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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1章 梅妻鹤子15

    深秋已过是寒冬,兰雁回在这里见到了第一场雪,比他往年在洛阳要晚些时候,但依旧清冷美丽。

    兰雁回站在窗前,望向院中,白雪覆盖着梅树,隐约还能瞧见几抹被遮盖的新绿,不是常青,此时却胜似常青。

    兰雁回走到树下,手指轻轻叩在树干上,“下雪了,你冷不冷?”

    梅无心不屑道:“人类才觉得冷。”

    鹤延年站院子火炉旁,舒舒服服地烤火,“我也冷啊。”其实也不是冷,毕竟它是妖精,只是这到底是冬天,它很难拒绝火炉这种能温暖冬天的东西,能发明这么多有趣的东西,在鹤延年心里,人类还是很厉害的。

    梅无心:“……”

    兰雁回忍俊不禁。

    “行了,知道你厉害,夏天不怕热,冬天不怕冷,既然如此,那我可就等着了。”兰雁回道说。

    梅无心不解,“等什么?”

    兰雁回:“等你开花啊。”

    梅无心得意地笑,轻哼一声,“就知道你觊觎我的美貌。”

    嘴上傲娇,心里却早已经乐开了花。

    它克制住想要开花的欲望,心里想着,找个最好最漂亮的时候,它要开花给兰雁回看,让他迷恋上自己。

    现在不行,雪不够多,还没有把其他树盖上,它要等到白雪把天地都覆盖的时候,万物皆寂,只有它一树红梅静静绽放,全天下都要羞于见它。

    兰雁回不知它所想,见它被哄得高兴,便也顺势提了一件事。

    “在等你开花之前,我还要回一趟洛阳,恐怕有一两月才能回来。”

    梅无心愣住,鹤延年也抬起头。

    两只妖同样茫然地看着他,梅无心还好,兰雁回有些不好意思对上鹤延年的眼睛,像是对着一个一直玩得很好很开心,却突然说要离开的小孩玩伴,大人总是难以直面这份纯真的眼睛。

    “洛阳不就在山下吗?为什么要一两个月那么久?”还是梅无心率先出声。

    兰雁回赞赏地看了它一眼,“不错,你现在都知道找漏洞了。”

    梅无心拍了他一下。

    “轻点。”兰雁回摸了摸头,“我要去的不是镇上那个洛阳,是另一个,有些远的洛阳。”

    洛阳来信,要兰雁回回家过年。

    兰雁回也是那时才想起来,快过年了,他又不是被赶出京城,年节时,还是得回家中团聚。

    从这里回洛阳若是不急,大约也就是半月路程。

    这信是半月前就写好的。

    兰雁回算了算时间,回去后,他还要在洛阳待上大半个月,这样算来,一两个月已经算短的。

    “不过你们放心,就算我要走了,也会把家里先安排好的,提前把你们喜欢的小食做好,虽然我不在,但你们还是得每日定量,不可以多吃,吃完就没有了。”

    兰雁回也不知道妖精有没有过年的习俗,但是毕竟相处了半年,自己却突然要走,有些过意不去。

    梅无心也不说话,鹤延年一时也不敢说话,兰雁回不得不自己打破此时的沉默,“也不需要太久,我尽量早点回来,你们要是想我,就看一看我的画像。”

    他打算等会儿就把画像挂屋里。

    梅无心打了他一下,又收回树枝,冷哼道:“谁要想你一个人类!”

    “走就走吧,不回来才好,走了更清净,也不会有人逼着妖精读书了!”

    鹤延年眼睛一亮,忽然觉得兰雁回不在家也挺好的,他要是不在,又在家里留了零食,那岂不是不仅不用上课,还有好吃的随便吃?

    这种快乐的日子,赶紧到来吧!

    “你什么时候走啊?我们帮你收拾东西啊!”它激动地望着兰雁回。

    兰雁回:“……”

    梅无心:“……”

    虽然妖精们不会因为他离开而伤心,但是……它们竟然真的不伤心?!

    兰雁回忽然有些堵心,他转身回屋,第二天就收拾起了要带的东西,其实也没什么好带的,要什么洛阳都有,他去镇上备下了马车和行李,走那么远,他可不想全程骑马。

    等回到山上,却见鹤延年被梅无心吊在树上。

    他惊讶问:“怎么了?这是做什么?”

    梅无心:“没事,我在帮它锻炼翅膀。”

    鹤延年:“……”

    兰雁回:“……是这样吗?”

    鹤延年眼中含泪,委委屈屈点头。

    兰雁回:“……”行吧,你们说什么我信什么。

    鹤延年就这样被吊了两天,直到第三天兰雁回要离开,它才被放下来。

    这回它再也不敢随便瞎说了。

    两个妖精围观兰雁回收拾行李。

    他没什么好打包的,主要还是叮嘱这两个妖精,把家托付给它俩。

    “酒我留了三瓶,不许多喝,这里面,一盒是一些甜的果干,一盒是坚果,一盒是糕点,我都分了一小包一小包的装,一天最多一包,肉干可以放久一点,糕点不能放太久,可以多吃,尽量半个月把它们吃完。”也不知道妖精吃了坏的食物会不会拉肚子。

    兰雁回胡思乱想着。

    将所有事叮嘱完,兰雁回提着行李,翻身上马,“我走了。”

    梅无心急急喊道:“你什么时候回来?”

    兰雁回回头看它。

    梅无心生气道:“我要把花开在你不在的时候,不让你看!”

    它……它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这么说了,但它其实真正想说的是,等你回来,我都开花了,你看不到了。

    人类的语言多奇妙,明明是同一件事,说话不同,意思不同,感情也不同。

    妖精傻乎乎的,不明白其中奥秘,兰雁回却心知肚明。

    他微微一笑道:“那一定很漂亮,我会把你画得更漂亮。”

    “梅无心,我记得你。”

    一直记得。

    *

    兰雁回走了,留下梅无心还在苦苦思考他的话是什么意思。

    “什么叫记得我?他难道不是本来就记得吗?”

    梅无心拍了一下鹤延年,“你听懂没?”

    鹤延年摇头,它此时的注意力全然在兰雁回留下的那些吃喝上,俨然像个家长不在家,孩子被解放的模样。

    “我们什么时候开始吃香肠啊?好香好香!”难怪叫香肠。

    这是兰雁回还没给它们吃过的好东西,刚做好没多久,也是鹤延年现在最馋的。

    梅无心没好气拍它一屁股,“没出息!”

    好气啊,这头蠢鹤什么都不懂。

    然而想到兰雁回走得时候最后的话是给它的,还是单独给它的,没有鹤延年的份儿,说明在人类心里,自己比鹤延年更受喜欢。

    这样一想,气就消了,甚至还产生了一种自己占了便宜后对鹤延年的怜悯和施舍。

    人类最喜欢它了!

    兰雁回本来还打算在路上游玩,然而上了路,却又没了游玩的心思,只想赶紧回洛阳的家。

    明知道早点回去不一定早点离开,但他还是想早些。

    他将松雪山远远抛在身后,再看不到身影。

    回到洛阳,家中远远便有人在城门迎接。

    “二郎君!”家中下人匆匆赶来,接替兰雁回赶车的位置,“您怎么就没雇个车夫赶车?可见是受苦了,等回了府,郎君夫人定然心疼不已。”

    回到府中,兰夫人果然抱着他连连说瘦了瘦了,“我的儿啊,他们就怎么狠心让你去乡下吃苦啊!”

    在场包括兰雁回在内的众人都有些尴尬,他们看着兰雁回那虽然因为赶路有些疲惫,却明显长了肉的脸,也不明白兰夫人是怎么眼瞎到说他瘦了的。

    因为这半年有两个陪吃的妖精,兰雁回胃口可比在洛阳好上许多,能吃能睡还没什么烦心事,可不就长肉吗。

    见到家中一切安好,大嫂还怀了身孕,兰雁回心情颇好,他也是想念家人的。

    “宫里那位前几日才办了喜事。”兰夫人拉着兰雁回私下说着话,“陛下他们都已经不放在心上了,我瞧着你也没必要躲得那么远,这次就不走了吧?”

    望着兰夫人希冀的眼神,兰雁回一时竟开不了口。

    半晌,他才道:“娘,其实儿子并非是无奈回乡,我也是愿意的。”

    兰夫人没好气将他推开,生气道:“我就知道!”

    “你就忍心和家里分开,一年难得才见一两回?你个没良心的东西!”

    兰雁回无奈,“若是儿子此时还在朝中做官,不知何时就被外放,至少三年不能见面,您和我爹当初不也逼着我考取功名?”

    兰夫人一噎。

    兰雁回:“家里有兄长照看,我很放心,现在大嫂又有了身孕,有了孙子,您还记得起我吗?”

    兰夫人:“就你能说会道。”

    说起大儿子儿媳,兰夫人似是想到了什么,低声道:“你不成亲也不要子嗣,我和你爹商量着,等你大嫂有了第二个儿子,就过继一个给你,怎么样?”

    兰雁回:“……”不是,人家第二个儿子还没影呢您就预订上了?

    想到要养孩子,他下意识想到了家里两个妖精,他无奈苦笑,拱手道:“您就饶了我吧!”

    家里都有两个熊孩子了,他哪里还敢要第三个?不把家里拆了都算不错了。

    也不知道那小妖精现在有没有想我,没了我约束,那两个家伙多半已经在家玩疯了。

    另一边,鹤延年醉倒在地上躺尸,梅无心晕乎乎抬头望着月亮。

    怎么这么大,怎么这么圆?晃眼,烦妖。

    它迷瞪瞪地数着地上空掉的油纸,一张,两张、三张……

    好多张,好多天。

    数不清的油纸堆在地上,仿佛已经吃了大半,两个妖精的算数水平根本数不过来。

    梅无心只知道,它多吃一点,吃快一点,等东西吃完,那个人类就回来了。

    第112章 梅妻鹤子16

    临近年关,洛阳城中热闹不已,兰雁回走在街上,听着耳边的红尘喧嚣,看着眼前的人间烟火,一股久违之意油然而生。

    洛阳镇不大,村子里更小,松雪山更是一隅之地,他仿佛许久未见这繁盛的景象,乍一回来,开始还有些陌生。

    “雁回兄!先前不曾听闻,你这是何时回的京?”一个锦衣公子眉眼飞扬地朝着他走来,态度熟稔。

    对方也是洛阳城中官宦子弟,还曾和兰雁回在同一处书院读书,只是当初兰雁回只想早日交差,便参加了会试,而自觉能力不足,想要在会试中名列前茅的谭五郎便没有参与那一场,他要两年后才考。

    “我不如今不过一寻常百姓,回洛阳也不必人尽皆知。”兰雁回对着他拱手行礼道,“还未恭喜五郎拜得良师,想必下次会试必定名列前茅,蟾宫折桂。”

    谭五郎含笑道:“借雁回兄吉言。”

    “先前听说你辞官归家,还不知是因为何事,可有需要帮忙之处?”此事其实私下有许多传闻,什么兰家得罪了皇帝、兰雁回有舞弊之嫌、兰雁回不是辞官,而是被皇帝安排了秘密任务,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兰雁回听听便过了,并未放在心上。

    兰雁回微微一笑:“只是觉得官场不适合我,想走另一条道路,做个山间隐士,闲云野鹤,岂不妙哉?”

    谭五郎也不知信没信,总归在兰雁回面前是信的。

    “原来雁回兄爱江湖远过于庙堂,于是数十年后,世间又要多一位民间大儒了。”

    兰雁回笑笑不说话。

    他并不喜欢教书育人,尤其是教人考科举,也不是不喜欢,就是不耐烦,他自小不喜科举,从前不喜自己追,如今也不喜教别人。

    但是一般开蒙他是很愿意的,如果对象是妖精,那他就更愿意了。

    早在年关之前,他便给几个小孩儿放了假,听六叔所说,新找的先生已经有了人选,是名秀才,家中因为科举而贫苦,想找个活糊口饭吃,等过年回去,那群孩子多半已经在新先生的课堂里上课了。

    两人多说了几句话,便因为各自有事而互相告辞。

    兰雁回首先去了书局,翻遍了整个书局,看看有没有新上架的。

    挑了一摞话本,在快要结账时,他的视线又放在了放诗集的书架上。

    他又返回去,重新看了起来。

    这回比方才挑话本花的时间更久,毕竟话本只要看开头就知道是什么类型,合不合口味,可是挑这些诗集,他却要仔仔细细,分解哪些里面有写咏梅的诗。

    等到挑选完时,上午都已经过去,书局派人将这些书都送回兰家。

    兰夫人见到丫鬟们抱着书进了兰雁回的院子,好奇问:“这是哪儿来的书?”

    “回夫人,是二郎今日买的。”

    兰夫人随手拿起一本翻了翻,便被上面直白坦荡的图画给惊得连忙把书放了回去。

    她气恼得面红耳赤,“读书读书,瞧瞧他如今像什么样,竟是读这些乱七八糟的邪书!”

    想到儿子有龙阳之好,且还不愿意娶妻,她心中便不悦,偏生这烦闷的心情还无处倾诉。

    直到兰雁回回来,被兰夫人叫了过去,她犹犹豫豫道:“你如今,可有关系亲密的友人?关系非同寻常那种?”

    兰雁回一听便明白了她的意思。

    “娘放心,我并无心仪之人,此事也不会传出去,丢了家中脸面。”

    兰夫人眼眶发红,“什么脸面,早在你祖父拒绝赐婚时便丢完了,你在意那做甚?”

    “我且问你,你身边既无亲近之人,又一心窝在那深山老林,听族中说,你连镇上都不愿意住,非要往那山里跑,这是准备一个人与世隔绝?今后也始终孤身一人?”

    兰雁回一愣,他下意识想说自己并非是孤身一人,还有两个妖精,却又把话咽了回去,默认了兰夫人的说法。

    兰夫人当时就哭了,“我虽不喜你好龙阳,却更不愿叫你孤身一人,若是你在那山上出了什么事,说不准等被人发现时,你的……都被喂了山间野兽,好歹有人陪着,多大人了,却还要爹娘为你操心?”

    兰雁回想到了梅无心,他想,若是有朝一日他出了事,梅无心应该不会狠心到见死不救,自己不过是逼它多听了几日课。

    眼见兰夫人话中明里暗里都是要兰雁回找个伴,兰雁回却没有任何意动,他自己便罢了,两个妖精却是他不愿意暴露给他人的,连父母都没说。

    最终,只能狼狈离开。

    这个年在洛阳过得很平静,家中还和以前一样,并没有大的改变,这样就很好。

    兰雁回在家中吃了团圆宴,看着家人身体康健,和谐美满,也放心许多。

    年关过后,兰雁回便向兰父提出要离开一事。

    兰大人看着他微微皱眉,“你娘应该告诉过你,家中已无事,圣上也已经忘了那件事,虽不能再回朝堂,但你也不必再离开洛阳。”

    兰雁回沉默。

    老大人叹息一声,“看来你是打定主意要离开了。”

    这个孩子好歹是他教的,他多少知道一些,从小便对功名利禄渴求不大,虽在家中的鞭策下学得不错,运气也不错,却没什么上进心,这辈子顶多也就是个五品官。

    他当时只以为孩子贪玩,等长大明白事理了,就会改变,谁知,越是明白事理,这孩子的功名心就越淡。

    早在兰雁回上次迫不及待离开洛阳时,兰父便知道,这孩子怕是留不住了。

    “在老家,你好歹也是兰家人,你祖父、亲爹、兄长都在朝中做官,不可惹是生非,却也不怕招惹是非。”

    “好好照顾自己,别让我和你娘白发人送黑发人。”

    兰雁回对着他深施一礼,“多谢父亲成全。”

    确定好离开的时间,兰夫人又忙了起来,上次兰雁回因为祸事匆匆离开,什么都没准备,这回兰夫人恨不得把家里所有东西都让兰雁回带上,什么金银财宝,衣食住行,恨不得包圆。

    若非是兰雁回说带不了,兰夫人还不知道要准备几辆马车。

    即便如此,最终兰雁回离开时,也已经是三辆马车,这回不需要他自己赶车,而是兰夫人安排的下人。

    坐在马车里,兰雁回掀起车帘看向家人,对上他们脸上的不舍,他却是莞尔一笑,“难过什么,等大嫂生了孩子,我还要回来和大哥大嫂道喜,见见我那侄儿侄女,娘若是想我,也可以来见我,只要有心,便不算远。”

    兰雁回走了,离别的伤感却已经淡去,留下的是些许怅然。

    行走在回松雪山的路上,兰雁回的心已经逐渐从先前的不舍变成了期待和雀跃。

    也不知道小妖精有没有听话,会不会他才走的第一天,零食就被吃光了,有没有被别人发现身份。

    还有没有想他?

    兰雁回归心似箭,路程便加快了几分,生生将时间缩短了两天。

    等他回到镇上,已经是傍晚,此时天色已晚,本不该再去乡下,去山上,毕竟晚上有野兽,然而兰雁回却将下人和行李都安放在宅子里,自己却骑着马赶在城门被关之前成功出去,一路飞奔至松雪山。

    越是离家越近,兰雁回便越是急切,越是安心。

    马蹄声在夜色中尤为清晰,村里的村民听到声音还在担心,却有人眼见地隐约看见兰雁回的身影,这才避免全村警戒。

    “这兰先生怎么这么晚还要上山?不能等天亮再回吗?他也不怕野兽。”

    “废话,人人都想回家,他心急如焚有什么好奇怪的。”

    “可他也不过才住了几个月,那山上又没有妻儿等他,怎么就这么急?”

    事实却并不相同,山上是没有妻儿等兰雁回,却有两个兰雁回放不下的小妖精。

    尤其是其中一个。

    兰雁回想到离开时,梅无心说的那些看似生气,实则难过不舍的话,心中便酸软无比。

    马儿脚程极快,便是在夜色渐浓时也能清晰辨路,快到家门时兰雁回却又放慢了速度。

    他让马儿放轻脚步,缓缓来到门前。

    昨夜今日连着大雪,天地都被白雪覆盖,连这渐渐暗淡下去的天色,也无法遮掩它的莹白雪色。

    “这是最后一包了,就给我吃了吧!吃了它,说不定明天兰雁回就回来了。”鹤延年哀求的声音远远传来。

    “不给。”梅无心将它拍开,“你的已经吃完了,这是我的。”

    鹤延年馋得不行,它就不是能守得住的鹤,否则也不会在短短十天内就把兰雁回给它留的食物吃得七七八八。

    如今,这包肉干已经是最后的食物了。

    “干嘛不给?明明一开始也是你同意赶紧吃完,兰雁回就能赶快回来的。”鹤延年不解。

    梅无心拍开它:“要你管!反正这是我的,你不许碰。”

    白鹤生气地回了屋,它决定今天晚上不和梅无心说话。

    院子里只有梅无心一个妖精。

    它却似乎比刚刚鹤延年还在时更生气。

    “死兰雁回,臭兰雁回,你有本事就永远不要回来!”

    梅无心愤愤卷起肉干,似要一口吞下,最后却又犹豫地停下动作。

    这种情况已经发生过多次,梅无心有多少次气势汹汹,就有多少次后悔迟疑。

    “要是吃完了,他真的还不回来怎么办?”它低低呢喃。

    兰雁回心中一软,再没忍住,轻轻笑道:“我记得为你们准备的总共有两月的量,怎么现在就剩这么点了?可是我的时间和你们过的不同?”

    声音突如其来响起,梅无心一愣,随后迅速看向声音发出的方向,将那个一身青衣,顶着薄雪,坐于马上,含笑望着他的人类尽收眼底。

    它似是未能反应过来,怔愣当场。

    兰雁回看不见它表情,而没有反应也可以有很多解释,他等了一会儿,这小妖精似乎还没有回过神来。

    他不由无奈失笑,“梅先生,好歹给点反应?也不负我连夜赶路之情?”

    话音刚落,也不见那梅树如何动作,兰雁回只觉得自己浑身一轻,再眨眼,自己已经被许多树枝卷起,从门口卷回了树上,被小心放在一根较粗的枝干上,腰上的树枝却没有撤去,始终护着他的身体。

    随之而来的还有梅无心委屈的声音,“你怎么才回来?!”

    兰雁回刚刚还有些紧张,此时听见这声音,紧张便瞬间化为了愧疚和暖意,他笑道:“怎么,还担心我跑了吗?”

    他想起刚刚在外面听到的话。

    哪知梅无心却说:“你再不回来,我都要忍不住开花了!”

    兰雁回一愣,还没反应过来,变故突生。

    却见这覆盖了一层积雪的梅树上绿芽迅速生长,然后是花骨朵、花苞、半开半合、彻底盛放。

    一朵一朵,一枝一枝,一片一片,寂静的白雪中,盛开那朵朵鲜艳的红梅,红梅的艳丽和白雪的纯洁相辉映,正是世间最美的盛景。

    兰雁回心如擂鼓,仿佛不属于自己,他想到梅无心的话,再不回来,它就要忍不住开花了。

    是因为他,梅无心才选择在此时开花,是因为他,梅无心才苦苦忍耐,也是因为他,在这灯火阑珊的傍晚,夕阳最后一抹余晖都已经消失的天地间,才有这一树白雪红梅。

    它本不该如此籍籍无名,黯淡无光,它是最漂亮的小妖精,本该开在阳光下,开在能被所有人欣赏的地方。

    梅香阵阵,沁人心脾,却安抚不了他宛如失控的心。

    兰雁回从未有此时这样清晰地明白,这一树红梅是为他而开。

    而这个为他开花的小妖精,叫梅无心。

    第113章 梅妻鹤子17

    素白修长的手指小心翼翼触碰着花朵,指腹轻抚着花瓣,凉意瞬间透过肌肤,传遍全身。

    也将心头那明显不同寻常的跳动缓缓压了下去。

    心跳逐渐放缓,逐渐,和此时的寂静融合在了一起,然而即便如此,他仍然忘不掉方才一瞬间的悸动。

    那是一种惊喜、好奇、得偿所愿……一切的惊和喜都汇聚在一起,直击心灵的感觉。

    难以言喻。

    那一瞬,仿佛天地间所有的灵光都向兰雁回汇聚而来,让他一时诗兴大发,一时又歌意正浓,从前看过的千百本书籍、学过品过的千万个词句,都齐齐涌上心头。

    “白马千山赴梦州,醉意悠悠,红梅万里香雪夜,诗意稠稠。”

    酒不醉人人自醉。

    兰雁回好酒,却鲜少饮酒,只因酒量很浅,此刻的他只觉得自己仿佛是尝了半杯青梅酒,似醉非醉,将醒未醒。

    凉意片片落额头,兰雁回抬头望天,却见方才始终安静的天上又浅浅飘起了雪花。

    雪并不大,落在他脸上,很快便被消融,只留下些许湿润的水迹。

    方才是红梅覆白雪,此时是白雪落红梅,在白雪的双重夹击下,红梅依旧不落下风,它们开得昂首挺胸、开得肆意张望,和它的主人一样,仿佛是这天地间最傲然的存在。

    兰雁回趴在枝头,欣赏着此间夜色,享受着此时的安宁,所有人见着,必然以为这里只有一人。

    以为他什么隐居的神仙人物。

    却不知这山上确有仙神,但并非兰雁回。

    那覆满了红梅白雪的树枝轻轻卷着兰雁回的动作更紧了些,轻易听得出它语气里的激动和喜悦。

    “你在给我写诗!”

    “是夸我好看的吗?”

    兰雁回一笑,“不是写诗,是作诗,也不是夸你,而是在诉说事实,不是夸你好看,是你本来就好看。”

    梅无心心中雀跃,连带着满树的花纸都摇曳起来,白雪簌簌落下,仿佛在跳一场天上人间都难以得见的舞。

    而兰雁回却在这场舞中被梅无心护得安然不动,只管欣赏夜色中朦胧的美景。

    兰雁回抚着树干,摇头轻笑:“你还真是,气也闹,喜也闹,就没个消停的时候。”

    仔细想来,也就只有假装是棵普通树的时候梅无心安静又小心,后来便越来越放肆,俨然比他还当这里是家,从不客气。

    原来,不知不觉中,他们早已经成了一家人,或者说一家妖。

    便是再也分不开了。

    “可是你们人类不就是喜欢热闹吗?我这样你不喜欢吗?”梅无心说得那叫一个自信。

    兰雁回还能如何,当然是无奈失笑,“是,喜欢你,最喜欢你,行了吧?”

    当喜欢你三个字说出口时,兰雁回明显感觉到心跳的强烈存在感,仿佛那时候,天地间寂静无声,唯有心跳声响在耳边。

    并未加快,却振聋发聩。

    有着和从前一样的喜悦,还有一些其他的,杂乱汇聚在一起,连他自己也分不清是什么的情绪。

    兰雁回觉得这一瞬的悸动是因为久别重逢的喜悦和被梅树“劫掠”至树上的激动,又或者,还有许多许多原因。

    但也不可否认,他在此时,竟当真产生了一个大逆不道的念头,似乎和这棵梅树共度余生,也并无不可的念头。

    不知从何时开始,梅无心在他心中便不仅仅是一棵树,也不仅仅是一个妖精,具体是什么,直到此时才清晰明了。

    有意识有想法有喜怒哀乐有自我性格,于他而言,梅无心早就是个可以陪伴,可以喜欢,可以用对人类的态度去对待的个体和人格。

    如此,那他会有这样的想法,似乎也不足为奇?

    心中甚至隐隐有些自豪,敢于喜欢一个异类,什么话本、传说里的人,都是比不上他的。

    “梅无心,为什么你见到我才开花?”他的手抚摸着离他最近的一枝花。

    梅无心轻哼一声,别别扭扭道:“当然是因为要向你证明我是这世界上最漂亮的小妖精。”

    “真的只是因为这个?我还以为,你是想让我看你开花的模样。”兰雁回语气略带失望。

    梅无心闻言,有些害羞,还有些难为情,“那……你要这么想,我也没办法。”

    兰雁回忍俊不禁,他的手捏在花枝上,“我可以摘吗?”

    他话音刚落,花枝便干脆利落地断在他手中。

    他将花枝簪在发髻上,抬头问梅无心:“好看吗?”

    梅无心明明心中欢喜,嘴上却道:“勉勉强强配得上我吧。”

    兰雁回知道他说的是自己勉强配得上这枝花,也不生气。

    “我回了洛阳城,家中一切安好,只是我娘想要将我兄长未来的孩子过继给我。”他看了梅无心一眼,才继续道,“被我拒了。”

    梅无心微松一口气,这才道:“就该这样,你家里都有两个小妖精了,不可以再要别人。”

    好歹和人类生活了这么久,梅无心也明白,若是有人和兰雁回在一起住,它和鹤延年必然要隐瞒身份,到时候,就再也不能像现在这样自由,想怎么玩怎么玩,想卷兰雁回就卷兰雁回。

    那就成被偷偷藏起来的小妖精了。

    它才不要偷偷的,它就要光明正大。

    光明正大地做很多事。

    “可我为你拒绝了别人,你要如何补偿于我呢?”兰雁回好整以暇问。

    梅无心思忖半晌,“每天跟你玩?”

    兰雁回摇头,“这可不够。”

    梅无心继续思索:“那我听话一点,不给你捣乱?”

    兰雁回气笑了:“这难道不是你本就应该做的事吗?”

    梅无心略有些脸热,奇怪,它明明没有脸,且今日还在下雪。

    “那你要怎么样嘛?”想了半天,它终于放弃了,摆烂让兰雁回提要求。

    兰雁回也不客气,依靠在树枝上,仰头望着夜空里的星月,银辉轻轻撒下,落了他和梅无心满身。

    他伸出手,接了一小捧雪,舌尖轻点,浅浅尝了一点,雪是凉的,可今日,他却觉得除了凉,这雪还带了一丝甜味。

    也不知是不是心情原因,在许多诗书中,世间万物都能和人的心情变化,今日大约也是如此,他觉得甜,那便是甜。

    带着这样的好心情,兰雁回愉悦道:“我要你和我形影不离,从此跟随我,陪伴我。”

    梅无心不悦道:“我本来就在这里,一直在这里,分明是你跟随我!”

    兰雁回也不计较,笑道:“这样说也行。”

    梅无心高兴了,心里仿佛打了胜仗般得意。

    “还有……”

    “还有?”

    “还有,你要喜欢我,关心我,照顾我,我生病,你要学着为我熬药,我心情不好,你要哄我开心,我要你做什么,你便要做什么。”兰雁回故意说得这么严重,静待梅无心反应。

    本以为它会生气,然而回应他的却是一道略有些心虚的声音,“要是我学不会怎么办?我不会熬药,不会哄你开心。”

    反而经常惹他生气。

    兰雁回闻言一愣,新中一软,手摸上头上的梅花簪,眉眼弯弯,“逗你的,你在这里,我就很开心了。”

    他并未说谎,梅无心有种让人心中恬静安然的魅力,便是偶尔淘气,也让人甘之如饴。

    梅无心悄悄松了口气,

    “还有呢?”

    兰雁回望着它,高大的梅树将他笼罩在其中,仿佛是将他纳入自己的地盘。

    雪渐渐变小,他伸手轻轻一拨,还未凝结的雪花便簌簌洒落,像盐粒,像飘絮。

    “还有最后一件,也是唯一重要的一件。”他莞尔道,“我娶你。”

    轰!

    仿佛耳边一阵轰鸣,梅无心愣住。

    两月前,梅无心曾对兰雁回说“我娶你”,最终以失败告终,今日兰雁回同样说了这几个字。

    却是看似随意,实则认真。

    梅妻鹤子,是件被文人雅士赞誉的雅事,古往今来皆有之。

    可兰雁回的梅妻鹤子并非意境,而是写实。

    若是梅树只是梅树,那倒也无妨,可这不仅是梅树,还是梅无心。

    当一棵普通寻常的树,变成了有意识有思想有七情六欲的梅无心,一切都变得不同寻常,也让他这梅妻鹤子的想法都多了份难为情。

    而这份难为情,究竟是因为它有意识,还是因为它是梅无心,那就不得而知了。

    但有一点,兰雁回是可以肯定的,他喜欢这棵梅树,喜欢梅无心。

    兰雁回含笑抬头,望着满树红梅,为他盛开的红梅。

    他想,他必然是喜欢梅无心的。

    不是喜欢梅树。

    而是喜欢梅无心。

    “上次你也这样问我,被我拒了。”

    “如今我也这样问你,你要拒绝我吗?”兰雁回问。

    梅无心回过神,压住心中的雀跃喜悦和得意,矜持地问:“我要是拒绝的话……”

    兰雁回:“我给聘礼。”

    梅无心茫然:“什么是聘礼?”

    兰雁回笑意清浅,“就是娶你过门要送的东西。”

    梅无心来了精神,原来娶妻还要送东西?难怪它上次失败了。

    “那你要送我什么?”

    兰雁回不说话,反而从怀中摸出一张纸,念起了纸上的诗句。

    那是他曾经第一次为梅无心写的绕指柔,如今,当真成了他的绕指柔。

    梅无心听得陶醉,它也不懂什么情诗不情诗,只觉得兰雁回的诗好听,看兰雁回笑的模样,必然也肯定很高兴,

    念完,兰雁回微微抬头望着梅无心,伸手在树干上轻轻摸了摸。

    “除了这首,还有九十八首诗,总共九十九首诗做聘礼,先付十首定金,剩下的,在剩下的日子里慢慢还你。”

    梅无心是想拿乔拒绝兰雁回一次的,毕竟对方上次也拒绝了它,可是他说要给它写九十九首诗欸……

    那……那它忍不住诱惑,也是件很正常的事吧?

    “那……那好啊!”它故作矜持,其实半点也不矜持地说。

    兰雁回从怀中摸出一个逛街时鬼迷心窍买的同心结给梅无心系上,“这是给你送梅花簪的回礼。”

    梅无心来不及高兴臭美,便听兰雁回笑着道:“梅先生,今后你每一次开花,我都不会错过。”

    寻常梅树按四时节令开花,而梅无心只给喜欢的人开花。

    从今往后,这个人便是兰雁回。

    也只是兰雁回。

    第114章 梅妻鹤子18

    冬去春来,梅无心满树红梅依旧开得意正盛,艳丽雅致,兰雁回最喜欢坐在窗边透窗而看。

    前些天总被梅无心抱到树上,现在他已经学聪明了,要看就在屋里看,免得那家伙总动手动脚,将他拘在外边吹冷风。

    虽然已经入了春,天气稍稍回暖,但外面依旧很冷。

    他不出来,便只好梅无心进去,所幸兰雁回即便关住门窗,也关不住妖精。

    梅枝卷在兰雁回手中的笔上,仿佛让兰雁回笔下的红梅也生了满纸清香。

    梅无心一枝卷笔,一枝缠上手臂,从衣袖中进去,一步步爬上肩头、脖颈、耳后、脸颊……

    兰雁回一巴掌拍过去,梅无心又迅速往后缩了缩。

    “你好凶。”梅无心委屈巴巴地说。

    兰雁回:“你好闲。”

    一枝梅枝作手臂状,倚在桌上,一朵梅花还去沾了那墨,调皮地在纸上印上一朵梅花,也不在画纸中的树上,不在地上,而在角落,在兰雁回盖印章的地方,和兰雁回的落款依偎在一起。

    这是它最近挖掘的一个新爱好,不止在画上盖,还在书上,在桌上,最喜欢有兰雁回的地方。

    “我本来就这么闲。”它的语气还带着几分骄傲,仿佛这是什么值得得意的好事。

    兰雁回笑,他觉得梅无心闲,梅无心自己倒是觉得它闲着也开心有趣。

    大约也只有这样的它,才能在这山上住上这么多年,将来还会陪他继续住上许多年。

    “你若是没事,就给我来印花样。”兰雁回之前说过要以九十九首诗为聘,他打算将这些诗编辑成诗集,还要配上插画,既是写梅,自是要许多梅花梅树的图。

    其中有自己画的,也有梅无心自个儿印的,梅无心非但没觉得自己参与聘礼准备是在被兰雁回奴役做白工,反而觉得这样十分有趣,也乐得帮忙。

    可此时梅无心却不干了,它缠着兰雁回撒娇,“你什么时候才去镇上逛街?”

    兰雁回瞥它一眼,“这么着急?”

    他笑眯眯道:“梅先生,在人类里,如此恨嫁,可是会遭人笑的。”

    缠着兰雁回脖子的那根梅枝钻进衣领,爬上兰雁回的胸膛……

    一阵酥麻掠过,兰雁回手中的笔差点没拿稳,兰雁回一把按住胸前乱来的家伙,微红着脸斥道:“不许胡闹!”

    梅无心听了,然后下次还敢。

    在发现兰雁回对这样的行为最是羞恼,嘴上呵斥,却又并未严厉阻止后,梅无心便喜欢上了这种游戏。

    它喜欢探索兰雁回的身体,喜欢看在触碰到某些地方时,对方产生的那些反应和情态,而这些,是只属于他们的特权和秘密,其他人和妖,从未被允许。

    这让它清晰地感觉到,自己对兰雁回是独特的,即便世上还有其他妖,兰雁回对它也是独一无二的。

    这便是人类说的夫妻。

    既做了夫妻,那便是天下间独一无二的好。

    梅无心故意道:“你说话不算话,是不是反悔了?”

    兰雁回无语,“就算你这么说,我也不可能给你找个这么大的盖头来,更没有你穿的嫁衣。”

    也不知道这妖精怎么想的,明明知道自己并不是人类,却还要和人类一样穿嫁衣盖盖头,还整日催他下山采买成婚要用的东西。

    梅无心垂着枝头,“你明明说要成亲……”

    “你就是欺负我是妖,不是人,我知道,你们人类最喜欢欺负媳妇,尤其是新媳妇,我还没嫁给你,你就要欺负我不是人,还没有娘家了,阴险狡诈!”梅无心气哼哼指着他。

    兰雁回:“……”就不该给这家伙读那么多话本,好的没学到,乱七八糟的倒是学了不少。

    “没有就是没有,不过如果你乖一点,我给你准备属于你妖精的婚礼。”

    梅无心半信半疑,“真的?”

    兰雁回:“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梅无心:“哼,你是没骗过,兵不厌诈怎么能叫骗呢!”

    兰雁回:“……咳咳。”

    虽然兰雁回曾经哄过小妖精,但这回还真没骗它。

    两日后,兰雁回便下了山,鹤延年喜欢热闹,闹着要跟上,它也知道自己现在已经是准儿子了,也不知道跟村里哪个小孩儿学的撒娇耍赖,得不到就坐在地上哭。

    兰雁回决定坚决不能惯孩子这种臭毛病,于是把鹤延年丢在家里,反而把原本没打算带上的梅无心带上。

    鹤延年:“……”

    它心想,果然就不该答应梅无心那个家伙做他们儿子的要求,就该当小妾进门,这样还能和梅无心争宠,做了儿子,永远只有被压制的份儿,孩子就是他们家里的最底层。

    兰雁回下山便去了布庄,让它们将店里最好的红布拿出来。

    寻常人家家里也只有喜事才用得上红布,还有很多乡下的人成婚,只一个红盖头,一件半新的衣裳便够了,因而布庄里屯的并不多,兰雁回便将这几匹布都买下了。

    接着他又去了绣庄,让人将一部分制成成衣,一部分留作它用。

    好不容易下山一趟,兰雁回带着梅无心在街上逛了一圈,直到梅无心把每个想看的想玩的想买的都试过一遍,这才心满意足地回家。

    接下来半个月,兰雁回都在家里做手工。

    他做了很多小灯笼,再每个上面都画了梅花。

    每个灯笼都胖乎乎,圆滚滚的,很得鹤延年喜欢,经常会偷偷趁兰雁回没注意,拿来一个当球踢,当然,往往结局是被梅无心逮住,不仅被捆住双脚,让它只能双脚跳,再也踢不起来,还被扣零食。

    梅无心最近总是以父亲的名义教训鹤延年,它很喜欢这个游戏,但是鹤延年不喜欢。

    又过了一些时日,兰雁回定制的衣服好了。

    兰雁回看着那套红衣喜服,一时有些怔愣,他从未想过,自己这一生还会有穿喜服的这一天,就像他从未想过,自己会遇到一个珍之爱之的小妖精。

    他知道,说是成婚,但实际上一没写入族谱,二没有官府认证,连婚书都是他自己写的,说是婚礼,却过于儿戏。

    但是梅无心喜欢,兰雁回也觉得,即便是无法为人所知,应当也是需要一个。

    并非向谁昭告,而是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仪式。

    兰雁回虽有家中给的资产,并不缺银子,但他仍是找了点事给自己做,平时无事时便会给成衣铺和绣庄画一些洛阳时兴的衣裳样式,这件衣服,也是他自己画的。

    如今穿在身上,当真是再合适不过。

    兰雁回只试了一下便又放下。

    他转而拿起另一样东西走了出去。

    出来时,却见梅无心正在认认真真看书。

    他顿觉惊奇,“你竟然会主动认真看书?”

    梅无心如今自觉是个上进的妖,可厉害了,才不会因为被兰雁回说就不好意思。

    “哼,你小瞧谁!”

    兰雁回敲了敲它,“抱我上去。”

    你说我就要做啊?

    下一刻,兰雁回便被卷上了树。

    也是这时,梅无心才注意到他手里还拿着个包裹。

    “这是什么?”

    兰雁回没回它,却将包裹打开,将里面的红绸带拿出来,一根一根挂在了树上。

    红梅已不如之前那么盛,有了这红绸,却将梅无心妆点得比之前还艳丽喜庆。

    自古红梅多写它凌寒而开的傲骨,却少写它的喜庆,红色是最温暖的颜色,像梅无心本树,永远那样朝气蓬勃,勃勃生机。

    兰雁回将红绸挂满了树上的每根树枝,绸带迎风飘扬,梅无心欢喜不已。

    好漂亮好漂亮……

    啊,它好喜欢……

    兰雁回没听它说话都能感觉到它的喜悦,笑道:“没有红盖头,没有嫁衣,这满树红绸便当作新婚之喜。”

    他倚坐在树上,仿佛靠着一个人的怀抱。

    “梅无心,我们成亲吧。”

    *

    黄昏时候,兰雁回一身喜服,院子里处处红绸喜缎,院子里的那棵梅树挂满了红绸和小灯笼,一盏一盏,将整个院子照得灯火通明。

    鹤延年脖子上也挂了一朵大红花,它昂首挺胸,喜气洋洋,不知道的,还以为要成亲的是它。

    人和树成婚,从无先例,兰雁回也不知如何成礼,但那并不重要,即便没有宾客,没有高堂,没拜天地,他说这是成婚,便就是成婚。

    兰雁回被梅无心抱到树上,一把长琴架在腿上,琴声悠悠,喜乐蔓响在山间,山中鸟兽虫鱼皆能听到这份喜悦,甚至有鸟雀停落在屋檐,又被霸道的梅无心赶走。

    它才不想让别人瞧见这样的兰雁回,妖精野兽也不行。

    暮色悄然而至,琴声不知何时停止,兰雁回被梅无心抱回房。

    屋中早早挂上了喜帐,帐慢垂落,红烛摇曳,昏黄的帐内,影影绰绰。

    无数梅枝穿过衣袖衣领裤腿……层层包裹,侵入全身,无孔不入,层层喜服依旧完好,被喜服包裹的人却几乎感受不到衣服的存在,浑身上下皆是被藤蔓被树枝裹住的感觉,细嫩的肌肤也不知被划了多少红痕,又疼又痒。

    终于,喜服在重重梅枝的压迫下再无力支撑,从内而外开始破裂破碎,很快便成了一堆碎布,躺在这碎布中的人类,也几乎看不见身形。

    梅树枝霸道地将人类包裹,占有,仿佛只有它能触碰,拥有。

    梅树枝蔓延至人类的每一处,从里到外,都染上梅香。

    它小心翼翼地与人类交融,仿佛在品尝这世上最美味的食物,还要小心不能弄坏他。

    独特的进食方式,也是属于他们之间的特权,独一无二。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结束这个故事。

    第115章 梅妻鹤子完

    兰雁回来松雪山的第一年,还和山下村落有些往来,之后几年,但是往来慢慢减少甚至消失。

    当年和鹤延年一起玩的那群孩子,现在都已经渐渐长大,成亲生子,再不会像曾经一般和一群小孩儿在村子里疯玩。

    他们还记得曾经有只白鹤经常来和他们玩,但心里下意识觉得,那只几年不见的白鹤,如今应当是不在了。

    曾经上过山,被兰雁回教导过的那几个孩子,大多数也已经出了学堂,找活做工,成家立业,有一两个考取了功名,如今依然在考取功名的路上。

    前两年,兰雁回喜欢带梅无心和鹤延年下山游玩,去附近县城,或者更远一点,将人间的景象看了个遍。

    只是碍于梅无心本体始终在松雪山上,他们并没有去太远的地方。

    从多年前开始,兰雁回头上的发簪便被梅枝代替,倒也教他形象更像一个隐居山野的雅士。

    如此,那他身边总跟着一只白鹤,便也不奇怪了。

    若是有人问起,兰雁回也会坦然对别人道:“这是我儿子。”

    因此而引来阵阵笑声,兰雁回却微微一笑,并不言语。

    待在外面久了,走的地方多了,他也认识了一些说得上话的朋友。

    今日便是应朋友的邀约,去赴对方的喜宴。

    兰雁回想到梅无心一直想见识一下人类成婚是什么模样,上次在路上看到有人迎亲还不肯走,便想着这次带它去看个够。

    他来的早,送上喜帖和拜礼后便在对方院中逛了起来。

    这位友人是当地的大家族,家中的宅院自然也不小,其中的景致也很不错,然而他们一行一人两妖,其中两个妖精都欣赏不来。

    “这么一小片竹林有什么好看的?还没有咱们山上大。”

    “还有那个水池,才几条鱼?我都懒得去抓。”

    “就是,那棵常青松说是多好看,我也没觉得,只觉得它好小,都不够给我挡太阳。”鹤延年扑扇着翅膀。

    好吧,两个妖精都更喜欢自然山野,对于人类这种被精雕细琢的景致没什么兴趣。

    相比起来,还不如桌上已经上的瓜果盘吸引它们。

    可惜鹤延年不能暴露在人前吃这些,梅无心因为不是本体,也不能随心所欲进食,最终,只有兰雁回一个人能在宴席上安安稳稳坐下,一边吃席桌上的菜品,一边小声和梅无心介绍它们是什么口味。

    兰雁回曾经也会下厨,只是正常饭食手艺平平,唯有在零食小食上有些兴趣,如今却不同,家里有两个嘴馋的,且来者不拒,他也不得不对此多涉猎几分。

    每每遇到什么,都会记下来,回家在自个儿琢磨。

    到了中午,新郎出门去迎亲,兰雁回也跟了上去,嘈杂热闹的人群中,梅无心的声音传入耳中,“我们之前就没有迎亲。”

    什么都喜欢最好的小妖精觉得输了,心里正不高兴。

    “咱们家就在一处,哪里需要迎亲。”兰雁回哄它,“而且人家迎亲还要将嫁妆展示给外人,给亲朋好友看,咱们又没有宾客没有喜宴,不需要这个。”

    梅无心:“……”

    它如今也不是从前那个小妖精了,而是已经见过世面的大妖精,“这个好像也不值得骄傲吧?”

    大妖精不好哄了,兰雁回心中暗道。

    “可他们只能娶人类,而我能娶妖精,只这一点,便是皇帝成亲,也越不过我去。”

    梅无心心中雀跃,“真的吗?”

    兰雁回:“骗你做什么,我能娶妖精,便强过所有人,你能和人类成亲,便强过所有人和妖,我们都是别人比不了的。”

    梅无心彻底高兴了。

    接下来在看到新郎作诗的时候,更觉得自己才是最厉害的,别人只有一两首,可它有九十九首呢!

    参加完人类的婚礼,满足了梅无心的好奇心,他们又走了。

    “我家中来了信,说我大嫂又生了,让我回家喝喜酒。”

    他们刚吃完成亲的喜酒,这回是添丁,梅无心还没见过呢,但也没什么好见的,据兰雁回所说,还不如成亲热闹。

    “你是不是嫌弃我,不想把我领回家?”梅无心语气软,像个受委屈的小媳妇,“我知道你出身不凡,家中看不上我这出生荒野的孤树,这么多年也不愿意带我回家见公婆,我都知道,你不愿意,我不说就是了。”

    兰雁回:“…………”

    他搓了搓手臂的鸡皮疙瘩,没好气制止道:“停!”

    “从哪儿学的这种腔调?这是你说的话吗?”

    梅无心一秒恢复正常,“上次在楼里听戏,那戏子就是这么唱的啊,好多人看哭,我还很喜欢呢。”

    是的,梅无心现在的新喜好,听戏,或者听说书故事,尤其最喜欢人类情爱,缠绵悱恻那样的。

    尤其喜欢主角被虐的时候,还会跟着哭。

    看完每每都会抱着兰雁回满足地说:“还好我们没有像戏里那样,没有恶婆婆,也没有门第之见,能遇到我,和我成亲,你真是太幸运了。”

    它现在也知道兰雁回是断袖,有龙阳之好,知道这种癖好不被大多数世人接受。

    兰雁回:“……”

    呵呵,是呢,没有门第之见,直接升级到种族之别了。

    也就是遇到他,否则这妖精要打一辈子光棍,谁幸运谁呢?

    他心中这么想,唇边却始终噙着浅浅笑意,眉目温柔。

    半月后,兰雁回带上两个妖精回家,此时正值秋季,算算日子,回到洛阳,还能赶上中秋佳节,正好团圆。

    兰雁回没有给家里去信,因而在府上的下人看到他时,那见一个惊喜,忙不迭跑进府中报喜,“二郎君回来了!二郎君回来了!”

    听着消息赶来的兰夫人看着跟在兰雁回身边的白鹤,一时也失了声,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好好的儿子,在乡下过了几年,竟然开始养宠物了?而且她儿子这宠物还非同寻常,竟是一只看着便仙气飘飘的白鹤?

    再看看儿子这张好多年都没什么明显变化的脸,她一时没忍住,张口便问:“你这是在山里修行去了?”

    兰雁回:“……”

    他无奈一笑,“娘就知道打趣我。”

    他每年都回家,有时还不止一两次,哪有什么变化。

    要说有,也就是旁边这只大白鹤。

    兰夫人看了看鹤延年又问:“鹤肉好吃吗?一只多少银两?”

    鹤延年飞快躲到兰雁回身后,瑟瑟发抖。

    兰雁回:“……”

    他抱起鹤延年,抬脚进门,“这是我儿子,不能吃的。”

    鹤延年抱紧了兰雁回的大腿,平时在家里是最底层的它,终于第一次感受到了做儿子的好处,做儿子可以被人护着,它有一人一妖两个爹,从此妖界人界它都能横着走!

    第一次来兰家,鹤延年和梅无心还是很矜持的,梅无心不用说,一根梅枝谁也不怎么关注,鹤延年却不一样,它作为兰雁回的儿子上门,在家可受欢迎了。

    鹤延年的大嫂生了三个孩子,最小的那个还没办百日宴,大的两个一个已经十岁,一个七岁,都是很活泼好动的性格,见到鹤延年就走不动路,一直凑在鹤延年身边,要和它玩,说是和它玩,实际上是鹤延年陪他们玩。

    还好它有多年陪幼崽玩的经验,不过是两个小孩儿,不在话下。

    也就是不能暴露会说话,否则它能当场忘了自己已经到了洛阳,而不是还在松雪山。

    兰雁回带着梅无心进了自己住的院子,刚进去,他瞧见院子里不知何时栽种了两棵梅树,先是一愣,随后当即心头一跳。

    梅无心不敢置信道:“你、你……”

    它像是被气得说不出话来,半晌才道:“好啊你!我还说你怎么以前都不带我回来呢,原来是在这儿置了另一个家,把别的梅树娶进门,可怜我这糟糠妻竟成了你养在外面的外室!兰雁回,你辜负我!”

    说着,它就要哭出来。

    兰雁回哭笑不得,“什么外室,什么糟糠妻,都说了不要看那些故事,你仔细瞧瞧,这树分明是刚种的,而且它们不是妖精,就是寻常的梅树。”

    也是他这几年写了好些和梅相关的诗,才让家人觉得他喜欢梅花,便给他栽了两棵。

    “我不管,它们就是勾引你的小妖精,有它们没我,有我没它们。”梅无心一改刚刚的怨夫语气,霸道地说。

    兰雁回:“……”好吧,是他忘了,这是个能把笔墨纸砚都当成小妾还要他娶进门的妖精。

    听到儿子要把梅树移走的要求,兰夫人有些失落,“你不喜欢梅花了吗?这是娘特地给你找来的。”

    兰雁回笑道:“不是不喜欢,而是我已经养了一棵梅树了,就不能再养其他梅树,这个啊,叫从一而终。”

    兰夫人:“……”

    她觉得儿子那些奇奇怪怪的毛病又犯了,和一棵树说什么从一而终?

    然而这句兰夫人看似玩笑的话,兰雁回却当真认真地执行了一辈子。

    兰雁回这一生,也只养了一棵梅树,一只白鹤,在这些年间,他慢慢将那九十九首诗写完,编辑成诗集,以梅兰先生为名,流传了出去。

    在书的扉页里,有两句话:以诗为聘,共结连理,余生漫漫,终不负矣。

    兰雁回曾经让梅无心也给他写一首诗,让这九十九变成一百,然而梅无心虽识了字,要它写诗还是太过为难,最后干脆道:“我就是不会,你非要我写,那我只能写我喜欢你。”

    这么多年,还是那般直白又无赖。

    兰雁回笑,行吧,喜欢他就喜欢他。

    “那你再说几句,我爱听。”

    梅无心将他抱上树紧紧圈起,把那句喜欢你,从日暮说到黎明。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很想写到兰兰去世,但是我忍住了,大家不用脑补人妖年岁不平等,兰兰去世的时候,梅先生也会和他一起睡下去。

    下个故事简介:

    穿越不可怕,可怕的是穿到乱世。

    穿到乱世不可怕,可怕的是穿成了末帝,叛军已经杀进了皇宫,名正言顺占领天下。

    穿成了末帝不可怕,可怕的是面前还有个身体原主的鬼魂。

    面对这样的穿越大礼包,明雾没有第一时间狗带,绝对是千千万万的现代同胞们保佑。

    现在的问题是,怎么将眼前这个鬼送走,他真的承受不来灵异剧场啊!

    明雾谄媚地问这位鬼魂大兄弟:“哥,您还有啥心愿吗?”

    鬼:“我?”

    他想了想:“抱歉,我忘了。”

    明雾:“……”

    【我有一个愿望,看河清海晏,看天下太平。】

    鬼攻人受

    ——

    第116章 青史何名1

    陈朝末年,大将军周衍率叛军攻入皇宫,血洗皇宫,列兵称帝。

    从此改换日月,再无陈朝之名。

    经过几日几夜的厮杀,京城尸横遍野,新帝未免百姓因为腐尸遭受瘟疫,甘愿冒天下之大不韪,将京城所有尸体都送到乱葬岗进行焚烧。

    百姓感激涕零,再传新帝仁善、悯爱百姓之名。

    当日,乱葬岗便生了大火,将尸山焚烧殆尽。

    “咳咳……咳……”明雾刚刚醒来,便被浓烟呛得接连咳嗽,喘不过气。

    周身仿佛被丢进了火海岩浆,滚烫无比。

    他试图睁开眼,却先被浓烟熏得根本睁不开眼。

    身处绝境,人类的求生本能让明雾拼命挣扎。

    双手在四周摸索,却只摸到了一些僵硬的肉|体,黑暗中,他也分辨不清那是什么,却本能感觉恶心。

    忍住想要作呕的欲望,明雾拼命朝烟小的方向爬。

    不知道过了多久,明雾只觉得自己手脚都快断掉,浑身如同绑着巨石,沉重无比,身后的大火和浓烟却越来越近。

    明雾心中惊惧恐慌,他都还没睁开眼看看这是什么地方,便要丧命于此?

    明明之前他还在课堂上睡觉,怎么突然来了这个地方?莫不是做梦或者有人恶作剧?

    无论心中如何想法,明雾动作仍不敢放松半分,许是被逼到极致,他潜力爆发,拼着最后一股气力向前冲,却未瞧见前方是一面陡坡,脚下一滑,滚了下去,许久,才终于摔在一处浅滩里。

    陡坡上尽是石子沙砾,明雾摔得浑浑噩噩,头晕耳鸣,浑身被划伤,仿佛被车轮碾过,刺痛不已。

    有水,明雾心中略略松了口气。

    他挣扎着要从浅滩中坐起来,却是连半分也未动弹,气力耗尽,便晕了过去。

    寒月素影,啼啸渐远。

    深夜,明雾是被冷醒的。

    迷迷糊糊间,他发现自己竟还在浅滩里,有些失望,又松了口气。

    他侧头喝了几口水,这才借着休息养来的气力挣扎着起身,走到一旁的草地上坐下。

    然而出了浅滩,湿淋淋的浑身被谷中夜风一吹,顿时仿佛身处冰天雪地,将他冻醒。

    明雾努力睁开眼,便见自己身处一处山谷,四面都是陡峭的崖壁,黑夜之中,竟望不到尽处。

    来不及想自己为何在这儿,他脑子里拼命翻找着钻木取火的知识,即便觉得自己没那本事,但在枯坐等死和努力钻木取火之间,他还是选择了后者。

    他将面前的枯叶杂草搂成一堆,又找了个干木棍,拼命开始搓。

    他也不知道自己搓了多久,只知道自己两只手都搓出了水泡,看得出,这双手的主人必定是养尊处优,没吃过苦。

    他也是想转移注意力,才一边搓木棍,一边想事。

    虽然还没确定,但他已经有强烈的预感,自己是穿越了。

    毕竟穿越这种剧情,在现代各种文学作品中早已经司空见惯,他并不惊讶。

    目前最要紧的,是如何在这种天坑开局中活下去。

    不活着,其他都是白说。

    明雾依靠着胡思乱想短暂忽略搓木棍带来的疼痛,待隐约嗅到一丝烟味,明雾心头一喜,手中的动作加快,待看到有微弱星火时,他小心将星火吹亮,火苗在这黑夜中,亮得仿佛太阳。

    有了火,明雾想脱掉身上的湿衣裳,之前他一直没有时间注意自己的情况,此时一看,才发现自己穿着一身蓝色素袍,是古人装扮,只是这衣服……他觉着有些奇怪,不像是书生的锦袍长衫,反而有些像某些古装剧中宫里小太监的衣服。

    他该不会真是太监吧?!

    明雾当即摸了摸,心头一松,还好还好,还在。

    他脱掉衣服解决了一下生理问题,赤着身体将衣服在水里涮了涮,拧干水,转身准备拿去烘干。

    然而这刚一转身,明雾下意识抬头,下一刻,他的双眼猛地瞪大,手中的衣服落在地上,时间仿佛停滞一瞬,时间凝滞一瞬,山谷中响起了一道惊天地泣鬼神的惊恐喊声:“鬼啊——!!!”

    只见眼前站着一道透明魂体,夜色漆漆,林风呼啸,寒月照在对方素白的脸上,便是昳丽惊世的容颜,此时也只能让人觉得阴森可怖,宛如厉鬼索命。

    唯有那一身和明雾手中别无二致的蓝色太监服,和对方气质格格不入,也真是因此,明雾方才一直没注意到。

    叫声引来了山林野兽,虎啸狼号齐齐响起。

    鬼魂不得不提醒道:“若是想今夜葬身野兽腹中,便继续嚎吧。”

    明雾浑身一软,坐在地上,他眼中惊惧不已,额头冒着冷汗,胸口大喘着气,撑着地的手无意识在颤抖,明明很怕眼前这个鬼魂,却又忍不住时不时便瞧他一眼。

    他往自己脸上拍了两捧水,强行让自己冷静下来。

    他觉得这不能怪他,任谁在这样月黑风高的深夜,又在远近无人的荒郊野岭碰到鬼,都会像他一样被吓得尖叫。

    他以为自己只是拿的穿越剧本,谁知道其中竟然还有灵异元素……明雾心梗,老天爷就这样看不过他,给他这么多debuff想要他死吗?

    这样一想,明雾心中也不知哪儿来的一股气,这么想要他死?他偏不死!

    稍稍冷静后,冷风刮过,明雾顿觉不对,低头一看……

    慌忙将地上的湿衣服捡起来,勉强遮挡住身体重点部位,他抿了抿唇,咬了咬牙,视线扫向一直看着他的鬼魂,这回竟没避开。

    “可看够了?”他声音微沉。

    鬼魂点了点头。

    明雾:“……”他竟真的在看?!

    心中羞恼更甚,连忙搭起架子,将衣服晾在上面,用衣服将自己与那鬼魂隔开。

    “你……你是什么人?什么时候在的?”冷静下来后,明雾头脑清醒,疑惑和警惕在心中愈演愈烈。

    “我?我一直在。”鬼魂微微皱眉,似乎比他还茫然,不知自己为何在此,反正就是在了。

    明雾见他能交流,也不像是神志不清,会暴起伤人的模样,心中悄悄松口气。

    能交流就好,能交流,应当也能讲道理,明雾思忖片刻,对鬼魂瞄了又瞄,片刻后,才笑容讨好道:“鬼仙大人,小的并非有意打扰您安息,今日实在是意外,如果有冒犯之处,还望看在我不知情的份儿上,原谅一二?”

    别说是喊大人,只要他能走,便是要他叫爹也无妨。

    现代人,谁还没几个爹呢?

    谁知那鬼魂不为所动,不过是淡淡扫了他一眼,轻飘飘两个字,“谄媚。”

    明雾笑容一僵。

    “鬼仙大人,无故打扰到您,是小的之过,本就该道歉,并非谄媚讨好,不知您喜欢什么样的供奉?小的想向您赔礼道歉。”

    鬼魂:“你连一条底裤都没有,拿什么来供奉?”

    鬼魂其实觉得自己并非需要供奉,并无原因,直觉而已。

    明雾:“……”

    骂人不揭短,对方分明没有骂他,甚至还如此通情达理,知道他什么都没有,可明雾半点也不领情。

    他侧过身专注烤火烘衣服,不理鬼了。

    鬼魂将他的反应看在眼里,遇事冷静,积极求生,有才能,又聪颖,受惊过度,也能迅速冷静下来后,并察言观色,调整状态,明明畏惧,却又能轻易被怒气取代,见自己不好说话,便不再纠缠,如此能屈能伸,倒是罕见。

    鬼魂眉心再次微微蹙起,为何短短片刻,他脑海中便能自然而然想到这些?

    他觉得明雾会察言观色,其实他自己更是炉火纯青。一人一鬼便这样隔着衣服,互不理睬,却又没有一刻放下对对方的关注。

    有一个鬼在,明雾根本不敢睡,他穿上七成干的衣服,这才稍稍放心。

    余光瞟见天边渐渐染了一抹橘色,心中暗自惊喜。

    天快亮了,鬼魂都是见不得太阳的,说不定等到太阳升起,这个鬼便消失了。

    怀揣着这样的想法,明雾期待着黎明,神采奕奕,毫无睡意。

    然而,当天边泛起鱼肚白,鬼魂不为所动,天边射来第一道光线,鬼魂淡定从容,明艳的太阳升到天空,鬼魂……鬼魂认真地看着他,“你似乎有些眼熟。”

    谁跟你眼熟!我是人,你是鬼,人鬼殊途不知道吗?!

    可是既然人鬼殊途,那为何你竟然和我一般,好端端站在阳光下?不合天理!

    明雾心中憋闷,趴在浅滩边洗脸,说起来,从来后,他还没瞧过自己的脸呢,虽然已经多半确定自己是穿越,必然不是自己原来的身体,原来的脸,但若是这张脸太有碍观瞻,他也好早些做好心理准备,争取早日接受。

    朝阳升起,浅水清澈,洗过之后,轻易照映出了他清晰的面容,只一眼,明雾便被惊得坐在地上。

    并非是因为水中的容貌丑得惊世骇俗,相反,这是一张足以迷惑众生的脸,便是粗糙的衣物,狼狈的装扮,也并未损耗它仿佛与生俱来的雍容贵气。

    可这张脸,这张脸……分明和那鬼魂一模一样!

    鬼魂这时也发现了,他走上前,明媚的朝阳也并未给他眉眼带来些许暖色,依旧是那样冷淡,带着一股睥睨天下的漫不经心,却说着让明雾哑口无言的话。

    “你抢了我的身体。”

    碰瓷!这绝对是碰瓷!

    明雾心中叫冤,也不想率先输了阵,僵硬地梗着脖子道:“阁下休要胡说,分明是强买强卖,我从未抢你的身体,是它主动送上门。”

    鬼魂微微挑眉,明明表情并未有明显变化,明雾却莫名觉得对方似乎笑了一下。

    “一时口误,是你用了我的身体。”

    他淡淡扫向明雾,闲闲掀了掀唇,慢条斯理问:“我的身体,好用吗?”

    作者有话要说:

    鬼魂是攻,简介在上一章作话和文案。

    ——

    第117章 青史何名2

    山风潋滟,清溪缱绻,却不及那一抹赤色朝阳落在他眉眼。

    朝阳灼灼,明艳妩媚,落在鬼魂身上,竟没遮住他半分光辉,也不知他是如何长的,同样的样貌,可作为人的明雾,却远不如作为鬼的他来得风华万千。

    鬼魂款步而来,一步一步,缓缓走到明雾对面。

    一人一鬼,一坐一立,目光对视间,俱是无言。

    明雾摸着屁股底下的石头,只觉得自己的心也像这颗石头一样透心凉。

    或许明雾应当庆幸,鬼魂实在不像是被人夺走了身体的模样,他看向明雾的眼中并无怨恨,也无贪婪,有的不过是好奇和打量。

    他仿佛在看一件有意思的玩具,甚至还下意识伸手去触碰,却扑了个空,他的手无法触碰到明雾。

    明雾顿时有了对方是个鬼的真实感,见到鬼碰不到自己,心头一定,方才的惊慌顿时散去大半。

    还好还好,虽然世上真的有鬼存在,这鬼竟然还不怕太阳,但他碰不到自己!

    明雾见鬼魂模样和人别无二致,心中便无法将对方与传说小说中的那些厉鬼联系在一起,左右对方也碰不到他,不如就将对方当做身处在另一层空间的人看待。

    这么一想,心中惧意尽消,取之代之的便是好奇与心虚。

    毕竟自己可是占用了对方的身体,若是没有自己,对方或许还不会死。

    鬼魂看着明雾,明雾也看着他,半晌,明雾才感叹道:“你真好看。”

    方才他还能诌几句半古不古的鬼话,这会儿放松下来,便卸了心神,随意又真实。

    虽然方才已经在水中见过自己如今也是顶着这样一张脸,可明雾到底做了快二十年的现代人,用了自己的脸二十年,并不习惯另一个面容。

    鬼魂见他眼中只有羡慕和欣赏,并无不堪,眉梢微挑,“不怕我了?”

    明雾洗了手,拍拍屁股重新站起来,看了看他才道:“怕你做什么?”

    鬼魂很想问问他可还记得昨夜吓得一夜不敢睡的人是谁。

    似是看出他所想,明雾狡黠笑道:“我家乡有句老话,不拜无用的神佛。”

    “想要人信仰崇拜,得有用才行。”

    “想要人惧怕,也要有可怕之处才行。”

    换言之,如今鬼魂碰不到他,伤不到他,他又为何要怕呢?

    鬼魂微微垂眸,低声轻笑,“倒是有理。”

    手中没有能威胁到对方的东西,自然无法令人畏惧。

    这种感觉真是该死的糟糕,又该死的熟悉,熟悉到鬼魂已经习以为常,心中连半分波动和不悦也无。

    见他这样都不生气,明雾心中更为放松,害怕消失了,其他情绪便占据主导。

    想着自己如今还用着对方的身体,明雾便不得不挤出一个笑脸,“大人,占用你的身体,我很抱歉,若是可以,我也愿意把身体还给你,可……你也看到了,这实在不是我能掌控的,我也有心无力。”

    他思索片刻,“不如,你告诉我你有什么未了的心愿,我帮你完成?”

    传说鬼魂徘徊不去,是因为心愿未了,他帮对方完成心愿,对方应当就会去投胎或者消失了吧?

    明雾如此想着,然而片刻以后,却只见那冥思苦想许久没鬼魂皱着眉摇了摇头,“抱歉,我忘了。”

    嘴上说着抱歉,态度却毫无抱歉的意思,反而好整以暇地看着明雾,似乎好奇他接下来的应对。

    明雾心梗,勉强扯了扯唇角,却不想再和这个鬼说话。

    他以为这鬼在糊弄他,殊不知,鬼魂确实什么都不记得了,连自己的名字都忘得一干二净。

    但他隐约记得,自己似乎,确实有个心愿来着,只是忘得太干净,这心愿具体为何,已经记不得了。

    “倒也不必如此麻烦。”鬼魂闲闲看他,语气悠悠道,“阁下态度真诚不似作伪,你说愿意将身体还给我,我自是信的。”

    “想来定是苦于无措,阁下才无法将身体归还。”他十分体贴道。

    明雾连连点头,就是这样,若是有办法,他早便将这身体还了,他也还是更习惯自己原来的容貌,虽比不上这具身体,却也独一无二,是属于他的。

    “这个好办。”鬼魂淡淡看向他,神色淡定道,“你无法归还,不过是因为你在我死后,趁虚而入,占据了身躯,若想归还,别的也不必做,那便再死一回吧。”

    明雾:“……?”

    “你面前便是溪流,只要面朝水中,不出半个时辰便能使魂魄脱离肉身。”鬼魂还好心指点他去死的办法,实力讲述如何从物理意义上让魂魄离体。

    明雾逐渐面无表情。

    鬼魂轻飘飘地将要明雾去死这话挂在嘴边,看向明雾的目光中甚至带着些许看好戏似的期待。

    “怎么,你不愿吗?”鬼魂似是从明雾的沉默中明白了什么,好奇问。

    废话,谁愿意去死!

    “可是方才,你可并非这般说的。”鬼魂微垂眼睫,神情举止间皆透着一丝无辜,仿佛在提醒明雾,愿意将身体还给他这种话,可是明雾亲口说的。

    明雾扯了扯唇角,皮笑肉不笑道:“那是大人记错了,本人自私自利、无利不起早、从不将道德伦理放心上,那般深明大义,大公无私的话,绝不是我能说出来的。”

    他甩了甩袖子,装模作样地表示出他只要没有道德,就绝不会被道德绑架的决心。

    什么愧疚,什么不想占据对方身体,都见鬼去吧。

    他就是用了,就是占了,这鬼若是有能耐,今日便杀了他,他也认了,杀不了,那就是他命不该绝,这具身体为他所用,也是天意如此。

    鬼魂定定看了明雾半晌,面上却并没有恼羞成怒,也没有怒不可遏,反而眼底的兴味更浓,抿唇一笑道:“有趣。”

    “天下间卑鄙下作、厚颜无耻之人不计其数,如你这般直白又坦然的,倒是少见。”没有记忆,但许多常识和潜意识还在,他想,即便自己没有失忆,也一定会对明雾感兴趣。

    明雾看着他微微皱眉,语气疑惑,“你似乎看起来越来越红?”

    他原本以为那是朝阳的映照,可渐渐却觉得不对,那鬼魂给他一种浑身都裹了一层火焰,仿佛正在燃烧的感觉。

    鬼魂神色淡定,仿佛自己不过是说了句再寻常不过的话:“我是鬼,身处阳光下,自然会被阳光灼烧。”

    那你还不躲?!

    “你疯了?!”明雾心头一紧,再看那鬼魂,只觉得对方身上那层赤红,当真变成了熊熊燃烧的火焰,仅仅远远看着,便从身体疼到了灵魂。

    而那鬼魂竟然在这样的灼烧中和他你来我往,插科打诨?

    明雾都不知道,应当叫对方一句疯子,还是叫他傻子。

    他连忙看向四周,目光落在某处,那里生着一棵棕树,明雾快步跑上前,折了几扇棕树叶,这玩意儿有韧性,掰断它费了他不少功夫,本就没好的手掌又被尖锐刺手的枝条弄得雪上加霜。

    鬼魂站在原地,静静望着明雾的方向。

    他看着明雾匆匆忙忙帮他找能遮挡阳光的东西,看着明雾为此双手磨伤,看着他着急走来,将棕树叶挡在自己头顶。

    明雾庆幸自己如今用的是这鬼的身体,若是他自己的身体,此时要给这鬼遮阳,怕是还要累上几分。

    “你不知道怕,不知道痛吗?”明雾瞪着他。

    鬼魂仿佛没听到他的质问,他只是定定看了明雾片刻,即便是同样的容貌,他也能敏锐分辨出对方与自己的区别。

    都说人鬼殊途,自己才刚让这人去死,这人非但没想消灭他,甚至还想救他。

    他勾了勾唇,“有意思。”

    明雾……明雾发誓,若非是人类也碰不到鬼,他非要将这鬼揍趴下喊爸爸,他没被淹死,却快要被气死了!

    *

    三日后

    平安镇上,一个身形单薄,面带病容,脸色发黄的青年走在街上,他穿着一身不合身的麻布衣衫,走在街上倒也不显得突兀,毕竟街上到处都是难民一般的百姓。

    一路走来,就没见着身上没有补丁的。

    唯有这青|天|白|日,艳阳高照,青年却撑了一把大黑伞,在这街上尤为明显,叫人多看几眼。

    众人也只当他是体弱多病,不便见风和太阳,天下动荡的年间,也无人为了这一星半点的好奇心和陌生人搭话。

    青年走进茶寮,找了处阴凉不见阳光直射的位置坐下,“掌柜,来一壶茶,一盘点心。”

    青年收起黑伞,露出全貌,原是明雾给自己化了个妆,如今的他,和原来的模样只有三分相似。

    鬼魂跟着在位置上坐下,在场所有人却都未瞧见他的存在,他们看不见他。

    这是他们出了山谷之后发现的,似乎因为明雾占据了鬼魂的身体,于是才能瞧见鬼魂。

    知道这一点后,明雾心里简直日了狗了,强买强卖一具身体不算,他竟然还强行买一送一!

    且这鬼还和他绑定,他走到哪儿,这鬼便会跟到哪儿,想甩都甩不掉。

    可明雾一点也不希望自己身边跟着个鬼,鬼魂倒是无所谓,他如今对明雾有些兴趣,跟着对方也无妨,可明雾显然不这样想。

    于是,一人一鬼约定,明雾帮鬼魂找回记忆和过去,完成他被遗忘的心愿,希望鬼魂心愿完成后能解开束缚,自行离开。

    这也是没办法中的办法。

    “听说了吗?三日后新皇就要举办登基大典,从此以后,就是新朝,再无陈朝了。”

    “呸!可别提什么陈朝了,他们哪里配和新皇比?”

    “听说陈朝的皇室中人都被杀得差不多了,连皇帝老儿都没放过,简直大快人心!真想看看那些人的心是不是黑的。”

    “我听一个搬尸体的亲戚说,陈厉帝的尸体直接被扔去了乱葬岗,和其他尸体一起,都被烧成灰了,尸骨无存啊!”

    “该!”

    众人又齐齐喝上一杯酒,神色快意。

    “敢问……几位大哥口中的陈厉帝是……?”一道年轻的声音弱弱响起,语气似是有些不敢置信。

    几个汉子扭头看去,却见是个生病的年轻人,似是情绪激动,又接连咳了几声。

    “这位兄弟还不知道吧?陈厉帝是那些官老爷给陈朝末帝的谥号,等那家伙下了地狱,看他怎么和列祖列宗交代!”

    陈厉帝怎么和列祖列宗交代明雾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他就想知道,众人口中的那个陈厉帝,是不是历史上那个荒淫无道,穷奢极欲,嗜杀成性的陈厉帝?

    如果如今是陈周交替时期,那穿着太监服,从乱葬岗爬出来,身体却并非是真太监的这具身体,原来又应当是什么人?

    明雾历史虽然学得一般,却也多少知道一些大家都知道的事,比如陈朝皇室在陈朝覆灭后并没有什么好结局,里面但凡是个能喘气的,都被这位新皇杀了。

    明雾麻木地看向鬼魂。

    后者挑眉一笑,“怎么了?”

    他似乎很喜欢看明雾混乱的模样,此时便好整以暇问:“明兄如今可是觉得我是麻烦了?”

    明雾面无表情压低了声音道:“别叫我哥,我不是你哥!”

    他心乱如麻,看了眼四周,小心沉声道:“还有,如果你是陈朝皇室后裔,心愿是复国或者报仇,我就……”

    鬼魂优雅地拂了拂袖,单手支着下巴问:“明兄可是要助我一臂之力?”

    明雾:“我就助你去太阳底下烧得灰飞烟灭。”

    “走得干干净净,不带走一丝魂魄。”

    鬼魂:“……”

    第118章 青史何名3

    简陋茶寮,陈茶残酒,耳边时不时传来胆大的走商的高谈阔论,鬼魂脑海中不时回想着方才听来的信息。

    他没有否认明雾的猜测,除却自己的怪异之处,还有便是方才听到陈朝皇室时,心中传来的那股熟悉感。

    他确实与陈朝皇室有关,他想。

    而作为陈朝皇室,还是个极有可能想尽办法死里逃生的陈朝皇室,虽然这死里逃生的机会被别人占了便宜,最终的心愿,多半是为了复国,或者复仇,明雾的猜测合情合理。

    所以明雾会做何选择?

    鬼魂刚这么想,明雾便又给了他个意料之外,却又情理之中的反应。

    他唇角微勾,“明兄这番话,当真令人伤心。”

    明雾面无表情道:“你若是不笑,我还能假装你说的真心话。”

    鬼魂笑容不变,“无论我是否在笑,明兄不是都能分辨出来?”

    说罢,他也起身,看了看天色,“时候不早了,再不走,凭你的脚程,今日天黑之前,怕是到不了京城。”

    “届时明兄可莫怨我,因为我而误了时辰。”

    鬼魂这样说,也是有先例,他们之前流落的山谷本就艰险,不好出去,偏明雾还要为鬼魂遮阳,原本一个时辰的路,生生走了一个半时辰,出去时夜幕来临,他们却还未找到落脚处,不得不又在野外对付一晚。

    那时明雾便说过这般话。

    明雾付了铜板,起身撑伞,嘴上却未认输,“本就如此。”

    却也没有多说,毕竟自己这会儿正用着人家的身体,花着人家的银钱。

    明雾可以不要脸,但一般情况下,他还是要维护一下的。

    一人一鬼到了京城。

    前些日子京城动乱,百姓纷纷逃离,如今已经尘埃落定,原来逃走的百姓便又回来,借着这个机会,明雾混在这群人中竟也没被怀疑。

    只是既猜测鬼魂生前是陈朝皇室,明雾生怕这具身体被认出,于是又做了更深的伪装。

    从瘦弱书生变成了中年汉子。

    原本他还想女装,衣服都买了,却又想到在古代乱世,女子的安全基本得不到保障,便又作罢。

    回想起鬼魂见到自己买女装时宛如被雷劈到的模样,明雾又将那衣服留了下来,不为什么,就为将来若是有机会,定要让鬼魂看一看,这具身体女装起来又是如何风华绝代。

    京城人多眼杂,未免被人发现端倪,明雾假装家资窘迫,选了一处鱼龙混杂,谁都不会多管闲事的地方住。

    家资窘迫倒也并非胡言,从乱葬岗逃出来,这具身体身上也总共只找到几两碎银,乱世银两不值钱,鬼魂不需要吃喝,他这具身体却不行,也不知剩下的银两还能用多久。

    明雾心中忧虑,鬼魂却始终淡定,“此事简单,京城好些勋贵世家被杀,家中财物被洗劫一空,却也难免有漏网之鱼,今晚不如趁着夜色去寻宝,定能有所收获。”

    说完发现明雾看着他的目光有些复杂。

    “为何你这么熟练?莫非你过去也做过类似之事?”

    鬼魂:“……我好心帮明兄解围,明兄却误会我至此,也罢,怎么我就是陈朝皇室后裔呢,果真骨子里边带着他们的贪婪和不堪吧。”

    他声音低沉,语气难过之余还带着些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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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雾:“……”

    虽然知道他在演,但还是无法不动容。

    他心虚地轻咳两声,“是我不好,这样的话我再不说了,你也别随时随地将贬损自己的话挂在嘴边,如今你我虽是不得不暂时绑定合作,我却觉得你人不坏,拿你当半个朋友。”

    不坏……鬼魂笑了,虽然没有记忆,但自己还是多少了解自己的,即便不知道自己从前做过何事,却也知道,他和不坏两个字便不沾边。

    “若是我当真就是你口中那等祸国殃民的蛀虫呢?明兄可还待我如初?”

    明雾不上当,休想套路他,“未来之事谁能说的清,我只能保证此时是真心认你为友。”

    鬼魂不置可否,他倒是想看看,等对方得知自己真面目时,会是何反应。

    失去记忆的鬼魂,不记得什么过往和使命,也不记得包袱和愿望,他甚至对寻找自己的过去的意愿也并不强烈。

    还不如对眼前这个占据了他身体的人有兴趣。

    这几日,他已经从对方口中听到了不少细思极恐的话,对明雾的好奇,远超于自己。

    “相识数日,还不知明兄原是何人,来自何处,可有心愿未了?”

    他是死了,明雾却以魂魄之身进入他的身体,说明对方原来于是也是死了,他们本该是一样的人。

    明雾看着他眨了眨眼睛,忽而勾唇,“你想套我的话?”

    鬼魂微微一笑,“明兄明鉴。”

    他能想到的,明雾未必想不到,他们本就处境相似,鬼魂复活无望,而他想要从这里回到现代也毫无头绪,二人皆是身处绝境,无法尝愿之人。

    若说还有人能信任,他们也只能信任彼此。

    “我的来历本不好多说,不过,告诉你也无妨。”这回换明雾执棋在手,他便也笑道,“不过嘛,我都尚且不知道你的过往,平白告诉你,岂不是亏本买卖?”

    鬼魂见他眉眼上扬,略显得意的小表情,也等着他的后续。

    却见明雾故作思忖后道:“不如这样,我们先给你找回忆,找回一点,我也告诉你一点,谁也不吃亏,如何?”

    鬼魂此时对自己的过去有些好奇了。

    入夜,一道身影悄然隐没在夜色中,他小心翼翼来到一处院墙外,借着一棵梨树,成功翻墙进去,没有惊动任何人。

    他刚站起来,对上早就等在那里的虚影,心中翻了个白眼。

    怎么当鬼的就不是自己呢?做个人不仅要乔装改扮东躲西藏,还要吃喝拉撒花银两,如今进个院子还要翻墙,那鬼魂却只要光明正大地走进去,如入无人之地。

    “这是前朝一位王爷的王府,全府总共十三进。”鬼魂提前做了准备。

    明雾:“……”

    “这么大的院子,你想让我一晚上还没摸进后院吗?”

    就不该盲目相信鬼!

    鬼魂却脚步未停,径直向某个方向走去,“随我来。”

    明雾站了两秒,最终还是选择跟上去。

    “这么大的王府,一定很重要吧?会不会有人看管把守?或者和我们一样来深夜寻宝的人?”一路上明雾絮絮叨叨,看得出他是第一次做这种偷鸡摸狗的事,还很紧张,一直在犹豫。

    应当是生活在一个法度未曾废弛,社会长久和平的年代。

    鬼魂不着痕迹收起自己的观察和猜想。

    “新朝初立,朝廷事务繁忙,暂时腾不出人手整理这些前朝遗留,如你这般的人或许有,但他们未必敢来,毕竟这是前朝皇室的府邸,若是不小心被抓,或是拿了前朝皇室的东西出去,被当成前朝后裔处死,得不偿失。”鬼魂淡淡解释道,与明雾不同,即便失去记忆,他对这个社会的了解也远超于明雾。

    明雾听得连连点头,心中信服,却又隐隐觉得哪里不对,仔细想了想,他奇怪问:“怎么就是如我这般?你把自己放在哪里?”

    明明是一起干坏事,怎么就说他不说自己?

    鬼魂抿唇扯出一个笑容,“我不是人。”

    明雾:“……”

    看出来了,你确实很狗。

    见明雾气势汹汹地在库房院子里翻来找去,鬼魂微微一笑。

    和这人相处,比他想的还要有意思。

    明雾仔仔细细找财物,鬼魂转而到了书房。

    王府被抄,府中洗劫一空,书房也不例外,所有书画珍品孤本都被抢光,只剩下满屋狼藉和一些不值钱的书本。

    鬼魂走进屋里,仔细瞧着,终于在这堆狼藉中发现了一些感兴趣的东西。

    几本奏折。

    他蹲下身,下意识想要捡起来看一眼,却又想到自己根本碰不到这些东西,便想抬头喊人。

    “明兄……”

    话音刚落,手指便触碰到了奏折。

    “怎么了?”明雾的询问声远远传来。

    鬼魂沉默一瞬,才道:“无事。”

    将心中的疑惑放在一边,他淡定拿起奏折开始翻看。

    是本很寻常的请安奏折。

    听说陈厉帝喜欢听下面阿谀奉承,这封奏折让这传闻可信了几分,只见上面全是花团锦绣,见不到半句真话。

    鬼魂正想丢开时,终于看到了最后,在这封奏折结尾,除了这位王爷的请安外,还有一个朱笔红字。

    “阅”字铁画银钩,锋芒毕露,单单看字便能想到对方张扬肆意、不可一世的模样。

    鬼魂看见它的第一眼,一种发自内心的直觉便告诉他,这是自己的字。

    能在奏折上写朱批,却又不是太监,不是辅政重臣,而是皇室中人,那还能是何人?

    答案已经呼之欲出。

    鬼魂站在原地。

    “在看什么?”收获颇丰的明雾走了过来,见到鬼魂手中拿着奏折,震惊道,“你、你可以碰到东西了?!”

    见到鬼魂可以碰到东西,明雾一时不敢靠近,也不知是怕鬼,还是怕这鬼会记着之前的仇收拾他,心中已经开始琢磨着说什么软话。

    “明兄可知道,陈朝那位陈厉帝姓甚名谁?”鬼魂平静问道。

    “怎么问这个?难道你还觉得自己是他不成?”明雾闻言轻笑,一副丝毫不信的模样。

    鬼魂疑惑歪头:“明兄觉得不可能?”

    明雾怜爱地看着他,“不是我小看你,传闻中,陈厉帝此人性情残暴,阴晴不定,骄奢淫逸,死在他手中的人数不胜数,原因也各有各的荒唐,离谱的甚至有人因为衣服不顺他的眼而被他扒光了衣服丢出宫,被马踩踏而死,你看看他,再看看你自己,觉得像吗?”

    虽然鬼魂性格也不怎么样,但明雾时常和他对着干,也没见他真生气,怎么可能是历史上那个著名昏君?

    鬼魂:“所以他姓甚名谁?”

    明雾见他不死心,也并不在意,随意道:“陈朝皇室复姓东离,陈厉帝东离忧。”

    东离忧……

    “我儿天资聪颖,望将来能为陛下效力,将我们这一支发扬光大,为君分忧,便叫东离忧吧。”

    画面一闪而过,一些关于名字和身份都记忆回到脑中,刹那间,光华流转,鬼魂……哦不,东离忧身上的蓝色太监服瞬间变成了一套白底金纹的龙袍,旒冕加身,帝王威仪尽显。

    他微微一笑,唇角微勾,看向怔愣在原地的明雾。

    “看来是我让明兄失望了,远不如你所知历史中的陈厉帝,失敬,失敬。”

    第119章 青史何名4

    眨眼间,灰扑扑的太监服便成了华贵的龙袍和代表身份的帝王冕冠,东离忧一身未曾被遮掩的风仪气度让这身装扮显得那样自然和谐,仿佛理当如此。

    东离忧却并未看一眼自身的装扮,反而目光落在怔愣在原地,再没敢靠近的明雾身上。

    他眸色微深,唇边笑意不减,说出的话明明也温和有礼,却平白给人一股阴冷感,仿佛要冷到人骨子里。

    莫非是以为他鬼魂的身份,天然便带着几分阴森?

    “明兄可是怕了?”

    明雾回过神,目光仍旧落在东离忧身上,半晌,他才摇摇头道:“可怕?”

    “为何可怕?”

    明雾目光与东离忧对视,目光一眨不眨,竟无半分退缩之意。

    东离忧不说话,只是这么似笑非笑看着他。

    明雾也笑了一下,“这几日里,我认识的阁下是个怎样的人,不说和那个陈厉帝一模一样,怎么也是毫不相干。”

    龙袍旒冕一出,便是明雾不愿意相信,也不得不信对方的身份。

    但他心中仍抱着些许期望,对方怎么会是历史上的那个陈厉帝东离忧呢?莫不是被人随意推上去顶锅的末帝?在历史上没怎么留名的那种?

    又或者……史书不实,历史书上写的那些,不过是新朝或者后来者蓄意编造诬陷?隐瞒了真相?

    总之,此事有许多可能,其中最不可能的,便是眼前这个鬼,就是史书上罄竹难书的东离忧。

    明雾觉得不像,也不信。

    东离忧神色未变,只是弯了弯唇,“是吗?原来明兄心中那般信我。”

    说真话还没人信了,东离忧想了想,不想承认自己做人很失败,连个昏君都做不好,那便只能是他此时这模样十分能唬人了。

    “明兄可妨与我说说,东离忧的生平?”东离忧问。

    明雾心知他还是觉得自己就是东离忧,不过,看对方这一身华服冕冠,信一信也是应当。

    “我知道的也不多,都是些大家都知道的东西。”明雾没发现,不知不觉间,自己在东离忧面前已经暴露了许多。

    “传说中,东离忧此人经历颇有些传奇色彩,他原本出身是一个旁支宗室,自小凡事都比别人晚上几分。”

    “那时宦官势大,朝政被阉党世家瓜分,四境不平,天灾人祸接踵而至,刚登基的永平帝突发疾病暴毙,说是暴毙,其实是因为刚上位就想夺权而被阉党杀了,他生前没有子嗣,新皇人选就从宗室里挑,朝中权衡之下,东离忧凭借他的年幼和晚慧脱颖而出,那时,他才六岁。”

    随着明雾的话,缓缓浮现在脑海中的,是一些幼年时的画面。

    他的亲生父亲是个普通宗室,身上只有个低等爵位,原本按他的身份,长大后也和他爹一样,领一份俸禄便罢,谁知世事无常,在新皇驾崩,朝廷相争时,这个“馅饼”会落在他头上。

    就这样,他被迫换了自己的爹娘,成了小皇帝。

    可那时朝政已经被阉党和世家瓜分,谁也不愿意再有人能插上一脚,小皇帝不过是被他们推上去当挡箭牌的傀儡而已。

    东离忧如今也能猜出那些人选自己的原因,只是不知年幼的自己是如何面对那样的局面。

    从一开始的傀儡,到后来任性妄为,嗜杀成性的陈厉帝,也不知其中又有多少故事。

    “那些人会选东离忧,是因为他们觉得东离忧晚慧,三岁才会说话,脑子有问题。”

    “事实证明,他确实脑子有问题,不过和那些人想的可不一样,别人是傻,他是疯。”

    明雾想到什么,笑了一下,“很多人都说,如果当时那些人选的真是个傻子,未来的下场也不会那么惨。”

    东离忧在位时,阉党虽然层出不穷,从未灭绝,但是更新换代的速度却比从前快了无数倍。

    以暴制暴,这是阉党的福报。

    不仅阉党如此,当时世家的争斗也很凶,东离忧之前,朝堂上世家只有最眼熟的几个,东离忧死时,已经有十数个大小家族轮流登场。

    也是因此,天下大乱的速度快了至少十几年。

    东离忧勾唇一笑,“能在史书上留下恶名,而非籍籍无名,死了也无人知晓,已经强过大多数人了。”

    明雾摇摇头,神色微敛,“为了青史留名,便做下那么多恶事,毫无人性。”

    东离忧微微挑眉,“我很好奇,明兄是如何做到对东离忧贬损批判,却又与我交好的?”

    明雾回问:“那不妨先告诉我,你又是如何做到在史书上罄竹难书,却又在现实中这么正常的?”

    “正常?”

    “是。”

    “明兄为何觉得,史书中的我,便是不正常呢?”

    明雾沉默了,不是因为无言以对,而是因为他不知道眼前这鬼是怎么一本正经地说出那句鬼话的,难道是因为他真的是鬼?

    东离忧并未争执,他知道,明雾心中依旧对自己的身份半信半疑,那又如何,左右他并不在乎,既不怕知道,也不怕无名。

    一人一鬼达成目的,便迅速离开了王府,并在东离忧的探路下,顺利回到租住的地方。

    银钱拮据,之前明雾只是租了一间小院,只有一间卧房。

    好歹用着别人的身体和钱财,明雾怎么好意思让东离忧睡院子,因而即便有些不自在,一人一鬼还是睡在一间屋子。

    明雾将自己找到的一些碎银和没有任何标志的珠宝拿出来数了数,“至少在京城数月的花销可以不用愁了。”

    “对于自己的身世和过去,你有什么想法?”他问。

    东离忧诧异挑眉,“我?我能有什么想法?难道不是明兄你想要帮我找回过去吗?”

    明雾:“……”

    “我就是个凡人,你想要我帮你进宫打探那是绝对不可能的,还不如你自个儿进去,反正你是鬼,谁也看不见你。”

    “不必明兄使自己陷入危险境地,只要明兄往东离忧此人身上查便好。”

    明雾皱眉:“你还觉得自己是他呢?”

    东离忧看他,“若我当真是,明兄可会与我绝交?”

    明雾面无表情,“我能不能跟你绝交?你自己不知道吗?”

    东离忧笑,“也是,若是绝交,那就不是人鬼情未了,而是鬼缠身了。”

    明雾:“……”这个鬼故事一点也不好笑。

    “这段时间恐怕要委屈明兄了,要用我这句前朝末帝的身躯,还要与我这前朝末帝共处一室。”东离忧并未掩饰,直言道,“实不相瞒,方才恢复了一点记忆,在下生前名为东离忧。”

    明雾沉默,这回却是心绪复杂。

    “你、当真……?”

    他抿了抿唇,“或许是你曾经是他,但是后来被谁取而代之了?有人像我一样用了你的身体?”他双眼发亮,越想越有可能。

    东离忧颇觉有趣,“明兄宁愿相信我被夺舍,也不信我是东离忧?”

    看来这身皮相的迷惑性比他想的还要大。

    “可惜了,绝无可能。”

    “今日我本不明白为何自己能触碰到那封奏折,此时想来却有所猜测,应当是上面的朱批,朱批乃我亲手所写,奏折便成了与我相关,我便能触碰。”

    “其他事物亦是如此,或可验证。”东离忧说得坦诚。

    明雾看着他良久,“你不怕吗?”

    “怕?”东离忧挑眉。

    明雾点头,“史书上的东离忧可不是什么好人,他是个疯子。”

    东离忧神色不变,“好人也好,恶人也罢,虽然记忆还没完全恢复,但我相信自己,我做的一切都有自己的理由。”

    明雾:“……你真自信。”

    东离忧半点也不谦虚,“见笑了。”

    “……”

    “明日便是新皇登基大典,京城百姓也可以参观,你既觉得自己是东离忧,那我们不妨远远看一看故人,兴许能想起什么来。”明雾说。

    东离忧挑眉:“故人?”

    明雾看他一眼:“是啊,你不知道吗,如今的新皇原本也是武将世家出身,幼年时还曾是陈厉帝的伴读。”

    “不过关系并不好,史书上说陈厉帝因为幼时经历,极讨厌比自己聪明的人,周衍就是因此才被他驱逐出京。”

    东离忧笑了,“后面是否还有对周衍的重重夸奖,对东离忧嫉妒的肯定?”

    明雾微微睁眼,“你怎么猜到的?”

    东离忧倒是不觉得有什么:“我在史书上的作用,大概就是被后人用来对比,夸赞当下有多贤明,踩一捧一,不外如是。”

    明雾:……这位到了现代必定是个精通营销的鬼才。

    翌日,明雾乔装改扮,拿起黑伞正要出门时被东离忧叫住:“今日人多眼杂,不必撑伞,会很显眼。”

    “可是今天太阳很大……”明雾眼中流露出担忧。

    东离忧多看了一眼,这种被关心的感觉有些陌生,却并不讨厌,甚至有些新鲜有趣。

    感觉告诉他,从前只有盼着他死的人,便是有人因为利益而盼着他活,也对他本人或惧或厌。

    “不必担心,不过是一上午,我且能撑住。”

    明雾更不明白了,这到底哪里像那个暴君?

    第120章 青史何名5

    风和日丽,晴空万里。

    今日是钦天监卜算过的好日子,正适合新帝登基,车队从宫中出发,一路走过热闹的街市,才到达祭天所用的太阴山。

    途中所过之处,百姓皆要垂首拜服。

    “在哪儿呢?哪儿呢?你们可瞧见了?陛下长什么模样?”

    “管他什么模样,只要他不是两个鼻子三张嘴,又有啥看的?只盼着别再是以前那个,天天宫门口跟菜市场似的,血都流不干净。”

    “那哪儿能,听说新帝以前做大将军的时候就很仁善宽和,爱护咱们百姓,这做了皇帝,自然也要不一样的。”

    东离忧微微一笑,就从他这些日子听说的新帝形象,可和仁善宽和四个字沾不上边。

    若真是那样的人,又怎么可能起事成功,夺得天下?

    东离忧本以为自己见到新帝登基,即便没了记忆,也会心中愤懑,满心不甘。

    然而当真站在了这里,他心中却是一派平静,甚至隐隐还有些期待,仿佛……仿佛他早有预料,仿佛他已等候多时。

    好在明媚的阳光落在身上将他灼得神魂无时无刻不承受灼烧之苦,这样的痛苦多少分担了他的注意力,才让他没功夫去琢磨自己是否是死后记忆没了,脑子也伤了。

    车架队伍缓缓驶来,明雾为了不太显眼,一边随着大众跪了下来,一边往身边的鬼瞟去。

    四周人头攒动,但许是明雾周身太过阴沉,仍留了些许空隙。

    就在这空隙中,东离忧负手而立,抬头仰望被官兵们阻拦隔绝的车队。

    他神色平静,丝毫看不出自己此时正在承受的痛苦,面对眼前改天换日后的情景,也没有丝毫愤恨和不甘。

    他仿佛就是个局外人,是个看客,旁观着眼前这一幕。

    四海八方的人事物,皆和他无关。

    如此,也说自己是东离忧?

    明雾心中仍是很不信。

    御辇越来越近,东离忧见距离颇远,瞧不太清,便穿过官兵的阻拦,到了宽阔的路中间。

    明雾见到他往车队里走,心中一紧,下意识伸手去抓,却抓了个空。

    这家伙,不会是现在才反应过来自己是东离忧,皇位被新皇这个反贼夺走了,想要冲上去报仇吧?

    方才明雾觉得东离忧不像那个暴君,此时恨不得东离忧更不像一点,至少不要去送死啊!

    东离忧刚走近,坐着皇帝的御辇便到了跟前,他看着那辆华贵的马车缓缓走近,看着车中人的身影越来越清晰,看着车辇中的那道正当盛年的新帝随意转头,往车外瞥来的淡淡一眼。

    垂帘掠过眼前,东离忧能看清那张脸的时间很短很短。

    可即便如此,他仍是看见了。

    年轻的帝王经过战场洗礼,浑身自带一股杀伐冷厉之气,锋利的眉眼皆充满攻击性。

    只是那张面容又能极轻易夺取人的信任,只是看着,仿佛便看到了国泰民安,天下太平。

    东离忧的第一反应是,怪道最后成功的?是他。

    第二反应是,这张脸好生眼熟。

    回想起明雾所说的话,脑海中下意识开始回放起自己从前和这个人的过去。

    不到十岁的小少年正随意坐在案几旁,悠哉悠哉地看着面前两个年龄相仿的小孩儿打架游戏,小孩儿穿着熟悉的太监服,周围还有其他几个穿着锦衣华服的小孩儿时不时撺掇起哄。

    一场比试结束,赢的那人得到打赏。输的那人却是满脸仓皇地被拖下去。

    “今日挑的这两个不过是菜鸡互啄,半点兴致也无。”一个少年说。

    “瞧徐小公子说的,这些人,哪日不是菜鸡互啄,我倒觉得,若是规定他们输的那个被丢去兽园喂大猫,他们谁还敢手下留情。”

    “粗鲁。”有人不屑道,“陛下都不屑看你一眼。”

    “那你倒是说个不粗鲁的?”先前那人不服道。

    那人当真笑着开口,“臣倒是有个主意。”

    “臣素来好奇,那些贱奴没了男人那东西,该如何如厕,今日不如就让咱们瞧瞧,若是输了,那便扒了他的衣服,堵住他如厕的地方,下令不许他如厕,如何?”

    东离忧和画面中的自己一样,只感到了厌烦和嫌弃。

    他是真厌烦眼前这些苍蝇,不想看他们在自己眼前乱飞,却又懒得伸手去打,还会脏了自己。

    可苍蝇若是不打,便可能随时落在身上,恶心死自己。

    纠结了一瞬,还没做出决定,便有一道声音先他暴起。

    “够了!”一个一直伏案看书的少年拍案而起,愤怒地看向周围所有人,当然。也包括东离忧。

    “这里是学堂,你们想发疯,滚到外面发去!”他面色难看,胸口起伏不定,看得出来,已经忍了许久了。

    东离忧觉得有趣。

    他知道这些人名义上是伴读,实际上都是宦官找来陪他玩乐,引导他不务正业的工具。

    只是没想到,其中还有一个异类。

    明明这个少年才是正常人,可在一群异类中,他才是唯一的异类。

    阉党因为东离忧晚慧才选他当皇帝,却不知东离忧非但不是晚慧,反而有着远超常人的聪慧。

    他三岁才说话,不过是因为他不想说话。

    只要他有心,便能从周围的一切汲取知识和力量,这些年来,他将一切都看在眼中,无论是阉党的包藏祸心,私欲贪婪,还是世家争权夺利,野心勃勃,都无所遁形。

    包括眼前这些苍蝇。

    “你喜欢读书?”东离忧看向周衍。

    “学堂本就是该读书的地方,若是不想学,大可以不来。”周衍到底是个少年,本就看不上东离忧,说话自然也不客气。

    “这里是皇宫,是朕的家,你若是不喜欢,大可以不来。”东离忧淡淡说出这句话。

    周衍一张脸当即涨红,被气的,他愤怒地指着东离忧道:“你以为我想来?!谁稀罕来这里!”

    他转身欲走,走了两步又转头愤恨瞪着东离忧。冷笑道:“陛下觉得自己住在这儿,就当真把皇宫当成自己家就?世上可没人在自己家却还要时刻担心自己丢掉性命的!”

    东离忧不以为意,周衍这话说错了,他从未担心自己丢掉性命,不是因为这不可能,而是因为他心知肚明,自己早晚会有那一天。

    迟早会发生的事,担心又有什么意义。

    那日过后,周衍便再不肯进宫,他父亲当时大小是个将军,手下有兵,不去便不去了,宫中甚至派人来送了次礼。

    原来这件事传到以后,便成了他嫉妒周衍聪慧,才将他排挤出去的吗?

    甚至后来明明是周衍亲爹为了儿子不被卷入京城漩涡,才将他送走,也被人说成是他不依不饶,步步紧逼,才让周衍被迫远走?

    若非自己亲身经历,东离忧都要说上一声历史有趣,可因为事关己身,东离忧心中只有淡淡的嫌弃。

    周衍那家伙,也配他嫉妒的吗?

    想想对方小时候那个傻样,总觉得自己被侮辱了。

    出身皇室,做了十多年皇帝,享了十多年富贵,这世上还没人值得东离忧嫉妒。

    事实上,在做伴读那些日子里,东离忧对周衍并不上心,即便后来周衍离开,他也并未将对方放在心上,真正让东离忧看见周衍的,是周衍到了西南,平定乱象,安定民生,还手握重兵,成为一方势力后。

    那时,周衍才在东离忧心中有了姓名。

    东离忧之前猜测过,大周新帝为何对前朝毫不留情,甚至连面子工程都不愿意做,直接要将他们屠尽。

    这会儿他才想起来,原来,自己还杀了周衍亲爹。

    杀父之仇,不共戴天,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就是东离忧有些咋舌,他也没想到,自己从前当真是个狠人,史书竟没有冤枉他。

    他真坏,但他喜欢。

    “陛下。”皇后低声唤道。

    周衍收回视线,微蹙的眉心松开。

    “陛下可是累了?不如闭眼歇息片刻,有臣妾在,必不会误了时辰。”

    周衍摇摇头,“无事,朕不累。”

    他只是不知为何有片刻晃神。

    “今早张统领来禀,并未找到陈厉帝,乱葬岗的火已经烧完,许是那暴君的尸身已经烧成了灰烬,再找不着了。”皇后说着其他事,提提神。

    “……继续找。”

    回到住处,明雾不等东离忧进门就砰的一声把门关上。

    东离忧:“……”

    好吧,他若无其事地穿上进去,“明兄怎么了?可是今日谁招惹了你?或许我可以帮你对对方小惩大诫。”

    明雾瞪他,“你还想去吓人?”

    东离忧歪头,“有何不可?我如今可是鬼。”

    明雾:“……那你吓自己吧,我且瞧着。”

    东离忧:“……”哦,原来招惹他的是自己。

    “今日我可是惹了明兄不快?”他想了想,仍是没想到自己哪里惹对方生气。

    明雾却不提,而是皱眉盯着他,“你瞧见皇帝了,可认识?”

    东离忧点头。

    明雾心中的想法彻底落了空,他抿唇皱眉,纠结地看着东离忧,“你真是东离忧?那可是史书被后来人篡改,将你丑化了?”

    东离忧眨了眨眼睛,他倒是没想到,都这样了,明雾竟仍觉得他是好人。

    对上明雾的视线,他颇觉有趣。

    他无辜地摇摇头道,“没有哦。”

    “我确实杀了皇帝他爹,还流放了他全家呢。”

    明雾:“……”

    东离忧微微一笑,“明兄所知道的史书上的那位暴君,确实是我,惊不惊喜?”

    惊喜你爹!

    明雾死死咬唇,才咽下这句脏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