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 > 穿越小说 > 八零之从摆摊开始 > 第 63 章 冯秋凤
冯易年幼时跟着姜丽云一起去上学,是学过拼音的。
但当时他们的老师连普通话都说不好,更不要说拼音了。
他只接受过这样的教育,还只读了三年,因而看书的时候,并不是所有字都认识,读更是读不好。
冯易认真看着课本,把不认识不会读的字记下来,打算等晚上回去的时候,问一问姜利海。
学到下午三点,冯易收起课本,带着冯秋凤去摆摊卖炸鸡。
等炸鸡卖完已经五点多,他又骑着三轮车,载着各种工具和冯秋凤回到铺子里。
木工每天早上六点多就来镇上干活,下午四点多走——如今天黑得早,五点多天就暗下来了。
至于顾兰兰,她中午吃过饭就走了,但顾大发还在铺子里待着。
冯易他们回来的时候,顾大发正在摸黑给桌子刷油漆。
“小姑父,你怎么不开灯?”冯易问。
“用不着开灯,开灯浪费电。”顾大发憨厚地笑笑。
“用不了多少电,有需要尽管开。”冯易开了灯。
顾大发笑笑不说话。
冯易知道他大概率没有听进去,只能道:“小姑父,我们要回去了。”
“好。”顾大发点头,然后小心翼翼地把油漆桶密封好。
冯易把三轮车上的东西搬下来,又对冯秋凤道:“秋凤婶,等我们走了你就把门关上,门后面放上桌椅。”
冯秋凤连连点头。
冯易这才踩着三轮车,载着顾大发前往桥头村。
等冯易他们走了,冯秋凤就关了门,又把笨重的门栓架上去。
做完这一切,她又搬了些桌椅放到门后,这才开始热自己的晚饭。
中午饭是姜瘸子夫妇做的,他们刻意多做了一点,留着给她当晚饭。
煤炉里的煤饼还没有燃尽,冯秋凤把小铁锅放上去,舀了一点炸鸡用的油,再放进去剩米饭翻炒,没一会儿,炒饭的香味就弥漫开来。
她觉得炸鸡的油是可以一直用的,但炸过几次之后,姜丽云就让扔,说是油用久了,吃着对身体不好……
她见不得浪费,也不介意这东西吃了对身体不好,就偷摸把油留下了,拿来炒饭吃。
她还自己做了一个油灯。
她拿了一个用来给客人装醋的小碟子,装上姜丽云要扔的油,再把从面粉袋子上拆下来的棉线搓成粗条浸在里面,点燃之后,就是油灯了。
开电灯费电,有个油灯就很好了。
煤炉的火并不旺,饭也就过了好一会儿才炒热,等饭热了,冯秋凤又把剩菜放进去,简单翻炒。
说是剩菜,其实是中午大家还没吃饭的时候,就给她留开的,有一块红烧肉,还有炒青菜。
当然,现在被她做成了青菜炒饭,上面还放了一块红烧肉。
冯秋凤端着饭碗坐在桌边,扒了一大口饭,一时间觉得无比幸福。
这样油水十足的炒饭,是她以前绝对吃不上的!
她没想到,自己竟然还能过这样的好日子。
不用挨打,每顿都能吃饱,还每顿都可以吃点肉!
之前姜丽云问过她,问她一个人住在这里会不会害怕。
她一点都不怕,一个人住着,怎么会害怕呢?
她住在家里,睡觉都睡不安稳,时时刻刻要防备着有人突然进来,抓起她的头发打她,那才让人害怕!
她在家的时候总是睡不着,有时候甚至睁眼到天明。
难得有一次睡得还不错,又会突然惊醒。
她以为自己得了睡不着的病,结果这几天,把门牢牢关上,整个房子里只有她一个人,她不知道睡得有多好!
冯秋凤吃完饭,忍不住笑出声。
只点了一盏油灯的昏暗的房子里突兀地出现笑声,其实怪瘆人的。
但冯秋凤只觉得高兴,她现在的生活好得不可思议,唯一的问题,就是她有点想自己的儿女。
不过她不在家,对她的儿女反而好。
她的儿女跟爷爷奶奶住一个屋,都早早睡下,她男人是不会去打他们的。
但她挨了打,有动静的话,她的儿女会出来,拦着她男人打她。
每到那时候,她的儿女就会跟着挨打。
她不想他们受罪,尽量忍着疼不出声,但她男人一边打她一边还骂骂咧咧,总会把孩子惊醒,然后孩子就会出来,就会挨打……她有时候都想,她要是死了就好了,对孩子也好。
不过现在她不想死了。
就算每个月上交五十块钱,她也还能剩下三十,一个月攒三十,一年就能攒三百多……她要攒钱给孩子。
天已经黑了,晚上也没事干,冯秋凤吹灭油灯,早早爬上阁楼睡觉。
明天早上,她还要早起。
另一边,冯易骑着三轮车,先把顾大发送回家,然后才急急忙忙回到姜家。
他回到姜家的时候,姜丽云刚回来,正在洗脸洗手。
这时候的冬天要洗个澡很麻烦,在姜丽云小时候,她常常一个冬天都不洗澡,就拿热毛巾擦擦身体。
她重生后受不了这样,倒是时不时会洗一次,但一般会选白天。
他们家后面有个小棚子是拿来洗澡的,她往里面的泥地上插三根竹竿,挂上去一张做大棚的塑料膜,然后就在用塑料膜围起的三角形密封“小房间”里洗。
有塑料膜挡着,热气跑不出去,冷是不冷的,但里面的水蒸气浓度过高,洗的时间长了会呼吸不过来,那时候就要扯一下拖地的塑料膜通风了,不然可能会晕倒。
现在都晚上了,姜丽云懒得洗澡,就只把手脸仔细洗了,然后换了衣服吃饭。
等吃好饭,她又打了热水泡脚,顺便把冯易交给她的钱盒跟账本拿出来,泡脚的同时算账。
晚上不用揉面剁肉,真的轻松很多。
姜丽萍
探头探脑,想要看姜丽云的账本。
姜丽云瞧见皱眉:“姜丽萍,你有空可以去辅导小雨做作业,别往我这边凑。”
姜丽萍撇撇嘴:“你当我稀罕看你。”姜丽云开铺子赚得再多,也肯定没有孙金山赚得多!
等她嫁给孙金山,她可以数更多的钱!
姜丽云让姜丽萍离开后,继续数手上的钱,等数完了,就看向冯易:“冯易。”
“丽云姐。”冯易立刻就跑到姜丽云身边。
姜丽云给了他二十块钱:“冯易,这是你的零花钱,有什么想吃的可以买来吃。”
姜丽云之前,并没有专门给过冯易钱,冯易又是个不会从钱盒里拿钱去花的人,手上也就一直没有什么钱。
那会儿姜丽云不觉得这有什么。他们当时还很穷,把钱统一分配才能利益最大化,而且她跟冯易朝夕相处,冯易想要什么她直接就能帮着买,不需要另外给冯易钱。
但现在冯易独自开店,总不能手头一点钱都没有。
做生意的钱,花了要记账,这零花钱就不用了,随便冯易怎么花。
“丽云姐,我不用零花钱。”冯易道。
“你拿着吧,现在我们还不富裕,我一个月给你二十,等以后有钱了,再给你涨。”姜丽云道。
冯易觉得自己不需要花钱,但姜丽云坚持给,他也就拿了。
他可以存起来,给姜丽云买衣服!
姜丽萍将这一幕看在眼里,对自己的妹妹敬佩不已!
要说厉害,还是她妹妹厉害。
她嫁给了李旭阳,但李旭阳的工资她是摸不着的,她妹妹呢?冯易起早贪黑地赚钱,工钱全上交,她妹妹只给冯易一点零花钱。
等她以后结婚,要向她妹妹学习!
姜丽云并不知道姜丽萍打算学自己,她算过账,就跟姜利海商量起月底订婚的事情。
之前他让姜利海去问贺家,看贺家想什么时候订婚,然后贺家那边,花钱去找了瞎子。
因为跟瞎子说想要农历十二月中旬订婚,瞎子算来算去,算出了腊月十二这个好日子。
就是她之前看日历自己选的日子。
她看日历选了这日子之后,姜瘸子夫妇有点不放心,怕这日子不好,现在他们却已经放下心来。
这日子,瞎子都说好!
两人正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量着,冯易拿着姜利海的旧课本过来:“利海哥,这个字读什么?”
姜利海看着那个字,直接读了出来,又道:“这个掷,是扔东西的意思,还有相关的成语,有一个叫孤注一掷,还有一个叫掷地有声。”
姜丽云听到姜利海的话,浑身不自在。
姜利海的普通话,太不标准了!
“掷”这个字,姜利海读成了“自”,“孤注一掷”他读成了“孤租一自”。
姜丽萍这时候道:“哥,你普通话不标准!”
姜丽云看向姜丽萍,姜丽萍去镇上读了三年
初中,她的普通话应该会标准一点?
结果姜丽萍道:“不是‘租’,租是第一声,应该读第四声!”
姜丽萍的普通话也带着浓重口音,并不比姜利海好多少。
想也是,这时候的他们,很少有机会用普通话,一天天的,都在说方言。
姜丽云无奈开口:“冯易,我来教你吧。”
她的普通话,可比姜利海姜丽萍好多了。
上辈子她那个白眼狼儿子读书的时候,学校狠抓普通话,到了什么程度呢?当时在学校里说方言就要扣分。
她普通话不好,被儿子嫌弃,再加上听儿子整天在那边背拼音,她就跟着把拼音学了学。
再加上后来大家都用普通话,慢慢的,她的普通话就标准了。
当然,她依旧存在前鼻音后鼻音分不出的情况,但比家里这几个人,真的好太多了!
冯易坐到姜丽云面前,姜丽云道:“这个字读掷,是翘舌音……这样吧,我从拼音开始教,我们先学拼音。”
想到这里,姜丽云看向姜丽雨:“小雨,你也来跟着学!”
姜丽雨这个在八十年代上小学的人,因为读的是农村小学,普通话同样不标准!
一起学吧。
她觉得自己的普通话,虽然没有那些播音员说得好,但绝对比乡村小学的老师说得好。
这会儿人才紧缺,中专毕业的老师都是紧着城市分配的。
姜丽云把一个个拼音读给冯易听。
她的拼音能学好,除了要辅导孩子做功课以外,还有个原因,那就是她后来用电脑,是用拼音来打字的。
当时他们家买的电脑打字只能用拼音,她又多少有点基础,就用拼音打字了。
冯易跟着姜丽云,没多久就把拼音给读好了,反而是姜丽雨学了好一会儿都没有学好。
至于姜利海和姜丽萍……他们已经呆住了。
他们虽然普通话不好,但因为没少听收音机的缘故,知道标准的普通话是怎么样的。
姜丽云说的普通话,那可太标准了!
想了想,姜丽云还道:“冯易,以后我跟你说话,尽量用普通话,这样你也能学得快一点。”
“好!”冯易认真点头。
姜利海看着冯易,心里升起一股紧迫感来。
他也要抽空学习,不然指不定哪天就被冯易超过了。
这天晚上,姜家的气氛挺好的,村里其他人家也一样。
顾大发被冯易载到家门口,就急急忙忙往屋里走,而他刚进屋,就闻到了肉香,不免惊讶:“今天家里吃肉?”
“不是吃肉,是吃鸡头,”姜小姑从屋里端出来一盘红烧鸡头,“还有鸡血汤,加了鸡肠的。”
鸡肝鸡胗鸡心什么的,姜丽云也冻了起来,但鸡肠她没有冻起来,让村里人挑拣着带走了。
姜小姑道:“我现在在丽云那边负责切鸡肉,按切的鸡的只数算钱,能顾着
家里还能挣钱,真的特别好,今天还带回来不少东西!”
姜小姑端上来的那盘红烧鸡头里面还混了鸡皮鸡肠,鸡血汤里也有鸡肠。
那些已经富裕起来的人家,是不屑于要这个的,但对村里的普通人家来说,这都是好东西!
顾大发这些天在姜丽云的铺子里吃得很好,但炖煮入味的鸡头,他依然愿意吃。
顾家在吃,村里其他人家当然也在吃。
姜洪海今天依旧在喝酒,只是跟以前只能用咸菜下酒不同,今天桌上有一盘蒸鸡头。
姜洪海的母亲年纪不小却还要干各种活,一天下来早就累了,自然没心思把鸡头红烧,就只蒸一下,让姜洪海蘸着酱油吃。
姜洪海用筷子夹着鸡头,蘸点酱油吃一口,再喝一口酒,吃得津津有味。
不过他也有不满的地方:“小凤去了镇上,就人面都见不着了!最近家里乱糟糟的!”
姜洪海的母亲道:“她是去挣钱的,总不能天天回来。”
“那顾大发不就天天回来?”姜洪海不满。
姜洪海的母亲道:“人家不是说了吗?她晚上要揉面,早上还要三点就起来做饺子,回来住的话,赶不上去镇上干活。”
姜洪海总算不说话了。
姜洪海的父亲转移话题:“这鸡头真好吃,明天再去捡点回来。”
“对,再去弄点,鸡肠也可以多弄点,红烧一下。”姜洪海一边说,一边将整个鸡头浸在酱油里,然后先是吮一口,再咬点肉下来。
他喝酒喝多了口味特别重,平常孩子觉得咸的菜,他嫌淡。
姜洪海十三岁的女儿抬眼看向姜洪海,眼神冷冰冰的。
她和她弟弟每人分到了两个鸡头,但两人都只吃了一个,吃完饭,他们拿着剩下的鸡头下了桌子。
拿出一个洗干净的旧包装袋把鸡头装起来,姜芬兰看向弟弟姜安树:“安树,明天我们去镇上找妈妈吧。”
姜安树认真点头。
十岁在农村已经不算小了,很多事情,姜安树都明白。
比如他爷爷奶奶看似对他们很好,其实最疼的,还是他们爸爸。
妈妈才是对他们最好的。
就不知道妈妈在镇上过得怎么样,她是不是起早贪黑地干活?
他们想去看看她,今天他们吃的鸡头,让他们妈妈也尝尝。
两个孩子说定,这才去睡觉。
最近到了晚上,他们爸爸喝醉之后,还是会发疯。
好在妈妈不在,不用挨打。
第二天。
雇人之后,就不用早起做煎饺了,姜丽云五点起来,简单炒个蛋炒饭吃了,然后冯易载着姜父姜母还有顾大发去镇上开店,她则去破庙那边做准备。
虽然载了三个人,但冯易骑三轮车的速度还是很快,而等他们到镇上,睡得早起得也特别早的冯秋凤已经点着油灯,包了很多饺子。
其实冯秋凤偷偷把姜丽
云要扔的油留下这事儿,冯易是知道的,不过冯秋凤说是拿来点灯,他就不说什么了,只让冯秋凤小心一点,不要点着了什么东西。()
把用来摆摊的各种东西搬出去,冯易和顾大发就去卖煎饺了,姜父姜母也跟过去做煎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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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父姜母做的煎饺已经足够卖了,不需要冯秋凤跟着忙活,冯秋凤就留在铺子里,给桌子刷油漆。
没一会儿,她就把桌子给刷完了。
一时间没事可干,冯秋凤挺不好意思的。
姜丽云一个月给她八十,还给她各种好吃的,她却只干这么一点活……
正想着这件事,冯秋凤突然看到自己的女儿在门口探头探脑。
冯秋凤惊了惊:“芬兰,你怎么来了,不是要上学吗?”
姜安树从姜芬兰身后出来,对着冯秋凤道:“妈妈,我们来看你,还给你带了好吃的!”
冯秋凤心里一暖,但等看到他们带来的好吃的只是两个鸡头,眼睛又酸了。
“你们吃吧,妈妈在这里吃得很好……时间不早了,你们快去上学,等星期六下午不上学的时候再过来,到时候妈妈给你们吃好吃的。”冯秋凤道。
她来镇上也就一星期,因为忙着表现自己,以及害怕自己的丈夫,就没有回去看孩子。
没想到孩子这么惦记她。
这两天她可以把好菜留下来,等孩子们星期六来看她,就拿来给孩子们吃。
她分到的吃食,可比鸡头好多了,今天早上,姜家人就给她带了满满一饭盒的蛋炒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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