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阿父是草根出身,一把菜刀打天下,白手起家的日子难是难了点,可一旦有了根据地,手里有了兵,便是所向披靡,以摧枯拉朽的攻势一统天下。
只可惜,阿父遇到了商溯,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绝世战将。
商溯有多厉害呢?
出场即巅峰,三千打三万,大获全胜。
商溯一战成名,但也成为所有势力做梦都想弄死的人。
——此人心高气傲,不甘人下,既招揽不成,那最好的办法便是让他成为一个死人。
可是打不过,真的打不过。
哪怕他们的兵力十倍于商溯,也不过是在商溯辉煌战绩上再添一笔,根本伤不到商溯分毫。
如果说阿父阿娘是话本里逆天改命的男女主角,那么商溯绝对是光芒不在主角之下的配角,熠熠生辉,光灿夺目。
他的存在虽有喧宾夺主之嫌,可群星璀璨远比一枝独秀更精彩,而阿娘与阿父战胜商溯位尊九五才更更加让人信服——连商溯那么厉害的人都败于阿娘阿父之手,九州天下合该是他们夫妻俩的囊中之物。
一言蔽之,商溯虽出彩,却也不过是衬托阿父阿娘更厉害的配角罢了,这九州天下,终究还是阿父阿娘的囊中物。
——只是手段缺德了些,赢得不大光明正大。
但只要赢了,做了皇帝,谁还会计较你赢得光不光彩?手段是否缺德?
能踏平乱世重振九州拯救万民于水火的人,世人根本不会在意他的品质是否高洁到割肉喂鹰,皇帝嘛,能让百姓们过上好日子的便是好皇帝。
所以阿父的行为虽为人诟病,但总体来讲评价还是不错的,堪称一代明君。
至于商溯,便有些惨了,虽是百年难遇的将才,可心胸狭隘,目下无尘,得罪之人不计其数,死后无人收尸,险些暴尸荒野,阿父惜才爱才,不忍他身后事荒凉,便为他收尸厚葬,还怜其赫赫战功,追封他为商都侯。
而现在,这位商都侯还是一个任人欺辱的小可怜,在乱世中挣扎求生,不比狼狈逃命的她的日子好多少。
相蕴和眸光轻转,看向一旁的石都。
她能让石都对她忠心耿耿,那么商溯应该也可以?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锦上添花,远不如雪中送炭,石都可以,商溯也可以!
她若能在商溯狼狈之际温暖他,庇佑他,便能让他如石都一样被她收于麾下,供她驱使!
相蕴和眼睛亮晶晶。
她仿佛看到绝世悍将以她马首是瞻,剑锋所指,诸侯莫不俯首的美好日子。
·
相豫章抬手将不住向他叩首的人揪起来,“别废话,我问你,我女儿呢?被你弄哪去了?!”
“豫、豫公饶命!”
男人哆哆嗦嗦,“女、女郎聪颖,识破了我的圈套,与兰姑娘一同逃走了。”
“至于逃走之后去了哪里,我、我也不得而知。”
相豫章眉梢微挑。
逃走了?
不愧是他女儿,就是聪明!
相豫章松了口气。
“豫公饶命啊豫公!”
相豫章脸色和缓,男人磕头如蒜捣,“我的妻儿老小都在盛军手里,我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啊!”
“呸!”
杜满抬脚踹翻男人,“你的妻儿活不了跟阿和有什么关系?凭什么拉阿和去送死!”
相豫章道,“别这么粗鲁,军师说了,咱们得礼贤下士。”
“豫公高义!”
男人如获新生,感激涕零。
相豫章走上前,伸手将人扶起来,拍了拍男人身上的土,“我刚杀了匈奴的左贤王,又抢了匈奴的几千只牛羊,如今是匈奴人的眼中钉肉中刺。”
“但冤家宜解不宜结,我有心与匈奴缓解关系,不如你往匈奴那走一遭,当个使节如何?”
男人眼前一亮。
斡旋当使节?这事他擅长啊!
男人忙不迭道,“豫公但请吩咐。”
相豫章道,“你告诉他们,他们若上贡一千匹好马,一万只牛羊,我便大发慈悲放过他们,下月不再攻打他们。”
“豫公?!”
男人瞳孔地震。
——这哪是当使节?这跟让匈奴人把他千刀万剐有什么区别?!
相豫章挑眉,“怎么,不想去?”
“......去,我去。”
男人绝望开口,“我纵是拼了这条老命,也会让匈奴人给豫公送一千匹好马来。”
“这才对嘛。”
相豫章拍了拍男人肩膀,“快去快回,我等你的好消息。”
男人跄跄踉踉走出房间。
军师轻摇羽扇,“主公,女郎聪明机智,兰姑娘武功高强,两人既能从岑长栋的手中逃脱,便不会被盛军所获,主公不必忧虑,大可把心放回肚子里。”
“阿和再怎么聪明也只是一个八/九岁的孩子,九岁生日都没过的那一种。”
相豫章抬手掐了下眉心,“至于兰月,她虽有贞儿的功夫,却远远不及贞儿的机警变通,做事死板一根筋,若一时情绪上头,很容易做出不可挽回的事情来。”
这事儿不能细想,相豫章越想越揪心。
他的阿和,他与贞儿的小阿和,那么娇娇弱弱的一个人,怎么挨得住乱世中的东躲西藏?
阿和若因他的失误死在乱世里,他可怎么活儿?怎么向贞儿交代?贞儿视阿和如生命,怕不是能把他生吞活剥。
掐眉心的动作变成了双手捂脸,雄心壮志的男人顿觉人生一片灰暗。
“主公,天下有九州之分,九州之下又有郡县无数,次等情况下,我们找女郎如大海捞针,事倍功半。”
看相豫章灰心丧气,军师斟酌片刻,缓声说道,“我们找女郎,倒不如让女郎来找我们。”
“主公,梁王之地不可久居。”
“主公需尽快脱离梁王,建立自己的势力,方可引女郎来寻主公。”
·
可想象总是美好,而现实总是残酷——她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逃犯,哪来的实力去庇护商溯?
更何况,商溯可不是善良仁厚的主儿。
这位商都侯与石都不同,是出了名的凉薄自私,若得知她身份,会不会归顺于她暂且不论,但肯定会将她的消息卖给盛军换赏钱。
相蕴和的黄粱梦蒸了一半,便被现实击垮。
罢了,还是先去找阿父。
等找到了阿父,有了容身之地,再想办法去接济商溯,商溯已孤苦无依十几年,不差这两三年的苦日子。
至于会不会被别人捷足先登,将收商溯于麾下,她却不大担心,商溯是个一开口便能把所有人得罪的刻薄性子,且目下无尘,眼高于顶,连颇有贤名的楚王都容不得他,曾慕名投奔楚王,却不过一个月便被楚王赶了出来。
似这样同僚相妒主公不容的性子,落个身死国灭的结局着实不让人意外。
相蕴和恋恋不舍收回视线。
“既要与盛军分开,便得提前备些干粮。”
兰月道,“梁州乃北地之门户,沿途多山川,少集市,若不备些干粮,只怕路上会饿肚子。”
“兰姑娘,你去取干粮,我去猎几只野味。”
石都看了看被兰月护在怀里的相蕴和,小姑娘细胳膊细腿,个子没他佩剑高,像是风吹吹就倒的豆芽菜,不由得眉头皱了皱,“小女郎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不能整日跟着咱们吃面饼子。”
他记得世人对相豫章的外貌评价是身材魁梧颇为高大,夫人姜贞更是一个高挑美人,到了小女郎这里,却是一个没有佩剑高的小姑娘,怎么看怎么可怜。
挣扎在乱世求生虽然不易,但既然好不容易活下来,便不能活得潦草窝囊,得活得有滋有味才是。
——有滋有味的第一步,便是先把口腹之欲解决了。
兰月微颔首,“也好。”
以前她一个人保护小阿和,单是逃命便自顾不暇,哪有多余的心思去琢磨吃什么?
如今救了石都,倒是行了不少方便,前能杀杨成周报仇,后能保障小阿和不缺东西吃,堪称居家逃命之必备。
兰月与石都兵分两路,一个偷干粮,另一个去猎野味,约定一个时辰之后再碰头。
·
看着面前懒洋洋的三当家,二当家几乎想跳起来打爆他的头。
少年不过十一二岁,当他儿子都嫌小的年龄,入了秋,山上冷,这人便捧了描金小暖炉,身上披了白狐裘,面前摆着熏香炉,袅袅云雾从里面探出来,云雾缭绕围在少年身边,将人衬得像是天上的神仙下了凡尘,与身边粗糙的山洞格格不入。
二当家翻了个白眼。
——装,继续装!他们是土匪,又不是济宁城的小倌楼,打扮这么好看给谁看呢?
兄弟们抢回来的好东西,十次有十一次都进了这人口袋,偏他还嫌弃东西不够好,嫌描金小暖炉的花纹不精致,嫌白狐裘有杂毛,嫌熏香香味浓烈不雅致,总之他们梦里都眼馋的东西,到他那都是勉强凑活的东西。
这人性格恶劣着实欠揍,走在路上都会被人打死,可的确有能耐,让大当家对他言听计从,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亮他没见过,但看大当家对三当家,他觉得刘备对诸葛亮也不过如此。
当然,此人与诸葛亮之间差了一千个张飞——诸葛亮脾气好性格好,人臣贤相天花板,此人却小肚鸡肠极为刻薄,还心高气傲从不拿正眼看人,除了着实会打仗与那张皮囊像是千年的狐狸修成了人模样,剩下简直一无是处!
二当家深深唾弃三当家。
大当家比二当家强了点,心里虽厌恶,但面上还能装得平和,一会儿说山上冷,让三当家多添衣,一会儿说这几日有富商去济宁,正好从他们地界经过,正好能弄些好东西让三当家把玩。
“不过是些粗制滥造之物罢了,也只有你们会当成宝。”
三当家放下茶盏,十分嫌弃。
“......”
好好的一个人,怎么就长了一张嘴?
他忍!
大当家深吸一口气,只当自己没有听到这句话,抬手制止忍不了拍案而起的二当家,努力让自己看上去礼贤下士,与粗鲁不堪的二当家完全不一样。
“我知三弟出身不俗,看不上这些粗鄙东西。”
大当家道,“可惜盛军来势汹汹,誓要将我们挫骨扬灰,若他们兵临山下,我们只怕连这些粗鄙东西都难得。”
三当家掀了下眼皮,眼底是明晃晃的嘲讽,“区区两千人马,便将大当家吓成这副模样?”
听听,这说的是人话吗?
这人就应该被拔了舌头丢在油锅里炸!
二当家暴跳如雷,“什么叫区区两千人马?咱们山寨满打满算也只有八十人,就这还是把八/九岁的孩子都算上的人数!”
“八十人又如何?”
少年声音不紧不慢,“难道打不得两千人?”
二当家声音戛然而止。
兄弟......不,你是我祖宗!
八十人怎么打两千人?前朝的战神在世都没这么大的口气!
·
“好大的口气。”
石都缓缓抽出腰侧佩剑,“我若不给孝敬钱,你们便不许我过路?”
他知道济宁城外多山贼劫匪,但不知道竟然能多到这种程度,三步一劫匪,五步一山贼,密集得像是野蛮生长的土匪窝,专门给他们送银两干粮。
——山贼们抢劫不成反被劫,让他们原本空空如许的包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鼓了起来。
虽然日常被拦路有点烦,但这种不断有人来送钱的日子也不错,石都十分满意,准备让兰月捂上小女郎的眼,自己去反劫劫匪。
杀人越货嘛,还是不要让小孩子看到。
“咦,小叔叔?”
然而他正准备送劫匪归西,身后突然传来小姑娘软糯糯的声音,“你不是跟阿娘在一起的吗?怎做起了打家劫舍的生意?”
独眼龙山贼虎躯一震,抬手掀掉蒙着眼睛的眼罩,压低了的瓮声瓮气的声音陡然变成嘤嘤嘤,“阿和,你是阿和吗?!”
“???”
石都惊得差点握不住手里的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