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 > 穿越小说 > 全家穿成年代文对照组后 > 4、第 4 章
    事实证明,想吃软饭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女儿在补觉,老婆在往脸上贴黄瓜片的时候,林二少正在厨房给岳父打下手。

    洗菜、剥葱、刮土豆——还把手给刮破了。

    林二少看着右手食指上的口子欲哭无泪,真不是他笨手笨脚,他动作已经很小心了,只是老丈人家刮土豆用的居然是一块不规则的玻璃片,哪怕他从没下过厨房,也知道这并非专业刮土豆的工具。

    “爸,家里有碘伏和创可贴吗,纱布也行。”林二少不太确定的问道。

    姜父看了眼女婿手上的伤,浅浅的,还没有一根绿豆芽长,连滴血都没流,这都不能算是伤。

    一个大男人怎么还这么娇气,姜父不光觉得女婿娇气,还觉得这女婿手笨了点儿。

    “你们结婚以后,是不是一直都是露露做饭?”

    洗菜像小孩玩玩具,剥葱半颗葱都给他剥没了,刮个土豆还能伤到手,这一看就是从来没下过厨房的,连搭把手的活都没干过。

    老岳父虽然语气平静,但明显是不太高兴。

    林二少还不高兴呢,又不是他想穿来的,他和老婆结婚以后,做饭的是家里的阿姨,又没有让自己老婆动手。

    他就不该看老岳丈行动不方便一时心软进来帮忙,该让老婆来的,老婆和他一样没有做饭的经验,这样的话,老岳丈就不会质问他,而是夸赞他一手包揽了家务活。

    穿书不能往外说,原身夫妻俩真正的互帮互助的生活,他倒是有记忆,可他就算是说出来,老岳丈现在也不会信啊。

    真的不能说,那就只能说假的了。

    “我们下乡的时候不用做饭,知青点的知青们都是各自有分工的,体力好的挑水,脚力好的捡柴,厨艺好的做饭,大家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同志,志趣相投,彼此之间关系都很好。”

    个屁!

    有人的地方就有是非,别看凤凰屯知青点不大,这些年所有的知青加起来才十二个人,可内部却至少有七八个小团伙。

    大家累归累,遇到问题的时候该团结也会团结,但大多数时候也避免不了斗争,谁让农闲的时候确实都闲得不行呢,没书看,没剧追,没手机玩,去趟县城都不容易,多余的精力总要消耗,男知青里打架是常有的,女知青里吵架是常有的。

    姜父信了,在他看来知青队伍就像他待过的军队一样,大家各司其职,炊事员做饭,医务兵救治伤员,通讯兵负责联络……

    退伍这么多年,姜父做梦都想回到部队,他喜欢部队的一切,当然也包括这种各司其职的安排方式。

    不过他还是很好奇,女婿娇气成这样,给他闺女都娇:“你和露露在知青点负责做什么?”

    林二少张口就来:“我和露露负责养鸡种菜,我们俩属于擅长种地的。”

    反正家属楼不能养鸡,也没有田让他们种,林二少想怎么吹就怎么吹。

    姜父点了点头,看来东北的土地确实肥沃好打理,不然擅长种地的女婿也不会下乡七年还这样娇气。

    “家里没有碘伏和你说的什么贴,我房间桌子南边的抽屉里有一小瓶酒精,你去消消毒,等会儿吃饭的时候我叫你。”姜父道。

    酒精啊,林二少怕疼,忙道:“算了,我也不是娇气的人,这点小伤忍忍就行,我回家一趟把行李拿过来。”

    正准备往锅里倒油的姜父停住了手,心里头高兴想夸女婿又不知道怎么说。

    “我今天跟厂里请假,你有什么想吃的吗,我待会儿请假回来顺便去趟供销社,中午咱们好好吃一顿。”

    想吃的那可太多了,尤其是浓油赤酱的菜品,林二少想着这时候的经济条件,而且他没把行李搬过来,还不算正式住下来,不能把老丈人吓到,很克制的只点了一道菜:“红烧肉,我喜欢吃红烧肉。”

    “成,我等会儿就去买肉。”姜父乐呵呵的道。

    自从妻子搬到医院宿舍去住后,这大半年来每个月发给他的肉票都让他借出去了,肉票都是限定当月可用的,没法攒下来,一直到前几天收到女儿的来信,他就把借出去的大部分肉票都收回来了,本来之前就说好了,等他闺女来就要还肉票的。

    肉票充足,油也攒了好几个月,前天炸完丸子、藕盒也还剩半壶呢。

    可惜糖票都让他拿去买糖块了,要做红烧肉,那得再跟人借点糖票买白糖。

    红烧肉,再买一只闺女喜欢吃的烤鸭,外孙女这个年纪应该喜欢吃甜的,来一盘西红柿拌糖,再调个凉菜,煮个鸡蛋汤,四菜一汤就齐活了。

    林二少也不含糊,直接抬脚去了林家,刚好赶上吃饭。

    林父已经吃的差不多了,林母正在客厅里追着小孙子喂饭,林向南端着碗喝粥,顾青菜刚夹到一半,见林向北这个时候回家,都很吃惊。

    毕竟到了吃早饭的时间,女儿女婿和外孙女上门,亲家公论情论理都该留顿饭。

    “吃了吗?要是没吃锅里还有碗粥。”林母瞧了眼饭桌,桌上的两盘菜都吃的差不多了,“我再炒盘新菜。”

    “不用了……妈。”称呼喊出口,林二少就像解开了封印,一改刚回来时在家的沉默,“我是回来拿行李的,岳父那边的房子只有他一个人在住,我们打算搬过去。”

    林父撂下筷子:“搬过去?去你老丈人家住!”

    林二少道:“是,岳父那边更宽敞,我们搬过去能住的更舒服些,我们不在,你们也能住的松快些。”

    “这不是松不松快、宽不宽敞的事儿,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能住老丈人家,住老丈人家的那都是……”林向南皱着眉头说道。

    虽然林向南没把话说完,但除了两个孩子,在场的人都知道他要说什么,住在老丈人家的女婿那基本都是上门女婿,也就是俗称的倒插门。

    “这不是胡闹吗,家里又不是没有你的房间,就算是住的挤了点,也不能上老丈人家住去,那不是让人笑话吗。”林父一顿输出。

    林母紧跟着劝道:“你们刚回城还不知道,家家户户都是这个情况,好多拖家带口回城的人只能在阳台和客厅里打地铺,这也是没法子的事儿,家里人多,地方就这么大,大家都挤。”

    林二少挑了挑眉:“这不是有不挤的法子吗,总不能我岳父那边空着房,咱们家挤成沙丁鱼罐头吧。”

    顾青好心劝道:“不是哪边房子多就住在哪儿,小弟,人言可畏。”

    人不就活一张脸,好好的大小伙子带着老婆孩子住到老丈人家去,不是上门女婿在外人眼里也变成上门女婿了。

    林家总共就俩儿子一闺女,林慧慧因为当年下乡的事儿,这些年来和娘家来往并不多。

    不过她也不喜欢这个小姑子,两辈子都自私自利,远着点也好。

    但要是小叔子一家也搬出去,还是搬到老丈人家去住,这让外人怎么看她们大房,倒像是她和林向南占足了父母的便宜。

    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她是接了婆婆的班不假,但她们并没有和公婆分家,这些年她的工资也是放到公中大家一起用。

    再说房子,林家以前的房子在大杂院,四合院将来在京市会涨成天价,不管是卖出去,还是被拆迁,都能直接暴富。

    但林家的大杂院不同,里面住的人确实太杂了,房子不算好,又不允许改建,想卖没人买,而且直到她死的时候都没拆迁,一大家子人挤在三间小房子里,要多憋屈有多憋屈。

    但她置换的这三间楼房就不一样了,现在住着舒服不说,再过二十年,这里就能赶上拆迁,小房子直接换大房子,京市二环内的大房子,将来价格还有的涨呢,有这么一套房,两个儿子娶媳妇都不用操心了。

    换这套房子之前她就已经立下了契约,这套房子有一个房间是属于小叔子的,也就是说将来拆迁,小叔子也能凭借字据分到钱。

    所以小叔子也没吃亏,相反,比起卖不出去又不被拆迁的老房子,拿到手里的钱才是靠谱的。

    这些年林向南升职也好,家里换房子也罢,都是她找门路、找关系,靠着上辈子的记忆提前投资的,又不是靠家里的两个老人得来的。

    所以不存在大房占便宜这回事儿,小叔子就算心有不忿,也不该舍了脸皮搬到老丈人家去住。

    人言可畏,但林二少无所谓,毕竟他习惯了。

    作为港城林家名声在外的唯一败家子,他没结婚前就没少被人议论,但那时候议论声只局限在港城的富豪圈子里,结了婚以后,他的知名度跟着老婆扩大,议论声从港城蔓延到内地。

    每一次他老婆被狗仔偷拍的照片放到网上,翻一翻底下的评论,除了夸他老婆美的,建议他老婆重新出道演戏的,总会有一波感慨和科普他这个豪门绣花枕头的评论,只会花钱,不会挣钱,挥金如土,不学无术。

    林二少才不会被这些议论声影响到呢,在他看来,这些议论声都在反向肯定他会投胎,被人议论几句也不会影响到他的生活质量。

    会投胎的时候,林二少都没把脸皮当回事儿,如今存款都不到五块钱,就更不会把脸皮当回事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