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 > 其他小说 > 这个替身我来当 > 12、第 1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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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五点钟左右商榷醒了,他先是看了下时间,想起昨晚戚缘说会早点走,就想先起床,但戚缘还在睡,他小心地松开她,把被子盖到她腰间,轻手轻脚下床进了卫生间。

    五点十分,辛圣一准时到达,他原本想像从前一样直接掏钥匙开门,转念一想里头多了个碍眼的人,遂收起钥匙,抬手按门铃。

    来开门的正是商榷,他穿着家居服,屋子里的冷气开得有点低,辛圣一见他两手湿淋淋,不由得问:“商先生在做什么?早饭么?小缘有家很喜欢吃的早餐店,我已经买来了。”

    商榷不动声色,回以微笑:“哪儿能呢,我不像辛先生擅长厨艺,但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事还是会为小缘做的。昨天晚上弄脏了衣服没来得及洗,所以起早一点洗干净,免得小缘辛苦。”

    昨天晚上弄脏衣服,为什么会弄脏衣服?

    辛圣一微微垂下眼眸,也露出笑容:“商先生说得是,小缘不爱做家务,上初中时她第一次来生理期,还是我发现的,把外套脱给她带着她回家,想想可真是怀念啊。”

    “人嘛,过了那村儿就没那店儿了。”商榷继续微笑,“很遗憾小缘的过去我没有机会参与,但她的未来,必定有我的一席之地。哎,辛先生,怎么还在门口站着?快请进吧?”

    事到如今,在商榷心里,为戚缘洗内裤已经是一件值得骄傲和自豪的好事了,他不乐意有的是人乐意,这不竞争上岗的?

    他以主人的身份招待辛圣一进来,转头又进了卫生间,戚缘的内衣要用内衣专用的柔顺剂泡一下,然后手洗才行,还没洗完呢。

    辛圣一薄唇微抿,眼神不善,商榷不回头都能感受到对方心中的不平,快意的同时又禁不住顺着辛圣一的话胡思乱想,小缘初中来生理期,是他发现的,他什么意思?是在跟他炫耀?

    然而辛圣一在商榷跟前说话虽然夹枪带棍,可只要对上戚缘,那绝对不告状不蛮横也不阴阳怪气,只会温柔地笑,然后招呼她吃早餐,贴心地连醋碟都准备好,三分糖的豆浆也插好吸管。

    商榷蹲在地上洗衣服的时候,辛圣一已经把戚缘的牙膏挤好了。

    双手都沾了水,便抢不过人家,商榷忍着怒气,可真要说辛圣一干了什么,人全程也没碰戚缘一根头发,只是方方面面周周到到妥妥帖帖,让商榷只能生闷气。

    戚缘在家不穿胸罩,商榷突然意识到这一点,她的睡裙只到大腿,辛圣一还在——

    他火速放下手里的衣服,转身抢在辛圣一跟戚缘中间,“辛先生早饭也没吃吧?不如先吃,一会儿我跟小缘再吃。”

    “没关系,我等就是了。”

    两人的视线再度于半空交汇,都不掩饰对彼此的敌意,但辛圣一到底技高一筹,他争风吃醋是常有的事,戚缘最烦别人给她找事,所以甭管私底下辛圣一干了什么,到她跟前必定是温顺听话的小狗狗,这一点,商榷就不如他了。

    会告状的男人一点都不可爱,没完全占据女人的心是他们自己无能,闹到戚缘面前多难看?嫉妒使人丑陋,会直线降低戚缘的耐心。

    一开始她可能会说两句好话哄一下,但再二再三她就不耐烦了。

    聪明的男人从不会找女人麻烦,而是神不知鬼不觉解决掉情敌还不破坏自己在女人面前的形象,这才是高手。

    商榷突然挤到两人中间,戚缘觉得他有病:“干嘛呢?”

    他不确定辛圣一有没有看到,但决计是不能给对方看的,“……没干嘛,你不是要洗脸吗?我帮你把头发扎起来。”

    他笨拙得很,戚缘嘶了一声:“你是给我扎头啊,还是薅头?”

    辛圣一看不下去,将商榷推到一边,双手一拢,以指代梳,发圈一缠,便给戚缘扎了个低马尾,不仅没有弄疼她,还速度极快,吊打商榷。

    戚缘拿起牙刷,看到上面已经挤好的牙膏,似笑非笑看向商榷:“这么体贴啊,连牙膏都给我挤好了?”

    商榷抿着唇,想说不是自己挤的,又不想便宜辛圣一,刚才从辛圣一那掰回来的一点得意,瞬间烟消云散。而辛圣一也没有解释是他挤的,只是淡淡地看了商榷一眼,带着只有男人才懂的示威与得意,转身出了洗手间。

    戚缘洗漱完毕,发现商榷还傻站着,一米八几的大高个杵在原地,问:“你干嘛呢?洗手出去吃饭?”

    “哪有饭?”商榷闷闷不乐地说。

    “圣一都来了,肯定会带饭来,这还用问吗?”

    “……你就这么了解他?”

    戚缘咦了一声:“怎么回事,我好像闻到一股酸溜溜的味道。”

    商榷抬手就把卫生间的门给关上了,搂住戚缘的腰,低头就亲,亲完了心满意足地说:“就是酸了,不行吗?”

    他觉得自己学到了很多,让他就这么认输绝无可能,对方充其量就是个前男友,哪怕是竹马,也是被分手的前男友竹马,综合来看,还是自己占据高地,这种时候得稳住,不能被激怒,否则就真的让对方称心如意了。

    “你先去吃,我把衣服洗完再去。”

    语气柔和,约莫有辛圣一三分功力。

    戚缘:“先吃饭吧,吃完再洗。”

    “已经泡到时间了,不然一会儿泡久了不好,我很快,你先去吃。”

    戚缘走到门口又回头看他:“我真去了?”

    “去吧。”

    戚缘这下一转身,嘴角就勾了起来。

    商榷蹲在卫生间,他都没意识到,一大早爬起来给老婆洗内裤,被人撞见还心中得意,这意味着什么——他习惯了,并且以后会继续保持。

    洗完了晾起来,辛圣一正在给戚缘的醋碟里加辣椒油,出声提醒:“晒到防盗窗里面,免得被变态偷走。”

    商榷扭头:“这个小区有变态?”

    “高中的时候有,附近好多人都被偷过,不过后来被抓了,据说满屋子都是他偷来的各种内衣。”戚缘嘴里塞了个包子,鼓鼓囊囊也不妨碍她说话。

    商榷转身就把衣服晒在了里头。

    吃过早饭也才六点,辛圣一开的车就是普通国产车,价格大约在十几万,跟商榷的车没法比。

    商榷难得能有个地方比辛圣一强,就跟他推荐了自己喜欢的几款车型,辛圣一平静地听了,说:“谢谢商先生的好意,我买不起。”

    他并没有因为商榷在财富上的优势感到自惭形秽,什么人就过什么样的日子,开国产车生活在这样的小城市,辛圣一觉得也挺好,只要他还在这里,小缘总有一天会回来。

    他只是个普通人,没有什么特殊能力,教师一个月的工资也就那么点儿,但那又怎样?

    他给小缘守着这个家,就不担心她一去不回,她在外面累了、倦了,总是要回巢的。

    商榷一拳打在棉花上,不由得有些气闷,但戚缘没有注意他的小情绪,洛城的公墓坐落在城市边缘,因为不是清明中元,来往的人不多,开在公墓山脚下的花店客人同样稀少,风铃响起,女老板看见辛圣一就笑了:“辛先生又来买花啊?”

    辛圣一微笑:“是的,请给我包两束红玫瑰。”

    “好嘞。”

    商榷一听女老板的语气,就知道辛圣一肯定是常来给戚妈扫墓,所以连卖花的都记得他了。

    他问:“怎么会选玫瑰?”

    一般情况下,会选用百合或者菊花来祭奠吧?

    “我妈最喜欢的就是红玫瑰。”戚缘回答。

    “……抱歉,小缘。”

    “为什么要道歉,不知者不罪,老板,麻烦包三束!”

    女老板爽快地应了一声,她包花时,戚缘跟商榷在店里转了两圈,辛圣一因为常来已经习惯了,商榷低声问:“小缘最喜欢什么花?”

    戚缘回答:“我最喜欢仙人掌。”

    没等商榷问,她就认真地说:“因为它有很多刺,我喜欢带刺的,这样的话谁敢碰,就把对方扎死。”

    商榷:“好巧,我也最喜欢仙人掌,特别与众不同,绿绿的一看就很有活力。”

    戚缘笑起来,她的心情还算不错,女老板包好了花,商榷抢着付了钱,鲜艳如火的玫瑰还流淌着水珠,从花店往上走,没多久就到了洛城公墓,戚缘的妈妈便葬在这里。

    虽然不是祭拜的节日,但除了戚缘他们外还有其他同来扫墓的人,大家都很安静,没人大声说话,鞋子接触到青砖地面,发出轻轻的却又沉重的声音,最后,停在一座新坟前。

    妈妈死后,戚缘就离开了洛城,已经一年没回来了,不知道她会不会怪她不关心她,都不知道来看她。

    墓碑上的女人笑得非常灿烂,戚缘把花放在了妈妈的墓碑前,伸手摸了摸她的照片,眼睛微微垂下,“妈妈,小缘回来了。”

    商榷跟着她单膝蹲下,“妈,我是商榷,是小缘的丈夫。”

    辛圣一悄悄后退了一步,他望着并肩的两人,眼神无比落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