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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章 黄鼠狼

    鸿华首先面对的,是一个她没有想到的问题。

    即使店里的鹦鹉再训练有素,但吃饲料产生的谷子皮和鸟儿换毛掉下来的羽毛也是不会消失的。

    所以,鸿华每天都要把店里打扫几次,然后把清理出来的垃圾统一扔到外面的大垃圾桶里。这个活是没人能够代劳的。

    没想到,今天她刚把装满谷子皮的垃圾扔下去,就有一群老鼠和一群麻雀蹿了出来,刷的一下扑向了那个垃圾袋,开始争抢里面的谷子皮,看得鸿华一愣一愣的。

    论武力,麻雀当然打不过老鼠,但它们有灵活的优势,跳来跳去,总能叨走一些谷子皮。那些老鼠居然也不怕人,光天化日之下当起了过街老鼠,跑来跑去,看得人可瘆了。

    想了一下,鸿华就明白过来,这肯定是谷子皮里面那点微末的灵气惹的祸了。

    这种争夺可能早就有了,只是现在才变得激烈起来。

    一开始,可能只有个别动物发现她扔的谷子皮的特殊之处,渐渐传播到了整个群体之中,这需要时间,毕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

    本来麻雀和老鼠都应该是怕人的,但当它们渐渐发现,如果不第一时间上去抢,就什么都抢不到之后,事情大概就变成现在这个状况了。

    想明白之后,鸿华果断回店里,拿回来一根扫帚和一盘饲料,扫帚伺候老鼠,饲料伺候肥啾。

    偏心?什么偏心?疾病的载体和三有动物能相提并论吗?更何况她是凤族,偏向鸟类那不是正常的吗?

    赶走了老鼠,揉够了肥啾,鸿华觉得,这个谷子皮的问题还是得处理一下。

    总不能下次烧了再扔吧?天天往外扔烧过的黑灰焦炭,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在毁尸灭迹呢。唉,愁人。

    不过不管怎么说,鸿华也意识到不能再这样处理谷皮了。一方面引来的动物会把垃圾桶翻乱,另一方面可能导致老鼠滋生,对这条街上的人和动物都是一种威胁。

    她想了想,去隔壁花铺买了两个大号花盆,又要了两棵连盆才长到不到一米高的金桔,移到大盆子里,端回自家店,往门里一左一右各放了一盆。

    以后谷皮类的垃圾就这么烧了埋盆子里吧。鸿华得意地拍拍手。就是有点对不起那些寻食的麻雀,她下次再想办法也帮帮这些肥啾好了。

    毕竟麻雀也是毛茸茸,帮助毛茸茸是每一个正义的市民的使命。

    解决了一件事心情很好的鸿华,干脆摘下来一颗小金桔,走到柜台面前,逗着落在上面的叶子,看到叶子露出了鹦鹉典型的“这是什么好有趣哦我想咬”的高(智)兴(障)表情之后,鸿华笑眯眯地问道:“叶子,这是什么啊?答对了就给你玩。”

    “桔子!桔子!”叶子高兴地在桌上跳,想要去咬那颗金桔,“橙子!金钱橘!Orange!柑橘!Money!”

    鸿华汗颜,这些鸟什么时候都会说英语了?而且最后是不是混了什么奇怪的词汇进去?

    这时候她倒是忘了,她给它们放的启蒙纪录片几乎都是英文的。

    见叶子这么兴奋,鸿华连忙把金桔给它,只见叶子一口叼住有自己身体那么宽的金桔,扑棱棱就飞到其他鸟儿那里去炫耀了。

    ——

    鸿华不再往外面扔谷子皮,首先被影响到的是老鼠,但也不只是老鼠。这是鸿华也没想到的事情:这些老鼠把这些谷子皮运回窝里后,居然还把它们上交给了其它什么人——或者说,其他什么东西。

    但这也是鸿华曾经好奇过的事情——在灵气复苏的现在,其他的妖魔鬼怪到底身处何处。

    就在这条街不远处的一个死胡同的末端,一堆快要腐烂的木箱子下方的洞穴中,现在正蹲着一只黄鼠狼。

    既然专门提到,那它当然不是一只普通的黄鼠狼。

    它的个头比一般的同类更大一些,但真正让它与众不同的是,在它的眼眸和一举一动之间,透露出了些许智慧的痕迹。

    和每一只黄鼠狼一样,它成年后就离开巢穴,独自求生,做着和每只黄鼠狼一样的事情。

    唯一不同的是,在前不久的某一天,在某个天地间似乎发生了什么不知名异变的夜晚,它的思维突然清晰了,让它开始有了思考。

    那只是最简单的,连人类孩童都不如的思考,但足以让它和“普通”二字划开界限。

    从那时候起,它懂得了一些粗浅的法术,也学得了一些修炼的技巧。

    这或许是它的幸运,也或许,在它上古时期的祖辈中,有那么一只是足够强大的妖族,那份血脉的力量在千古的沉寂之后终于苏醒。

    它的法术太过弱小,只够控制住一些小体型的动物。于是它控制了一群老鼠为它寻找食物——或者成为它的食物。

    城市里的资源对生活在其中的动物来说其实很丰盛,只要翻翻垃圾桶基本就能以野外难以想象的速度解决伙食问题。

    但这只黄鼠狼看不上那些脏兮兮的垃圾,在有了些许智慧之后,它甚至连生肉都吃得腻味起来,把目标直直转向了人类小吃摊上的商品。

    它也发现自己在城市里比较显眼,于是更多依赖它自己控制的老鼠手下来获取这些食物。

    出乎它意料地,这些老鼠给它带来了一种异常的好东西:某种植物种子的外皮。

    这东西按理说对它而言是不好吃的,一堆又干又硬的种子皮能有什么味道?更何况它是一只纯肉食的动物。

    但它却能从中吃出一种独特的香味,而且在吃了这些东西之后,它觉得自己力气更大,速度更快,脑子也更灵活了。

    在思维清晰之后,它甚至还根据自己在这巷子里观察到的年轻人类的行动,给自己取了个名字——黄毛。

    它不知道这个名字什么意思,但看那些人类都恭敬地喊其中一个人这个名字,想来是个十分尊贵的名字。

    只是好景不长,那些老鼠已经好几天没给它带回那种奇特的种子皮了。

    这事气得它咬死了好几只办事不利的老鼠。伙食水平骤然下降,为此心烦意乱的黄鼠狼黄毛,终于久违地离开了自己的巢穴,开始自行觅食。

    它小心翼翼地在人类建筑的缝隙间穿行,走到一间建筑旁时,突然停了下来,抽了抽鼻子。

    这里有熟悉的气味,跟它经常捕捉的鸟有点像……而且,似乎闻起来非常好吃啊?(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