Z药的威力,眼红大平国近年来的繁荣昌盛,当下决定派大军南征,想联合罗刹国和胡人一起瓜分大平国。

    引进玉米和红薯后,大平国年景一年好过一年,周国突然不宣而战,还联合罗刹国、胡人一起出兵,让百姓十分愤怒。

    宣战之后,陆婉情不忘挑拨离间,建议周皇夜溟派使者告知大平,只要斩杀威武将军,联军便放弃攻打大平。

    朝中有收了陆婉情贿赂的人,主张牺牲威武将军议和,被太子直接以扰乱军心的罪名压入天牢。

    除却极少数人外,朝中绝大部分人都是主战派。

    周国一直对大平国虎视眈眈,联合其他人悍然发动侵略,大平投降议和,只会打击军中士气,让百姓陷入万劫不复之中。

    战火,从西边边境燃起。

    周国气势汹汹,派出十万人马,挑衅大平边境三十万大军。

    两军交战时,周国自称有天兵相助,在战场上抛出能燃烧和爆Z的神器,大平军队猝不及防间吃了大亏。

    大平国被Z伤的将士,被神器威力吓到,怀疑周国真的有神器相助。

    顾辛夷很意外,战场上竟然会出现Z药。

    当初大平出现玻璃和水银镜时,她曾怀疑过,陆婉情换了个身份又回来了。

    但经过深入调查,玻璃和水银镜的诞生,似乎只是一场巧合,其幕后东家是睿郡王世子。

    睿郡王世子和陆婉情私交不错,顾辛夷出于谨慎,一直没放弃寻找改头换面的陆婉情。

    种种线索都指向柳心月,顾辛夷正要会她一会,她却像是人间蒸发一般消失不见。

    顾辛夷看过柳心月的画像,这年代的人物画像,抽象的只能辨出男女,连单眼皮还是双眼皮都看不出来。

    大约是女主光环的作用,顾辛夷一直没找到柳心月的下落。

    如今两军交战,Z药凭空出现,她几乎可以断定,柳心月就是从现代穿越来的女特工陆晚情。

    其实顾辛夷并不打算那么早,将Z药引入这个时代。

    Z药是大杀器,如果配方落到坏人手中,很容易造成大规模伤亡。

    但她绝不会被动挨打,任由周国军队,手握大杀器,对大平国军队进行单方面的屠戮。

    顾辛夷命下属守城待命,没她的命令不得主动出城迎击。

    至于她自己,则趁着夜色潜入大平国的军营中。

    顾辛夷武功已经到了高深莫测的地步,从容行走敌帐之中,无人发现她的踪迹。

    大约是为了提防探子,主帐附近守卫森严,帐中周国主将李崇武,正在和几个副将商议攻城之事,帐内有女子声音传出。

    “李将军未免太小心了,我们手中有神器在,一路碾压过去,直接Z开城门长驱直入便是。”

    女子声音有些粗哑,带着一股天然的傲气。

    顾辛夷听到这声音,莫名有些熟悉,一时又想不起在哪儿听过。

    李崇武听了陆婉情的话,眉头微皱,不赞同道:“柳姑娘,我们这次出兵,目的是瓜分大平,让百姓归顺周国。神器只能用来立威,要是一路滥杀下去,百姓死伤太多,对周国抱有仇恨,赢了也只能占领一所空城。”

    在他看来,丁口和土地一样都是资源。甚至于丁口比土地更重要一些,没有人开荒干活,田地再多也只能撂荒。

    陆晚情不管这些,她冷笑道:“怕什么,不过是一些底层蝼蚁,多死一些,后来人才知道害怕。李将军,我劝你不要被虚名所累,历朝历代,有几个军队攻下城池后,没下过屠城令。陛下吩咐过,要不惜一切代价用一个月时间,拿下大平西北边境六城。”

    她柳眉横竖咄咄逼人,将周帝夜溟抬出来压人。

    李崇武虽然不赞同陆晚晴的看法,为了避免见罪陛下,还是忍了下来。

    顾辛夷在帐外听了许久,终于将这个声音和一个人对上了号——这是鸭鸭的声音,当年伺候陆婉情的贴身丫鬟。

    她守在暗处,等到众人不欢而散,陆婉情掀开帐篷,粉面含怒的走了出来。

    看到她的正脸,顾辛夷更确认,这张脸的主人就是鸭鸭。

    但她此时的气质和鸭鸭截然不同,完全是换了张面孔的陆婉情。

    女主光环就是厉害,陆婉情死过一次,还能以柳轻轻的身份,混成周国军中举足轻重的人物。

    她的观念,还是一如既往的冷血残酷,视人命如草芥,比这个朝代的人更漠视生命。

    不知现在的陆婉情,想起她“人人平等”的口号,会不会感到脸红。

    顾辛夷想,她大概是不会脸红的,一个人没脸皮的人,又怎么会脸红呢。

    她在周国军队中进行踩点,分别找到了他们存粮的帐篷,及储存Z药的仓库。

    大约怕Z药不小心被明火误点,存放Z药的地方漆黑一片,几十名士兵穿着铠甲抱着武器,尽职尽责的履行看守义务。

    完成踩点后,顾辛夷潜入临时搭建的伙房,偷了几桶油出来,洒在存放Z药的仓库附近。

    撒完油后,她将早就准备的火箭拿了出来,寻了一处高地,朝Z药库射去。

    火箭落到油上,瞬间燃烧成一片。

    负责把手的士兵看到这一幕,吓得大喊:“不好了,走水了,存放神器的仓库走水了!”

    他们使出全身力气大气,嗓子破了音,眼神中全是恐惧。

    顾辛夷又射出一箭,火势变得更大。

    她运上内力,冲被响动惊醒的周国士卒大喊:“存放神器的仓库就要爆Z了,再不逃命,你们会葬身火海死无全尸。”

    人都是怕死的,周国军中将士,最清楚神器的威力,得知神器马上就要爆Z,一个个哭爹喊娘,恨不得多生两条腿跑路。”

    负责看守Z药的将士,看到火势越来越大,强力的恐惧,促使他们不断后退,最后干脆丢掉兵器,朝外营方向冲去。

    李崇武正在看大平国的地势图,听到外面响动,及时走出帐篷。

    不过片刻的功夫,外面已经乱成一锅粥,他脸色大变,怒吼一声:“诸副将听令,命手下士兵安静下来,有秩序撤退,不准擅自行动。”

    五支火箭射完,爆Z声如惊雷一般此地响起,绵绵不可断绝。

    火光照亮了黑沉如墨的夜色,士兵们崩溃的尖啸声,让李崇武陷入绝望。

    从古至今,打仗最怕遇到营啸,一个士卒情绪崩溃,容易引发连锁反应,让一群人丧失理智,出现自相残杀的情况。

    现在的情形,远比营啸严重,爆Z声连绵起伏,在夜风的作用下,火苗四处飞溅,营地多出起火。

    可以预见,不到一个时辰,大军驻扎的地方,就会变成一片火海。

    李崇武眼睛被火光映的血红,几经挣扎之后,最终做出一个艰难的决定:“撤退,马车离开这里!”

    兵荒马乱,人仰马翻,可以预见今夜周军势必伤亡惨重。

    陆婉情被喊叫声惊起,她走出帐篷,随着爆Z声的持续,空气燃起滚滚热浪。

    “出了什么事,为什么营地会突然起火?”

    她抓住一个行色匆匆的士兵问情况,对方一把推开她的手,满脸惊惧道:“天降神罚,天降神罚了!”

    陆婉情听的一头雾水,她抬头看向存储Z药的地方,看到那边火浪滔天,脸色瞬间黑了下来。

    为什么仓库会失火,到底发生了什么。

    火势不断加大,空气中充满刺鼻的味道。陆婉情担心再待下去一氧化碳中D,撕下一块中衣衣摆,用水打湿后捂住口鼻,慌慌张张的离开。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陆婉情不愿葬身火海。

    至于周帝夜溟得知军队大败后,会不会迁怒于她,她此刻来不及多想。

    陆婉情匆匆外逃,路上撞到好几波同样逃命的士兵。

    她跌跌撞撞的往前跑,将火光远远甩开,空气中刺鼻的微味道也淡了许多。

    前方是一条小溪,就在陆婉情松了口气,想在溪边歇脚时,一道飘逸的人影,翩然落到她的面前。

    “你,你——”

    陆婉情连说两个“你”字,突然住了口,假装没认出眼前人。

    多年未见,顾辛夷气质变得沉稳凌厉,有些像夜溟给她的感觉。随意站在那里,就充满了无形的压迫感。

    当初被她强行从陆二小姐体内逼出的痛苦,重新爬上陆婉情心头,她身子发凉,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顾辛夷浅浅一笑,眸中光芒流转:“看到我很惊讶?陆特工,好久没见,你又换了具身体。”

    陆婉情眼神微微躲闪,故意摆出一副柔弱小女人的样子:“女侠饶命,小女子被周国将军看上抢入军中,好不容易趁乱逃跑,还请女侠饶命。”

    虽然面孔变化,但有一点没变,她还像从前一样蠢。

    “这个借口,比你上次编造的更拙劣。我该叫你柳心月,鸭鸭,还是陆婉情?”

    顾辛夷好整以暇的态度,激怒了陆婉情。

    她发现自己在顾辛夷面前,就像透明人一样,什么秘密都无法隐藏。

    两人间的关系,像极了猫和老鼠,陆婉情拼尽全力,也无法对顾辛夷造成伤害,她抬头直视她的眼睛,质问:“陆婉容,我和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和我过不去?我们都是穿越者,应该互相扶持。做将军,摆脱不了狡兔死走狗烹的命运,不如我助你做大平国皇后,你帮我登上周国后位。”

    顾辛夷像是听笑话一样,轻笑一声,摇头叹道:“连人性都没有的东西,偏偏执着于做皇后。”

    “你不要欺人太甚,我为何不能做皇后。我会造玻璃、制水泥,还能造Z药,以后做出Q械也不难。如果连我都不配做皇后,这个时代的女人更不配。”陆婉情咬着牙,一字一顿的反驳顾辛夷。

    顾辛夷扫了她一眼,不再答话,直接点了她的穴道,用绳子将她捆住:“想做皇后,不如做梦快点。我不想再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从今以后,你就老老实实在矿山服劳役吧。”

    要是一刀杀了陆婉情,就算她只有万分之一的概率,换个身份重来,也够让人糟心的。

    将人养在天牢里混吃混喝,又太便宜她,对不起那些受伤的大平将士。

    将她丢到矿山挖矿,和被流放的犯人一样,干最苦最累的活,对自视甚高的陆婉情来说,绝对是最好的折磨。

    顾辛夷这边收拾了陆婉情,另一头扬威军堵在周军溃散的必经之路上,来了一招瓮中捉鳖。

    第087章 (六)年代文悲情养女1

    这一夜火光冲天, 周国十万大军为了从大火中逃生,一个个丢盔卸甲慌不择路,单单因踩踏伤亡的士卒就有数千人之众。

    前一日, 他们还手握“神器”洋洋得意, 扬言要三日之内,攻破大平国门。

    不过一夜的功夫, 周国大军伤亡惨重,沦为阶下囚, 大将军李崇武被扬威军小将活捉。

    罗刹国和胡人的军队,见局势骤然逆转,直接撕毁合作书调头离开,主动向大平国递交了和谈书。

    气势汹汹的侵略战, 变成虎头蛇尾的笑话。

    周帝夜溟得知此事,气的吐血,却拿大平毫无办法。

    他本以为有神器在手, 又联合了藩国助阵, 必然能顺利拿下大平国。谁知神器被点燃, Z的周军几乎全军覆没, 连大将军李崇武都被人活捉了。

    有臣子谏言, 所谓神器根本就是大平国的阴谋。他们故意送间谍到周国,诱使周帝出兵, 然后火烧营地,让周国实力大损。

    战败之后,柳轻轻下落不明。夜溟越想越觉得自己上了当, 花高价悬赏她的项上人头。

    顾辛夷听到来自周国的传言, 想到现代社会人人皆知的一个常识“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陆婉情应该是真的想帮周国一统天下,只可惜她把古人想的太蠢, 只知道鼓捣出Z药,不知道这是一柄双刃剑,稍有不慎,就会伤到自己。

    她被抓后,被贬为庶人的郑景曜叛国之事东窗事发,彻底失去起复希望,直接被推到午门斩首——他是大平开国以来,第一个被当众斩首的皇子。

    玩火必自焚,陆婉情和郑景曜如是,周国亦如是。

    夜溟主动挑起战争,折损了近十万兵力,导致国中百姓怨声载道。他性格强硬,不愿向大平国认输低头,增加赋税大规模征兵,逼的百姓揭竿而起。

    他称帝不过数年,原本就根基不稳,起义军如星火燎原,顷刻间烧遍整个周国,有诸侯趁机自立为王,与夜溟分庭抗争。

    周国陷入战乱,生灵涂炭,百姓痛苦不堪。与此同时,大平国皇帝驾崩,太子郑景昭登基后,轻徭薄税大力发展农桑,开辟海陆商路,百姓生活安乐富饶,让周边国家十分羡慕。

    顾辛夷一路扶摇直上,先是被封为护国大将军,后来又被封为镇北王,成为大平国第一个女异姓王。

    直至后来,她与郑景昭日久生情做了皇后,依然保留着镇北王的爵位。

    顾辛夷从未忘记,进入这个世界的初衷。她大力兴办女学,培养女童读书识字,习得一技之长,同时开办善堂,雇佣无依无靠的妇人,照顾老人和孩子。

    同时,她还从律法上,明确了女性的继承权,为立女户扫除障碍。

    在顾辛夷的努力下,女子拥有谋生能力后,地位不断提升。二十多年后,当人们已经习惯女子抛头露面,和男人一样赚钱养家时,朝廷顺势推出女子科举。

    从此在大平国,女子也可以参加科举入朝为官光耀门楣,重男轻女风气越来越弱。

    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周国分崩离析,变成十几个州府,不少州府干脆直接领着百姓,投靠繁荣昌盛的大平国。

    顾辛夷和郑景昭这对帝王夫妇,被称为双圣,两人的故事,流传了数千年,以他们为主角的影视作品数不胜数。

    …

    在矿山服劳役的日子,对陆晚情来说,每一天都格外煎熬。

    她刚到矿山时,因污言秽语诽谤朝廷重臣被灌了哑药,但陆婉情舍不得死,好死不如赖活着,她每天都盼着老朋友能来救她。

    这句话只实现了前半截,她盼来了不止一个老朋友,可惜对方也是被流放到此处挖矿的。

    得知顾辛夷不仅成为大将军,还被封为镇北王,最后直接嫁入宫中做起了皇后。皇帝郑景昭对她情深义重,一辈子没碰过别的女人,陆婉情心中像是有烈焰在烧。

    她固执的认为,顾辛夷心机深沉,早就预谋好了做皇后,认为她嘴上说的好听,归根结底还是靠男人。

    哪怕新来的矿工,带来许多外界令人惊叹的新律令,感慨女子地位大大提升,陆婉情仍不愿面对现实。她甚至看不起顾辛夷,认为她没当女皇,算什么穿越者。

    她要是有本事,应该杀了郑景昭,自己做女皇。

    生命走到尽头那一刻,陆婉情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她要是能再穿越一次,成为顾辛夷多好,她真的很想当皇后。

    [年代文悲情养女]

    噼里啪啦的鞭炮声,送走旧年,迎来新的一年,空气中飘荡着刺鼻的硫磺味。

    石磨村位于大山深处,化了雪水后格外泥泞的道路,和破旧的土房子,处处透着寒酸和贫穷。

    房子很破,屋里烧着火盆,一屋子人几乎都穿着新衣裳。只有一个人穿着沾满油渍的破棉袄,头发枯的像稻草——这个人就是顾辛夷。

    她刚巧正对着镜子,睁开眼就看到一张满是苦相的脸,头发枯黄,脸瘦的吓人,两只手上全是冻疮,像裂着口子的紫红色馒头。

    墙壁上糊着旧报纸,掉漆的柜子上,摆着搪瓷缸,顾辛夷一时半会儿,判断不出这是什么年代。

    但可以确定,这次任务背景是现代。

    离火盆最近的地方,坐着一对十七八岁的少年少女。女孩梳着高马尾,穿了件白色羽绒服,爱惜的卷起袖子,露出里面的红毛衣。

    她五官不算漂亮,但生的面皮白净,又会打扮,身上透着一股文静劲儿,气质不像乡下女孩。

    男孩穿着黑色羽绒服,留着短发,撇着嘴拿铁钳子拨火,一边拨一边头也不抬的说:“大姐,我们开了学要进行摄影培训,要交八百块钱,你啥时候给我。”

    女孩“嗳”了一声,不高兴的说:“摄影培训有什么关紧的,大姐,我们专业要交实习费,不交钱就不能进好单位实习,只要五百块就够了。说好了,你有钱要先给我。”

    她看着顾辛夷,那声“大姐”显然在叫她。

    顾辛夷站在离火最远的地方,手上生冻疮的地方疼的厉害。一家子这么多口人,只有原主一人穿的这么寒酸,她能感受到,原主残存情绪中的痛苦、懊悔、纠结以及恨意。

    各种负面情绪交织在一起,让顾辛夷有些不舒服,不咸不淡的回了句:“没钱。”

    她说没钱,两个人齐齐转过脸看向穿大红袄子的女人:“妈,大姐钱是不是在你那儿。”

    周素巧正在烤火吃花生,听到一双儿女问话,没好气的说:“钱什么钱,一年到头就寄回来几千块,能顶个屁用。”

    她骂完话,拿眼瞪顾辛夷:“傻站着干嘛,锅碗都刷过没?老娘一把一把尿,把你拉扯大,真不如养个棒槌。都是出去打工,隔壁小莉一年拿回来几万块,没几年家里就盖起小楼房。”

    周素巧絮絮叨叨的开骂,污言秽语不断。

    顾辛夷从受人尊敬的太皇太后,突然变成苦菜花似的小可怜,颇有些不习惯。

    她冷冷的看了周素巧一眼,一言不发的走出破旧的土屋。

    性格温顺任劳任怨的大女儿,被她骂的闹起脾气,周素巧不仅不反思,还扯着嗓子骂:“忘恩负义的狗东西,要不是老娘当年好心收养你,你早就被狼叼走吞到肚子里了。狗东西,你拍着良心想想,老娘哪点对不起你。”

    郭利强咳嗽了一声,劝妻子:“孩儿她娘,别骂了,求男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你脾气也收收。”

    他不劝还好,这一句话像点了马蜂窝,周素巧“嚯”的一下站起来,指着郭利强的鼻尖大骂:“你装什么大头蒜,当我不知道,你心里打的什么鬼主意。看死丫头胸脯大屁股圆,早就想把她拉到小树林亲热了,是不是?”

    顾辛夷耳力过人,走出十几米远,屋里人对话依然听的一清二楚,心里直犯恶心。

    “妈,我爸没那个意思,大过年呢,您这样骂不怕人家看咱笑话。”郭小凤咬着唇,情绪格外烦躁。

    她怎么有这样一个泼辣没素质的亲妈,红口白牙污蔑养姐跟爸爸不清不楚,传出去她还要不要做人了。

    “就是,你们再吵,下次过年我就不回来了。”

    儿子一句话,顶别人十句,周素巧瞪了丈夫一眼,继续剥花生吃。

    一家人谁也没想过出去找顾辛夷,一边烤火一边吃东西,黑白电视机里“滋滋啦啦”的放着春晚。

    俗话说,下雪不冷化雪冷。

    顾辛夷独自走在雪地里,冷风吹的她直打喷嚏。村子很大,房子疏疏远远的错落分布,像凌乱撒落在棋盘上的棋子。

    这个位面灵气稀薄不能修炼,她找了个背风的地方,接收原主记忆和剧情提示。

    故事发生时间跨度很长,从七十年代末到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后,讲述了一个农村大家庭的悲欢离合——换一个顾辛夷熟悉的形容词,就是为了突显城市和乡村碰撞的年代伦理剧。

    原主叫郭求男,这个名字比招娣、盼娣、想男等表达的情感更为直接,对儿子的渴求,全寄托在了名字里。

    郭求男是郭家的养女,她到郭家的第二年,结婚多年未生育的郭利强夫妇,生下了一对龙凤胎,取名郭小凤和郭小龙。

    她在这场年代伦理剧扮演这重要角色——无私奉献和牺牲的炮灰养女。

    郭求男没有童年,她从记事起就开始替家里干活。周素巧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没有她好心收留,郭求男早就被狼叼走、被车撞死、被活活冻死。

    在郭家人的讲述中,郭求男因为是女儿,被亲生父母狠心遗弃,他们好心收养了她。

    第088章 年代文悲情养女2

    石磨村位于北方, 又是大山深处,重男轻女现象非常严重。

    郭求男记事起,见过很多为了生儿子, 生一串女儿的。等后来计划生育越来越严格, 许多人家生下女婴后,故意把孩子冻死, 或者把一两岁的小丫头带到河边,让对方失足落水淹死。

    至于被抛弃的女婴, 更是数都数不过来。不仅石磨村这样,镇上和县城也差不多。

    所以郭求男没怀疑周素巧的话,相信了她是被家人抛弃。如果不是郭奶奶把她捡回来,养父养母收留了她, 她早就死了。

    养恩大于山,郭求男从小背负着沉重的枷锁,人还没灶台高就开始干活。

    龙凤胎弟弟妹妹比郭求男小五岁, 她才五六岁大就要给弟弟妹妹洗沾了屎尿的布和小衣裳。

    周素巧没亲生孩子时, 只是不爱搭理郭求男。有了亲生儿女后, 但凡两个孩子磕着碰着一点, 她就会拿藤条抽打郭求男, 骂她又蠢又笨心眼儿歪,故意欺负弟弟妹妹。

    作为养女, 郭求男面对周素巧的打骂,只能默默忍耐。她也曾试着辩解,但每次解释, 换来的只有更残酷的毒打。

    郭利强平时务农种地, 农闲时做泥瓦匠赚钱,平时种地, 他性格沉默寡言,不像周素巧那样脾气暴躁,主动打郭求男的次数不多。

    但要说郭利强对郭求男有多疼爱,也是没有的,顶多少揍两顿少骂两句,平时叮嘱她最多的,就是照顾好弟弟妹妹。

    日子一天天的过,郭求男在家里干活干到十岁,村里老师各种给郭家做思想工作,郭利强夫妇这才将她送去上一年级。

    周素巧愿意送养女念书,是听说外面工资高的厂不收文盲,想多赚钱得念完初中。

    小学花钱少离家近,不妨碍郭求男干活,她权衡利弊后,勉强同意送她去上学。

    郭求男很珍惜上学的时光,捡别人用剩的铅笔头和用过的本子写字,如饥似渴的学习知识,年年都是班里第一名。

    弟弟妹妹到了上学的年纪,她理所当然的担负起,照顾保护他们的责任。

    小学毕业后,郭求男不出意外又考了第一名,但家里不愿送她念初中。她跪下来求养父养母,承诺上初中不问他们要钱,自己拿奖学金交学费,捡破烂赚生活费。

    周素巧把她骂的狗血淋头,说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不知好歹,十六岁的大姑娘,不知道替家里分忧,想逼死他们两口子。

    她细数郭求男从小到大花的每一分钱,吃的每一口粮食,骂她忘恩负义是头白眼狼,还说她十辈子都还不起郭家的恩情。

    要不是周素巧发善心,郭求男骨头都烂成渣了。

    经过养母一番痛骂,郭求男绝了上学的心思,到县城缝纫店里做学徒打工。

    郭小凤姐弟学习成绩不错,顺利升入初中,家里花钱的地方变多。

    周素巧听说,深市那边招工,开的工资一个月比得上县城一年。她动了心思,让郭求男跟着自己娘家弟妹出去打工。

    几千里之外的深市,对从小在石磨村长大,连县城都没出过的郭求男来说,是一个连做梦都梦不到的地方。

    她以为养母让她跟着小舅妈,是怕她在外面被人骗。到了深市才知道,原来小舅妈是监督她,防止她在外面乱花钱,交个男朋友跟人跑回家,不能赚钱养家。

    养父母的不信任,让郭求男深感屈辱。

    在深市打工的几年,她每天要上十四个小时以上的班,连发烧都是吃片退烧药歇半天,就立马重新上班。

    郭求男没日没夜的加班,一个月七百多块工资,她只花零头,剩下的全寄回家里。

    她到深市打工后,郭利强和周素巧就提前过上了养老生活,靠她寄回来的钱,供养龙凤姐弟念书。

    郭小凤和郭小龙虽然出身农家,但有一个能赚钱的姐姐,穿衣打扮一点都不像乡下人。

    他们在郭求男的供养下,顺顺当当的上了高中,高考时一个考上大专,一个考上本科,都报了首都的大学。

    见识了首都的繁华后,姐弟俩一门心思想留下京市,就算学校不能包分配工作也愿意。

    周素巧夫妻俩,一直为以培养出两个大学生为荣,这在石磨村可是头一份儿。

    为了儿女能顺利留在京市,周素巧动了歪脑筋。改革开放的浪潮,带来财富的同时,也带来笑贫不笑娼的不良风气。

    繁华的深市,有高楼大厦和厂房,也有充满暧昧和诱惑的红灯区。

    县城里出去打工的女人,有受不了工厂日夜颠倒加班辛苦的,或被人欺骗或遭人诱惑,被骗到红灯区赚起了“大钱”。

    在工厂拼命加班,干上几年才能赚几万,在红灯区只要一年就能赚到这个数。不愿从事这行,给人做二奶,运气好找个财大气粗的老板,也能赚到不少钱。

    赚了钱的年轻女人,浓妆艳抹的衣锦还乡,出钱给家里盖房子,有的人家花钱买商品房,搬到县城住。

    村民们嫌弃女人在外面卖,骂人是破鞋的同时,又羡慕对方带回的钱。

    重男轻女但把女儿当人的,三令五申,不准外出打工的女儿赚不干净的“轻松钱”。

    也有奇葩的人家,当年为了生儿子被罚的倾家荡产,生了三个女儿,打骂着养大,主动逼着她们出去卖,给宝贝儿子盖楼房买车。

    郭求男聪明能干,小学毕业,在缝纫店做学徒时,自学过初中课本。

    她到了深市,专心在工厂打工不受外界诱惑,想靠努力从普工晋升成小老板。

    周素巧眼红那些在深市赚快钱的女孩子,再加上郭小龙和郭小凤,一直在她耳边提,首都人日子过的多舒坦,撺掇父母在京市买房子,一家人就是首都人了。

    她逼着郭求男换个工作,去红灯区卖也好,当人二奶也好,一定要三年赚够十五万。

    郭利强一开始不同意,经不住妻子胡搅蛮缠,也跟着劝郭求男换个工作。

    至于郭小龙和郭小凤,假装不知道这事儿,任由父母逼迫养姐。

    他们看不上郭求男,认为她小学毕业,只会在工厂流水线干活,性格木讷,人长得也不好看。

    要不是郭家大发善心收养了她,郭求□□本活不到长大成人。

    所以,她生来就欠郭家,就像爹妈说的那样,这份恩情,郭求男几辈子都还不完。

    平时任劳任怨没半点私心的郭求男,在这事儿上死都不愿让步。她坚持在工厂打工,不愿出去赚快钱,惹得周素巧大发雷霆,狠狠揍了她一顿,让好几天下不了床。

    躺在床上养伤的日子,没人搭理郭求男,她过的连家里狗都不如。

    郭求男甚至想过自杀,她憎恨抛弃自己的父母,既然不愿养,当初直接淹死她,都比抛弃她强。

    但她不能死,还不完的养恩像一道枷锁,紧紧勒住郭求男的脖子。

    她要是寻了短见,周围人一定会骂养父母一家待她太苛刻,活生生逼死了她。

    养好伤后,郭求男再次前往深市打工,每个月按时往家里寄钱。

    零几年的工厂,不像后来那样重视生产安全,经常有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种意外事故。

    郭求男上夜班时,机器突然出故障,绞断了她的左臂手肘以下部位。

    血淋淋的场面,几乎将同一条流水线的女工吓晕过去。线长及时按下关机按钮,把郭求男断掉的左手从机器里弄了出来。

    左手被机器绞坏,无法重新接回去,疼晕过去的郭求男醒来后,变成了残疾人。

    经过调查,郭求男操作无任何问题,出事原因是工厂没及时检修机器,导致机器内部出了故障。

    郭家得知郭求男胳膊被机器绞断,坐火车来到工厂闹。为了息事宁人,厂里一次性赔偿郭求男十五万,以后她不能再为这件事,向工厂索赔。

    拿到钱后,周素巧不舍得花钱给郭求男装质量好的假肢,将她领回了村里。

    03年京市房价还很便宜,几千块钱一平。靠着工厂赔的十五万块,还有郭求男以前寄回来的钱,郭小凤和郭小龙姐弟俩,各自在京市首付了一套房子。

    那时候,丰台部分小区4200元一平,开阳桥金色嘉园小区5000元一平,小一点的户型,首付不到十万。

    姐弟俩摇身一变,成了新京市人,郭求男变成大龄未婚残疾女。

    之前周素巧盘算的很好,打算让郭求男打工到二十七八岁,给家里赚够钱了,再把她卖出去换彩礼。

    现在郭求男变成残疾人,上门提亲的人,不舍得出高彩礼,让周素巧很心痛。

    但她断了胳膊,干不了重活,周素巧不愿养闲人。挑来捡去,打算把她嫁给一个大龄智障男,对方家里出的彩礼,相对其他家高一些。

    郭求男自然不愿意,她读过很多书,懂得身残志坚的道理,想靠努力找到工作养活自己,不愿嫁给脑子有问题的智障男。

    养女不愿意嫁,周素巧又开启泼妇骂街模式,天天骂她就是个废物,一个没胳膊的残疾人,有人愿意娶就该庆幸了,还养活脸挑。

    郭求男早就不奢望,从养父母那里得到关心和爱。

    但她不明白,自己为了养一家子,外出打工遇到意外事故变成残疾人,养母把她的赔偿金全都拿走,给弟弟妹妹买了房子。

    她不求养母一家念她好,但至少不要用残疾人和废物这样伤人的字眼形容她。

    就在郭求男抱定心思宁死不嫁人时,郭奶奶找上门,让周素巧不要急着给郭求男说亲,提出要带她去找亲身父母。

    郭求男活了二十多年,第一次听到亲生父母的消息,心里茫然的同时充满了怨气。

    第089章 年代文悲情养女3

    为什么亲生父母当年要抛弃她?

    是为了生儿子, 还是因为家庭贫困养不起,又或者有其他不得已的苦衷。

    他们得知她成为残疾人,会不会为当年抛弃她的行为忏悔, 还是嫌弃她是个废物, 不愿和她相认。

    郭求男怀着忐忑复杂的心绪,和郭奶奶一起乘坐多种交通工具, 辗转到了位于隔壁省的L市。

    到了L市后,她本以为要费一番功夫, 才能找到她的亲生父母。

    没想到郭奶奶直接带着郭求男,到静秋小区找人,当天就见到了她的生父——以及挂在墙上的生母遗像。

    也是这一天,郭求男终于得知一个让她痛苦煎熬的真相。

    原来她不是被父母抛弃的孩子, 她三岁时被当保姆的刘三喜偷偷拐走,抱回石磨村给生不出孩子的儿子儿媳做养女。

    农村讲究生不出孩子的夫妻,可以养个投缘法的孩子带子。刘三喜偷了孩子回来, 对外只说是捡来的孩子, 也没人怀疑。

    因为她扔了郭求男精致的头花, 扒了她漂亮的小衣服, 给她换上破烂的旧衣服, 还往她脸上涂了锅底灰。

    再加上一路颠簸,郭求男发了烧, 忘记之前的事,人看起来傻乎乎的,像极了被抛弃的孩子。

    郭利强夫妇在收养了郭求男后, 果然得偿所愿生了一对龙凤胎儿女。

    有了亲生孩子, 养女就成了拖油瓶和讨厌鬼。

    得知真相那一刻,郭求男的世界崩塌了, 亲生父母没有抛弃她。她从小喊奶奶的人,是害她和父母骨肉离散的罪魁祸首,是挨千刀的人贩子。

    郭求男生父叫雷东兴,他看到当初偷走女儿的保姆,重新出现在眼前,牙齿咬得咯咯响,恨不得一拳打死她。

    他和妻子原本都是有编制的教师,为了找女儿,妻子辞了工作,他见缝插针的开辅导班赚钱。

    女儿被拐后,夫妻俩投入大量金钱和物力寻找女儿,一年又一年,从没想过放弃。

    亲朋好友和同事看不过去,劝他们再生一个,找女儿的事慢慢来。

    其实谁都知道,再生一个孩子后,他们的生活中心将不可避免的转移到新生儿上,找女儿就成了顺带。

    雷东兴和妻子顾莲对女儿抱着深深歉疚,不愿再生孩子,取代她的位置,坚持要找回他们的宝贝。

    两年前,妻子前往某个山村寻找女儿的路上,遭遇车祸不幸遇难。

    妻子的离世,让遭受失女之痛的雷东兴,遭受了双重打击,一夜之间头发变得花白,身体也变差了。

    就在他已经对寻回女儿不抱希望时,当初拐走女儿的人,突然带着雯雯出现在他面前。雷东兴看到疑似失散多年的亲生女儿,断了半条胳膊,模样格外寒酸落魄,对刘三喜的恨意翻涌上心头。

    面对雷东兴的咒骂,刘三喜恬不知耻的反骂回去,还说他们郭家养了一个赔钱货这么多年,是雷家的恩人。

    雷东兴一个人民教师,哪里骂得过刘三喜这个乡下泼妇,郭求男夹在中间,眼泪哗哗的往下流。

    虽然还没做亲子鉴定,但她看到墙壁上悬挂的生母遗照,心里又酸又涩。遗照选的是生母年轻时的照片——这是顾莲的意思,她一直跟丈夫念叨,怕女儿认不出满头白发的自己。

    以后她要是走到他前边,遗像一定要选她年轻时的样子。一语成谶,雷东兴也没想到,妻子会发生意外,走到自己前面。

    雷东兴报警,告刘三喜拐卖儿童,带着郭求男到医院做亲子鉴定。

    刘三喜七十多岁奔八十去的老太太,见了民警就跟滚刀肉似的,丝毫不认为她当年拐卖儿童是犯法行为。

    别人还碰她一根指头,她就坐在地上碰瓷撒泼,这里痛那里痛的嚷个没完。

    面对这样一个难缠的老太太,民警同志也拿她无计可施。

    按照现行法律,对于七八十岁的老太太,除非他们犯了恶性杀人事件,不然还真没办法进行刑拘。

    亲子鉴定结果出来,郭求男和雷东兴确系父女关系。

    郭求男哭的撕心裂肺,原来她叫雷雅雯,不是追生儿子的副产物。她有爱她的亲生父母,他们找了她二十多年,生母甚至还在寻找她的过程中出车祸身亡。

    她不是多余的,不是没人爱的废物。

    好不容易找到女儿,父女俩抱头痛哭,一个哭自己命运坎坷,一个哭女儿历经磨难。

    父女俩相认后,雷东兴一门心思补偿女儿。

    他联系L市最好的医院,帮郭求男做义肢,还带她到医院看病调理身体。

    雷东兴自知命不久矣,积极帮女儿迁户口改名字,想帮她摆脱姓郭的一家吸血鬼,把房产和存款转给她防身。

    找到生父后,郭求男认清奶奶刘三喜的丑恶面目,决心和郭家划清界限——她不想让生母九泉之下不得安宁,也不想让生父替她难过。

    她不欠郭家,这么多年,他们拐卖了她,把她当奴隶一样使唤,是他们欠她一个幸福的人生。

    郭求男不听摆布,气的刘三喜心肝疼。她带残疾孙女过来,可不是为了让他们父女团聚。

    刘三喜去县城走亲戚时,听以前L市工作的人说,报纸上刊登一个叫雷东兴的人生了重病,打算将财产捐给寻找被拐卖妇女儿童的慈善机构,让他们帮更多人找到失散的亲人。

    她眼红雷家留下的财产,心想她一个老婆子,快八十岁的人了,没什么好顾忌的。

    就算派出所知道,她二十多年前拐卖过孩子,也拿她没办法,何况他们家还好心养大了郭求男。

    刘三喜骂郭求男忘恩负义,和儿子儿媳一起,百般阻挠郭求男换名字迁户口。

    父女俩一个重病,一个残疾,被郭家人缠的焦头烂额。

    郭小龙和郭小凤得知养姐生父还在世,还是个有钱人,心里酸溜溜的。

    他们打着做错事的人是奶奶,父母实打实养了郭求男这么多年,让她不要忘本,见了有钱的亲爹,就不愿认一把屎一把尿把她养大的养父母。

    真相大白后,他们还拿孝道压她,郭求男只觉得可笑。

    她和养父商量好,卖掉房子,换个城市生活,摆脱恶心的郭家人。

    两人计划还没来得及实施,雷东兴因为郭家人反复纠缠,病情加重抢救无效离世。

    有亲子鉴定书和派出所的书面证明在,郭求男顺利继承了雷东兴留下的房产和存款。

    生父的死,让郭求男痛恨郭家人,连带痛恨郭这个姓。

    她想切断和郭家的联系,甚至盼着刘三喜这个恶毒的老太婆立马死掉。

    为什么她善良的生父生母,不到五十岁的年纪就撒手人寰,刘三喜这个满肚子坏水的恶人,却能身体健康活蹦乱跳。

    刘三喜早就将雷家财产,视为囊中物,她见郭求男不愿妥协,恶从胆边生,直接拿汽油泼到她身上,拿火柴点着,活生生的烧死了她。

    可怜郭求男身体不好,又是个残疾人,没想过刘三喜一个奔八十的老人,会干出这种恶事,死的惨烈又憋屈。

    她死后,属于她的财产被养父母继承。刘三喜放火烧死养孙女后,装成精神病人逃脱法律制裁。

    郭利强夫妇和儿女一起,替刘三喜作证,她脑子不清楚,根本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

    他们吞掉的雷家财产,成为郭小凤姐弟俩,在首都安身立命的资本。

    郭小凤和郭小龙作为山沟里飞出的金凤凰,和城里出身的配偶碰撞出别样火花。

    没人替郭求男伤心,她在郭家人眼里,就是一个忘恩负义,贪图生父富贵,不认养父母的“坏女儿”。

    这样一个人,被烧死了,也没什么好惋惜的。

    接收完原主记忆和剧情提示,顾辛夷骨头里都泛着凉意。

    做了这么多任务,她也接触过许多冷漠自私的人。她以为打着报恩旗号出轨,压榨妻子和亲生女儿的邱万盛已经够极品了。

    但跟郭家人,尤其是和刘三喜比,他都快能称得上一个“好人”评价了。

    世上怎么会有那么坏的人,偷了别人的孩子百般虐待,还把养恩挂在嘴边。

    看似坏事都是刘三喜做的,郭利强和妻子周素巧不知道养女是拐来的,将她养大成人。

    这种连亲妈犯了杀人罪,都能做假证替她开脱的人,真的那么清白吗?

    刘三喜千里迢迢出门打工做保姆,干了一年多,突然抱回来一个三岁大的孩子,说是从路上捡的,郭利强夫妻俩就真没怀疑过吗。

    一个平时爱占小便宜,对别人家孩子没半点爱心的人,出去打工一趟,会突然变得好心,捡一个孩子回来。

    原主遗憾生母在寻她的路上出意外身亡,想早日和父母团聚。

    她恨郭家人坏事做尽,最后还能过上好生活,更恨刘三喜蛮横一辈子,拐卖儿童不坐牢,杀了人还能在儿女的包庇下逍遥法外。

    大约是原主的怨气太深刻,顾辛夷穿过来的节点。

    正是她从深市回来,周素巧逼着她出卖身体赚快钱的时候。

    这个时候,原主生母还没出意外,原主生父也没一夜白头,伤心过度伤到身体。

    原主不喜欢郭求男这个名字,她更想做雷雅雯,想和亲生父母团聚。

    现在是2000年,原主刚二十三岁。

    顾辛夷踩着积雪,眸光微沉,姓郭的一家子实在令人恶心,她一分一秒都不想在这里待下去。

    “咔擦”,踩断树枝的声音清晰入耳。

    “大妞,你怎么跑这么远。”

    郭利强走的有些喘,不太高兴的说:“你娘嘴碎爱唠叨了点,你丢下一屋子人跑出来,也太任性了。”

    第090章 年代文悲情养女4

    把污言秽语的辱骂轻描淡写的说成“爱唠叨”, 再把顾辛夷的忍无可忍,用“任性”二字概括。

    在郭利强眼里,原主的委屈和痛苦, 完全不值一提。而他已经算是整个郭家, 对原主比较友好的人了。

    顾辛夷想到原主受的的委屈,眼神冷了下来:“我打算辞掉厂里的工作。”

    郭利强听到她的话, 黝黑朴实的脸上,本能露出几分喜色。

    高兴之后, 又觉自己这样不太好,抄着袖子说:“快钱赚起来虽然轻松,但容易遭人白眼。你要是真想好了,不管以后怎么样, 咱们家人总不会嫌弃你的。”

    好一句不嫌弃,郭利强假惺惺的样子令人作呕。明明像周素巧一样,

    “你误会了, 我打算辞职去L市工作, 重新参加高考, 弥补当年辍学的遗憾。”

    顾辛夷神色冷淡, 用通知的方式, 告知郭利强自己的决定,他楞在原地, 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已经习惯养女逆来顺受,卑微的讨好他和妻子。

    养女突然变得硬气,对郭利强来说, 就像太阳突然打西边出来那样难接受。

    “大妞, 你胡说啥呢。你今年都二十三了,别人在你这个年纪, 孩子都有了。你不好好打工,要跑去考大学?出什么洋相咧。”

    郭利强用看傻子的目光看顾辛夷,仿佛在谴责她好好的日子不过,净想些有的没了。

    顾辛夷扫了他一眼,手插着口袋往回走。

    原主对石磨村厌恶到了极点,她同样一刻也不想在这里停留。

    顾辛夷前边走,郭利强后面追。

    他眼瞧着养女越走越远,追的急了脚下一滑,栽到雪窝里摔了个跟头,沾了一身雪,冻的他牙齿打颤。

    顾辛夷回到郭家,郭小凤姐弟一边吃炸好的肉丸子,一边津津有味的看电视。

    周素巧冲她翻了个白眼,骂骂咧咧道:“出去打工几年,脾气不小,你有本事死到外面不回来。滚去把锅刷了,不准浪费热水,我待会儿要洗头。”

    顾辛夷看都不看她一眼,走到杂物间里,从砖头砌成的木板床下边,摸出原主的身份证。

    一代身份证是黑白照片,薄薄一个塑料片,很容易折坏。

    她将身份证揣兜里,把原主挂在墙上的帆布包取下来,简单收拾了下郭求男的随身物品。

    说来也是惨,原主被郭家吃干抹净,大过年的连件新衣服都没有。被褥又破又烂,散发着一股霉味儿,不知道压箱里多少年了。

    原主赚的钱按月打到了周素巧卡里,她在外打工这么多年,就攒下了几百块钱,小心藏在袜子里,睡觉都不离身。

    郭家欠郭求男的,她一定会讨回来,但不是现在。

    原主打工多年熬出一身慢性病,手上冻疮又痒又疼,顾辛夷要花时间调理一下身体,早日认回生父生母。

    郭求男上辈子,最遗憾的就是生母在找她的路上出车祸。

    从小到大养成的习惯,让她性格变得敏感自卑,遇到什么事,都会先检讨自己的责任。

    郭求男对生母抱有极深的亏欠之情,要不是为了找她,生母也不会遭遇车祸。

    她希望能早点回到生父母身边,让他们不再为她的失踪伤心难过,过上幸福团圆的生活。

    郭求男所有东西装到一起,连帆布包都没装满,也就一个本子,一支钢笔,一些洗漱用品,还有几件换洗的内衣。

    “讨债鬼,赔钱货,钻到屋子里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给我滚出来。”

    周素巧越骂越来劲儿,插着腰站在杂物间门口,唾沫横飞,眼睛瞪得的像癞蛤蟆。

    郭小凤和郭小龙习以为常,劝都没劝一句,任由亲妈用各种污言秽语问候大姐。

    反正大姐从小到大都是这样过来的,早该习惯了。

    顾辛夷拎着帆布包往外走,周素巧骂的兴起,随手拿起擀面杖往她头上抽。

    擀面杖足有小儿手臂那么粗,抽到脑袋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原主记忆里,她不愿意从事皮肉生意,周素巧就是拿擀面杖打得她好几天下不了床。

    顾辛夷反手抓住擀面杖,使出十成力道,抽到周素巧背上——她不想把人抽的头破血流,闹到派出所,平白浪费时间。

    擀面杖打到脊背的声音,“咚”的一声,又闷又响。

    郭小龙正在看重播的春节晚会小品,看到好笑处,笑的“咯咯”响,活像母鸡下蛋。

    他以为亲妈又在教训姐姐,没把声响放在心上。

    一声凄厉似杀猪的声音,硬生生压下春晚小品和外面放炮竹的声音,吓得郭小凤手里苹果差点掉地上。

    她回头,正看到顾辛夷将擀面杖丢到地上,眼神冰冷的看着周素巧,活像看杀父仇人一样。

    虽然郭小凤知道这个比喻不太合适,但她的眼神真的很令人害怕。

    “从今往后,你再动我一根手指,我就让你好看。”

    周素巧叫的像杀猪,顾辛夷看她的目光充满鄙夷。就这点痛都受不了,援助被她打了那么多年,一次手都没还过!

    小时候是不敢还手,长大后是顾念养育之恩,不愿还手。等原主发现,所谓养恩是一场丑陋的骗局后,想还手却没了能力。

    顾辛夷没这个顾虑,敢招惹她,只要打不死就往死里打。

    要不是怕触犯法律,她能凭着自己丰富的中西医经验,拿刀子给周素巧割上八十一刀,还能保证她可以活蹦乱跳的自己取医院。

    周素巧后背疼的厉害,养女的反抗,让她感到权威受到了冒犯,转身去了灶房,拿着菜刀冲出来,歇斯底里的吼顾辛夷:“你这个禽兽不如的畜生,老娘要杀了你!要不是老娘,你早就被狼啃的骨头都不剩,竟敢跟老娘动手。”

    又是“养恩”论,听的人耳朵出茧子。

    顾辛夷面对菜刀威胁,笑中透着几分邪气:“周素巧,你要想好了。你拿菜刀杀我,我夺过菜刀砍回去,属于正当防卫,不用负法律责任。”

    她故意吓唬周素巧,其实这年代法律不够完善,只要杀了人,甭管是不是正当防卫,都要负责任。

    奈不住周素巧外强中干,被顾辛夷一吓,想到她的狠劲儿,抓菜刀的手抖了抖,人也下意识的往后退。

    她可不承认被养女吓到,憋着气喊:“小龙,小凤,你们俩过去抓住大妞胳膊,我看她是疯了,必须修理一顿。”

    郭小龙被周素巧手中菜刀吓到,结结巴巴的说:“妈,有话好好说,您先把菜刀放下,怪吓人的。”

    郭小凤则劝顾辛夷:“大姐,你别跟妈犯倔,万一把妈身子气坏了,传出去也不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