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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7章呵,邪恶的他6

    刚死里逃生三人听到秦执的话,谁也没吱声儿。

    现在谁还敢质疑秦执?没有人!

    无论在哪里,都是实力为尊。

    几人在饿鬼县夜里逃亡,没有光,只有冰冷黑暗里那群腐臭嘶鸣的饿鬼,它们在后面穷追不舍。

    路上不见任何生机,整个世界除了阴风,死寂一片,死气沉沉,不详的气息让几人极度不适。

    跟着秦执冲进房间里,确定没有危险后,他们直接累瘫的倒在地上,除了奔跑后剧烈的喘息声,就是一张吓白了无血色的脸。

    三人沉浸在那种心惊肉跳的恐惧之中,很久才缓过神来。

    连宋敏丽的咳嗽声都无了,这时候她不在意地上的灰脏不脏,她穿着工作装,工裤和马甲上衣,直接在一处不显眼的墙角坐下来。

    瘦狗古含之眼镜差点跑掉了,作为程序员经常熬夜身体孱弱,跑起来就像死狗一样,这会倒在地上。

    农产品厂制服男要好一点,他先在土坯房里转了一圈后,才在离几人三米远的卫生间墙外坐下。

    童樱倒是不太狼狈,毕竟她是体力工作者,跳舞嘛,没点体能怎么行呢,吃的东西又特补精气,所以她身能好,精神也很好。

    但秦执的状态不佳,他是撑着进入房后,坐在离门两米远的地方,在手链的微弱光线里,秦执额上全是汗,眼中绿光仍没有消退,还有些狰狞之色,开口的时候,声音里带着威胁。

    可说完后,眼中的绿光一下子不见了,那种似狼非狼的状态也解除了。

    露出了他本来脸色。

    童樱悄悄回头看向他,就发现他不是狼人了,他变回了人!

    像突然没力气一样,整个人倚在墙上,那只带着手链的手就像电视剧里人,死了似的,慢慢从腿上滑了下来!

    童樱一下子顿住脚,她自小同情心泛滥,易滢莹为什么会觉得自己一进大学就交到了一生挚友。

    那是因为在宿舍里易滢莹不合群,天天独来独往不与人说话,家境不好食堂一天三餐啃馒头,童樱看在眼里同情心泛滥了,她时常请宿舍的人吃饭,知道叫易滢莹出去吃,她肯定不出去,她就将外卖带进宿舍,为了不尴尬会买宿舍所有人的份,顺道多分给她一些,还特意贴心的买水果和不贵的能吃饱的小吃之类的。

    还会主动跟易滢莹请教文化课考试内容,她成绩不太好,易滢莹成绩又特别好,所以她有事没事就找她问她问题,让她教自己。

    易滢莹教她了,她就表达谢意给滢莹带好吃的,用这种方式和滢莹处成最好的朋友,易滢莹也是靠着好友这种有意无意生活上的接济,渡过了四年美好的大学生活。

    易滢莹自小父母双亡,其实她是族里人养大的,资助人自然不是别人,是族里人出的钱,让她学习舞蹈,方便日后教导族里人跳巫舞,学费就是一笔不小的花销,生活费就只能靠易滢莹自己赚,所以她才如此拮据。

    童樱像个小太阳一样闯进她的生命里,雪中送炭一样送来各种鲜果美食与她分享,人又好得不得了,那时候易滢莹觉得这个人就像天使一样来到身边,做梦一样,也难怪易滢莹会将她当做自己最好的朋友,甚至为她伤了寿命。

    但这些对童樱来说不算什么。

    长大了说她像个善解人意的小天使。

    小时候的她其实更傻!都说她是散财童子。

    那时候她家里就开工厂,从来不缺钱花,条件又好,长得还雪白可爱,像个米团子,父母哥哥特别宠她,哥哥更是护妹狂魔,连带嫂子都把她当孩子一样到现在还管她零花钱,没事就给她发红包。

    她上学的时候手里有大把零花钱,可羡慕死其它同学了,同学们天天围着她,讨好她,那时候的她就是散财小童子,谁要就给谁。

    有许多同学跟她借钱,借就给,买吃的,要就给。

    经常她没吃几口,东西都被抢光了,她还笑呵呵的。

    还有同学直接从她手里夺,夺了她也不生气,一开始还会护着不给,但抢了两次,再有人抢,她就直接主动给她了,省得她抢。

    不过那都是小学时候的事儿了。

    上初中的哥哥知道这件事后,气的要命!经常说她是个小傻子,虽然钱也不多,一天也就五十块钱,父母也说就当请同学玩了。

    好在拿了妹妹吃的,没有人欺负妹妹,班级里的同学平时也都护着她,要怪只怪妹妹太可爱,不计较又大方,所以班里除了买东西时那群小孩子爱哄抢之外,大多时间对妹妹很是照顾, 像值日打扫什么有人帮她做,她从来不做,谁要敢欺负童樱,全班人都不让,把她当个小财神娃娃一样哄着。

    回到家后,父母哥哥又心疼她,各种给她加餐,带她去吃好吃的,时常喂投,妹妹小时候特别乖,不给她吃的,抢她吃的,她就乖乖看着,也不抢回来,要多惹人疼就有多惹人疼,这种情况直到童樱高中才好了一些。

    总算不随便散财了,但她学会隐晦贴心的散,看谁穷就请她吃东西。

    不过傻是傻了点,但傻人有傻福,交的朋友虽然大多酒肉朋友,无事朋友,有事再见的那种,但也交到了真正的好友,比如易滢莹就是其中一个。

    所以童樱再害怕,一看到秦执倚在墙上,脸色苍白虚弱的样子,她很快忘记害怕了,主动跑了过去。

    蹲在他面前睁大眼睛看着他,担心地问他:“你怎么啦?”

    短时间内降灵四次,损失了四滴精血,秦执还能说话,已经是他强撑的结果,他支撑着自己体面地坐好,是不想让其它人看出端倪。

    毕竟这个屋子里还有两男一女。

    一旦他昏厥过去,三人若有歹心,这小东西怎么死都不知道,他故意趁狼顾消失前,中气十足地将她喊到自己身边,以此迷惑其它三人,使对方不知道他其实已丧失了行动能力,一小时内,抬下手指都困难。

    见她跑过来蹲在自己身边,他才松了口气。

    故意虚弱,不是,是真的虚弱用气声跟她道:“……不是有吃的吗?给我一点。”

    说完这话的时候,他手上的灯灭了,屋子里陷入了黑暗中。

    看不到他此时的状态,其它人就算有心思也不敢轻举妄动。

    降灵对体能消耗巨大,急需要补充能量。

    吃东西这个童樱知道,以前滢莹她请灵后昏睡了三天!可把她吓坏了,都送医院去了……醒来后滢莹也要吃东西,当时瘦了好几斤。

    秦执请了四次!

    童樱自然不会吝啬,她今天份的吃的还没从书里取出来呢,屋子里漆黑一片,她正好可以取东西,于是先将那株青葱一样的绿色灵螺旋取出来,书里取出的东西都干干净净,不染一丝尘,不用清洗,她都直接吃的,她先将其放进包里。

    接着取出仙粉黛葡萄拿在手里,这个超补气血,果肉都是红的。

    她先在黑暗里慢慢往前磨蹭,磨蹭到能摸到他了,摸到一片胸膛,这才凑近用气声道:“怎么给你啊?”

    “喂我,别让他们知道。”黑暗里秦执说完闭上了眼睛,嘴唇未动,是从齿间吐出两个字,对童樱他是极度信任的,毕竟听易滢莹说过她的事,就是个傻子。

    但没想到,第一次见到这个傻子,竟然像个从天而降的小精灵,让他挪不开眼。

    并不是有意让她喂,而是一个小时的虚弱期,他抬手都困难。

    看他虚弱需要依靠她喂投的样子,童樱立马同情心泛滥了,她捻着兰花指,小心摘了一颗葡萄,然后开始拿着葡萄找他的嘴。

    找到后,在黑暗里将葡萄轻放到他唇间。

    指尖不小心碰到他柔软的嘴唇,烫手一样,喂完她赶紧缩回来了,然后再摘一颗喂他,一碰触又像过电一样,缩回手。

    秦执本来躺在那儿,只要待一小时过去,状态就会回转,他除了想补充点能量,也是想把她留在自己身边,不让她乱跑,至于吃的,随便她喂自己什么。

    在这种不能动弹的虚弱期,他唯一担心和信任的就是这个傻瓜了!

    童樱根本不知道他在心里叫她傻瓜,如果知道,葡萄才不会给他吃!

    在她用那双柔软的小手将一个圆圆的东西放到他唇边时,他觉得一股清香扑鼻而来,他张开嘴连同那圆圆的东西和细嫩的指尖,一同卷入口中,感觉到那嫩指像触电一样拿开了,还在他t恤上蹭了蹭。

    秦执刚想笑,那圆圆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在他口中碾碎,一股香甜在口中爆开,随着那股香甜,一丝灵气涌入身体里。

    对于有道行的人,经常接触灵物的人来说,入口就知道了,这是好东西!

    童樱一边不满他老舔她手指,一边又勤勤恳恳地一颗一颗地喂,葡萄有六十多颗,分他三十颗,她再美滋糍吃三十颗,明早还有!

    于是她蹲在那儿悄悄喂他一颗,再往自己嘴里塞一颗,再给他喂一颗。

    秦执默默地一声不吭地吃着。

    大概十几颗的时候,他虚弱状态就消除了,但他没有动,任她喂着。

    于是两人你一颗我一颗,悄悄地将一串葡萄吃完了。而偌大的房间里, 找墙靠着躺着的人也缓了过来。

    终于有人出声了,是古含之,他道:“……唉,我们几个这次能逃过死劫,可多亏了大佬,那么多饿死鬼,一旦被包围死定了,幸好冲出来,还找到了一处栖身之地,万幸,说起来就像梦一样……”

    “既然我们活着闯过来了,那大家以后就是伙伴,饿鬼县如今只有我们五个活人,不,还不算活人,如果六天后没有登上冥车……我们会被永远留在这里……所以现在我们有共同目标,熬过六天,重新登车,对了,还不知道各位的名字,做个自我介绍吧?我叫古含之,程序员,公交车上介绍过了……”

    虽然身处饿鬼界,眼前一片黑暗,但刚闯过了难关,有了栖身地,气氛暂时轻松了些,大家都想说说话解解压,所以古含之说完。

    宋敏丽马上咳了一声,开口道:“……我在公交车上也介绍过自己,我叫宋敏丽,工作太累,最近总是咳嗽,上车前我在医院挂点滴……”

    农产品制服男子他鼻子较灵,总觉得这屋子里有些腐臭味,还伴了一丝丝香甜气,他一直在嗅,哪来的香甜……

    听到两人自报家门,他才开口:“哦,我忘了介绍自己,我在长寿市一家农产品厂工作,家里排行老三,你们叫我冯老三就行。”

    停了一会没有声音了,没有听见秦执的声音,于是古含之开口问道:“……对了,大佬,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我们怎么称呼你啊?”

    接着他关切道:“大佬不会受伤了吧?没事吧?能说话吗?”

    秦执吃过葡萄,已经缓过来,此时精血充足,面色如常,他慢慢坐了起来,微曲一条腿将手搭在膝上,微打响指,他手腕上的骨链又亮了起来,不过只亮了三颗。

    三颗的亮度大概跟一支蜡烛的灯光差不多,屋子终于又有了光线。

    他抬起手腕对着三人的位置扫了扫,他与童樱一直在门口玄关处,其它三人则进入了宽敞的堂厅内,他们没有聚在一起,而是分开了,古含之坐在堂厅窗户处,宋敏丽则在对面四米外的墙角。

    穿工作服的冯老三靠在卫生间的墙壁。

    瞥了眼他们的位置,与灯灭后的位置没有多大出入,意味着黑暗里三人没有移动,他这才漫不经心道:“秦执,无业游民。”

    古含之立马拍起马屁道:“原来高人姓秦,像高人这样的高手,怎么可能是无业游民呢,这一手本领!呵呵,肯定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秦执看着对面没说话。

    他想搭理就搭理,不想搭理就不搭理,从小到大便是如此,没人敢惹他,因为惹他的,看不惯他的人,都没有好下场。

    “呵呵。”见秦执不搭腔,古含之这才看向蹲在秦执旁边翻包放葡萄梗的女子。

    幽幽的灯光下,那身形真美好啊,美好的事物和人,能在一定程度上给人带来愉悦感。

    他道:“那这位姑娘呢?”

    “哦,我叫童樱,艺术学院毕业,做了三年舞蹈老师,现在在机构舞蹈班里带班……”轮到自己,童樱立即十分热情地介绍自己。

    说完,盯着对面墙的秦执就扭头看她,毒舌道:“哪那么多话?你干脆把自己出生地,生日,卡里几位数,身份证号码都说出来得了……”

    童樱:……

    别人都能说,她怎么就说不得了?

    刚才还虚弱的奄奄一息的,白可怜他了,好了就变得可恶起来!亏她刚才一粒一粒葡萄喂他!她冲他不服气地噘嘴。

    嘴巴嘟囔着,就说!

    角落里脸色发白的宋敏丽目光落到两人神情上,真像一对吵架的小情侣,一个斜眼看笨蛋一样瞥着对方,一个气得睁大眼睛嘟嘟囔囔。

    她笑了一声道:“二位是情侣吧?”

    童樱立马否认,“不是啊,刚认识罢了,他是我好友的表哥。”

    秦执听罢不爽地回过头,指尖下意识地搓了搓。

    在这个幽暗的房间内,几人分散开,暂时没有危险,但也各有心思。

    最先开口的是冯老三,他小眼睛转着,问古含之:“古大作者!既然你也进了饿鬼道,那这里具体情况你该跟我们说一下了吧?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熬过六天?你不要告诉我们,你选饿鬼道,还是公交车上说的那一套,我们可不信……”

    这话一出,屋子里所有人都看向古含之。

    古含之推了推眼镜,苦笑道:“这个嘛,我要说没撒谎,你们肯定不信……”

    其它人没吱声,听他怎么说。

    他道:“……其实我说的也是事实,你们可能没看过我写的东西,屠宰场作为主角的主场,我将屠宰场的情节写得异常惊险,那些人面兽身的怪物设定极其可怕,我的主角拥有速度和力量双重金手指,最后也才从里面死里逃生,难度有多高,我不是没有提醒过他们……”

    “我在公交车上说过了,男主在屠宰场死里逃生,你们所有人应该都听到了……”

    “就因为写得太过血腥,知道那地方有多恐怖,我才没有选屠宰场,因为我知道去了那里必死无疑,注定是个炮灰……”

    “那去屠宰场的三人岂不是……”宋敏丽咳了声问道。

    想到他们已经……屋里一时间没人说话了。

    童樱乖乖地蹲在秦执臂膀里,她嫌地上脏,不想坐,又嫌墙壁脏,绿了吧唧不想靠着,于是悄悄靠在秦执身边,倚着他,因为他身上比地面干净。

    她挪动的小动作以为秦执没看到,他早看在眼里了,不过是允许她靠着罢了。

    童樱也正因为这样下意识主动地靠近别人的行为,才可爱,尤其对那些不擅长主动,被动的人,她一扑一个准,他们都很包容她,她靠得也自然。

    “……不一定,我去了必死无疑,换她们或许有一线生机,不是抽了牌不是吗?也不是全无希望……”古含之安慰几人道。

    卫生间坐着的冯老三不信:“……就这?你小子可别糊弄我们,我们也不是傻子,这个时候了,你就别藏着掖着了,大家现在是绑在一根上的蚂蚱,你编出的饿鬼县,你写出的故事,我不信饿鬼县就没有生路,肯定有什么其它门路,否则你不会选这里,这个地方没有食物,没有水,别说六天,三天就要渴死了,还不是死路一条?若这样的话,你还不如选屠宰场拼一拼……”

    虽然话不好听,但确实这个道理,怀疑的有理有据。

    古含之安静了一会,最终叹气:“……唉,这个,你说的生路,有倒是有,但我还不确定……来这里只是想赌一把。”

    “什么生路?赌什么?”冯老三立即追问。

    古含金推着眼镜为难道:“……因为主角闯的是屠宰场,畜生道,所以其它五道我没有详写,只有一个大概框架,其实在饿鬼县活下来,我知道有两个办法。”

    “两个!”这话顿时引起其它人注意,大家都看向他。

    “对,两个,其中一个就是有灵之物,我写的书设定,凡是有灵气之物都可以带进六道,其它凡物不可带入,主要是因为主角身上灵物不少,方便主角开挂……”

    “这对大家也适用,就像秦大佬手腕上的骨链,如果我没猜错,应该是一种冥物?或者有灵之物吧?大家也看到了,大佬就将手链带进来了,如果你们手里有吃的灵物,应该能带进来,有吃的自然能撑到六天,六天后也就能出去了……”

    这回轮到古含之反过来打量四人。

    “……我本人身上没有这种灵物,但各位居然一声不响坚定地选择了饿鬼县,我相信各位对饿鬼县没有食物已心知肚明,仍然选择这里,身上肯定有什么灵气之物吧?”

    他话一说完,包括童樱在内,都不自在起来。

    冯老三摸了摸自己口袋,他在长寿山食品厂工作,为什么厂子建在这里,是因为这里有个长寿泉,这里的人常年喝这里的山泉水,出了很多长寿老人,食品厂近几年也开始注重这个水,做过多次检测,没检测到什么,只是里面矿物质较丰富。

    冯老三穿来前他正在长寿泉处取水,用一个简陋反复装过多次的饮料瓶装了一瓶,留着下山时喝,装水时顺便在泉眼边摘了些水芹菜,这东西吸取泉水,长得水灵灵的,摘了过几天又长出来,无穷无尽,他用东西将菜一包,装进工作服口袋里,打算带回家炒着吃。

    这不稀奇,长寿泉厂里职工下班都爱在这里带些水回去。

    没想到转个身就出现在公交车上,然而那瓶放在工作服内兜的饮料瓶和那包水芹菜都一起带进来了。

    所以在选择屠宰场和饿鬼县时,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饿鬼县,因为他有水和食物。

    古含之说完这个设定后他才明白,他带的是含有灵气的东西。

    宋敏丽眼神躲闪,就更不用说了,她老咳嗽,病总是不好,看过中医说熬夜伤了元气,需要补元气,要论补元气,那肯定人参大补,她就托朋友在老家给她弄了一株野参,她天天用野参泡水喝……

    所以穿过来时,她泡参片的水壶在她肩上的包里,水壶较大,2000毫升,是她一天的水量,包里还有一包参片,她想着这些水省着喝,参片又补元气,撑六天应该不难……就选了饿鬼道。

    童樱低着头不说话,长这么大了,她当然知道什么东西能分享,什么不能分享,东西只有那么多,只够她和秦执吃。

    古含之见几人反应,就知道他们是所依仗才敢来饿鬼县。

    “那第二个办法呢?”冯老三问。

    古含之倒是知无不言:“第二个……我也不是很确定,赌一下罢了,饿鬼县的设定我说过,参考了一本叫末日阎罗的书,这个县城也模仿了末日阎罗里主角的出生地,阎罗城,当时主角在末世来临前家里弄个一个地下室,放了许多物资,其中就有不少食物,火腿,压缩饼干,水,肉罐头等等,后来主角有了能力,离开了阎罗城,那个地下室的东西一直没有动用,如果我们能找到……这六天就有了吃不完的食物和水,这就是第二个办法,但目前我只知道男主住的地方是在一家银行对面,那家银行叫阎罗银行,等到明天,我会出去找找看……”

    说完屋子里寂静下来。

    几人都没开口,有心动的,有犹豫的,一时间各有各有心思。

    到这时,秦执搓了手指开口了,他问古含之:“你说你写了一本三十万字的小说?”

    “对!写完三十万字了。”

    “我们一直在听你说设定,却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故事,你可以简短的讲讲吗?到底写了什么?”

    “当然可以!”古含之说起自己的故事,立马兴奋起来。

    “我写的虽然是男频升级流,但里面设定了绝美爱情,发出去一定一会火的!”

    “我写的是一个前世今生的故事,故事男主原本是邪.教阎罗教培养的圣子,下一任阎罗教掌门,但年轻的圣子遇到了一个无意闯进教派后山的姑娘,姑娘鬼灵精怪,圣子又是纯阳之身,两人打打闹闹,情窦初开,彼此相爱了,被镇压在山谷中从未出世的圣子,听着姑娘口中所言的外面世界产生了好奇,他不知何为飞机,何为火车,什么是黄包车,甚至连大上海歌舞厅都不知道,他被姑娘所说的多姿多彩的世界所迷,两人彼此相爱,就私订终身,想逃离阎罗教……”

    “可阎罗教的圣子必须光明之身,也就是童子身,死后要将纯洁的灵魂献给阎罗神,所以圣子不能结婚,更不能与女子交欢,两人的事很快被发现,诡计多端的圣子后来带着姑娘逃了出去……”

    “第一世设定be,引出两人第二世,第一世两人逃出去后,看管他们的亲信被阎罗神赐死,逃出去的女主很快生病,长睡不起,圣子知乎这一切是供奉的阎罗神搞得鬼,男主被迫返回到阎罗教,禁闭终身,救活女主,第二世,就是你们看到的,男主带着执念出生,第二世依然带女主逃,上一世卷土重来,他出生在阎罗市,再次受到阎罗神的掌控,这本升级流,男主肯定要跟阎罗神斗,男主为了提升实力,进六道后,遇神杀神,遇魔杀魔,与邪灵斗天斗地……后面可爽了,不过三十万字我只写到男主从六道逃了出去,后面还没有写……”

    这故事概要,听得其它四人差点没翻白眼,写得什么小垃圾!本以为这眼镜男热爱写作,应该有一定水平,而还整出一这个六道,以为是个文学界大佬。

    没想到整个故事透着一股狗血烂俗的味道,还有be呢!这东西写出来不会被读者破口大骂吗?

    但到了这时候,也没人吐槽这个了,小命都难保了,管他写了个啥。

    实在槽多无口,算了,他高兴就好。

    “你的男主叫什么名字?”秦执问了一句。

    “他跟大佬一个姓,姓秦,叫秦枫,我第二世设定他是一个疯子,一癫就大杀四方,除了点满力量和敏捷,我准备将他其它能力全部点满,最后杀天杀地,虚空成神……”

    秦执打断了他,扭头:“……累了,睡吧。”

    周围几人也都不想听,纷纷躺下,冯老三打了哈欠:“含之,这个事,且让我们想想,明天再商量……”

    宋敏丽也不嫌弃脏,找了块平整的地方侧躺下来,她是真的困,又累又困,躺下就能睡的那种。

    看着周围人都躺下了,讲到兴头年的古含之:……

    秦执检查了下门,就见身边的小可怜,可怜巴巴地望着地面,到处找着能睡觉的地方,可是没有。

    玄关地面全是石渣子,她身上穿着雪白的吊带和白裙,躺在地上很快会弄脏白衣服,主要是会磨到她的细皮嫩肉,长这么大她从来没在这种地方睡过觉。

    秦执看了眼蹲在那儿缩成一小团的小东西,最终吐出四个字:“娇生惯养!”这时候有个地方休息就不错了,还管它脏不脏。

    说着,一把将身上的白t恤脱了下来,他里面穿了白背心。

    他将t恤扔给她:“铺上赶紧睡。”说着腰一弹,直接在地面上躺了下来。

    童樱这才高兴了,拿着他的t恤在他身边忙碌地撅着屁股铺起来,男生宽t很大,像女生的睡衣,她将t恤抻平整,仔细铺在秦执旁边,满意地就着干净的t恤躺下来,她不想将自己美丽的头发放在石灰地上。

    于是她到处找了找,没有干净地方,最后娇气地枕在了秦执胳膊上。

    枕上之前还悄悄观察地看了他一眼……

    见他没反对,她心安理得地睡在上面。

    秦执:……

    作者有话要说